她进了门先看过一圈。她看厨房架子上那只搪瓷缸的时候停了一下。
“你以前那格没有这个东西。”她说。
“别人留下的。”
“我知道。”她说,“不是我。”
“你那口锅倒还在。”
“还在。”
“你以前做饭只烧一锅。”她说,“烧完了拿锅吃,碗都不用。”
我没接。她也没再往下说。她伸手把那只缸拿起来翻过来看了一眼缸底,放回去的时候口朝下,跟我摆的一个方向。
“你这门锁换了没有?”她说。
“换了。”
“那我的指纹在不在里面。”
“没有了。”我说,“你自己删的。”
“嗯。”她说,“我站在门口删的。”
我把桌上那个排好的三行字推给她。她低头看了半分钟,看的时候一根手指头压在纸上,那几道旧疤还在关节上。
“你写得太干净了。”她说,“三行字,一行一个时间。你在楼里待了多久,你一个字都没写。”
“那天的事你自己清楚。”
“1101那个走廊。”我说。
“餐车是十点四十过的。”她说。
“是。”
“你这个数不用改。”她说,“你说的跟那人说的一样。他记得的就是餐车、一个男的、一个长头发的女的。他后来被人调了店,这么长时间,他自己都不敢想那天。”
“他能认出人么?”
“这是这个案子里最薄的一环。”她说,“那天夜里十一层的走廊灯是暗的,他推着车过去,只看见一个背影跟他进了电梯。他现在记的是餐车和长头发,不是脸。周文明真要让他认人,得拿照片一张一张给他认——隔了这么多年,他自己心里先虚。”
“那我上楼那一段呢。”
“那一段查得到。”她说,“他那天值夜班,班表上有他的岗,走廊里推车的时间有记录,门口那本签收本上有他的字。你要是有那一天上楼的记录,你就别把这句话说死。你别说你没上去过——万一那天有人在楼下看见过你,你这句话就成了假话。”
“我说我记不清。”
“对。”她说,“几年以前的事,记不清才是正常的。你别给他一个记得清清楚楚的理由。你记得越清楚,他越信你上去过。”
她把手收回来,压在膝盖上。
“你要守的只有一条。”她说,“你不认得那个女的。”
“我不认许清。”
“你没认过她的名字。”她说,“她租你的房子,登记上是她的名字,钱走账,人住屋,一年见几面。房东和租客,就这一层关系。这一层关系不用你藏,你藏了反倒像有别的。”
“他们缺什么。”
“缺三样。”她说,“缺人:她找不到,没有当事人开口。缺物:那台手机里的东西早没了,那一样是他们最放不下的。缺现场:那间房这几年重新装过两回,走廊的监控三天一覆盖,早没了。”
“那他们凭什么来找我?”
“凭你是她的房东。”她说,“他们手里就这一条线。房东这条线长,长到他们可以一年一年地来问你,问到你烦。”
“需要注意什么?”
“就一件事。”她说,“别给他们添新的东西。”
“那天的时间我写死了。”
“时间放在纸上最稳。”她说,“哪一天、几点、你进去多久,你自己写死在一个数上;酒店那边的班表和记录能对上的你去对,对不上的照实说对不上。你别去补一个数——你补一个数,那个数就成了别人手里的一条线。”
“周文明会怎么问?”
“他会先问你那几天在哪儿,再拿一张照片让你看,最后把那个服务生叫来,让你俩对着说。”她说,“这三回你都得去。你先答前头那一句,后头那个别抢着答。他说什么你都听完了再开口。”
“那你自己呢?”
“我不露面。”她说,“我现在在所里,那年那间屋里我也待过。我一露面,他们就会往这条线上多问一句。”
她把孩子往怀里拢了拢。
“还有两条。”她说,“你别去删任何东西——手机里的、抽屉里的,都别动。删了就是你心里有事。你也别提律师。你不提,你是一个房东;你一提,你就是当事人。”
“最坏是什么?”我说。
“最坏是你被他问三回。”她说,“三回完了,他手里还是那点东西。他这个岁数办案,求的是把卷宗写上一个结,不是往里抓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