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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观察沈隽。
他很规律。
像一台设定好程序的精密机器。
每周三下午,他都会准时两点出门,四点回来。
分秒不差。
他的书房,有一个抽屉,永远上锁。
那个黄铜锁芯,在阳光下泛着冷漠的光。
我有一套开锁工具。
是去年生日,用攒了很久的零花钱偷偷买的。
去年学校放了《瞒天过海》的电影,我深深的着迷。
我想象自己是电影里的侠盗,来去无踪。
没想到,有朝一日,它会成为我唯一的钥匙。
又是一个周三。
车声在院外消失,房子陷入死寂。
我站在书房门口,心脏在胸腔里胡乱冲撞。
开锁的声音,在静谧的空气中被放大了无数倍。
咔哒。
一声轻响,锁开了。
我的手在抖。
抽屉里没有钱,也没有什么机密文件。
只有一个小小的黑色U盘。
和一本深蓝色的硬壳日记本。
日记本的封面已经磨损,不是我母亲的风格。
我翻开它。
沈隽的字迹,和他的人一样,工整,克制,却透着一股压抑的疯狂。
“倩倩今天又穿了那条白裙子,她从我面前走过,没有看我一眼。”
“林正源那种只会用拳头的蠢货,凭什么得到她?”
“我看见他拉她的手了,我想砍掉那只手。”
“倩倩,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懂,只有我才配得上你。”
一页页,一行行。
是淬了毒的情书,是见不得光的爱恋,是爬满蛆虫的嫉妒。
我又拿起了那个U盘,把它插进电脑。
屏幕亮起,一段视频开始播放。
视频的背景,是我家那个阁楼。
一个穿着深色夹克的男人,正背对着镜头,用一根铁丝,将阁楼储物木箱的锁扣死死缠绕。
那件夹克,我认得。
就是沈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提交的视频里,我父亲穿的那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