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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像指间的沙,倏忽就漏了九年。
我十四岁了。
青春期像一场悄无声息的叛乱,在身体里攻城略地。
我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偷偷买了件牛仔夹克。
上面有铆钉和不羁的破洞。
穿上它,我感觉自己终于不再是那个只会弹琴画画的瓷娃娃。
我像一只开屏的孔雀,骄傲地走到沈隽面前。
他正坐在沙发上看财经报纸。
抬眼看到我时,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那不是生气,也不是愤怒。
是一种更可怕的东西。
像你精心烧制的完美瓷器,突然自己长出了手脚,想要跑。
他没说话。
只是用那种深沉、失望的眼神,看着我。
空气都变得粘稠,让我无法呼吸。
“去,换下来。”
他的声音很平静。
我不敢反抗,乖乖换回了那条他最喜欢的白色连衣裙。
他拿起我的牛仔夹克,当着我的面,找出了一把锋利的裁缝剪。
布料撕裂的声音,像在剪我的皮肉。
他剪得很仔细,很慢,把每一个铆钉,每一块布料都分解开。
“小念,不要学那些坏东西。”
他轻声说,仿佛在安抚一个受惊的孩子。
“那不适合你。”
他眼里的失望,比一百句责骂都让我难受。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穿着白裙子,被无数看不见的线牵引着,跳着妈妈才会的华尔兹。
沈叔叔在台下为我鼓掌,目光狂热。
我想停下来,却发现我的手脚已经不属于我。
我被吓醒了,一身冷汗。
我知道,再不挣脱,我就会被那些线,彻底勒死。
同学小雯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派对。
我以为沈隽不会同意。
他却微笑着答应了,甚至亲自帮我挑选了礼物。
出门前,他递给我一部崭新的手机。
“小念,拿着,有事就打给叔叔。”
我欣喜地接过来,却发现通讯录里只有一个号码。
他的号码。
“晚上九点十分之前,必须到家。”他补充道。
精确到了分。
派对很热闹,彩灯、音乐、喧闹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