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伦斯(代号:影蜂)私人日志片段
日期:记不清了,大概是夏末秋初某个见鬼的、泥泞不堪的日子。
地点:英格兰北部某郡,一片上帝撒手不管、连野兔都嫌贫瘠的荒原边缘。
天气:典型英国乡下风格——阴天,刮着能把人骨头缝里的暖意都掏出来的冷风,空气湿度高得能拧出水,还带着泥土、羊粪和绝望混合的独特气息。
完美契合我此刻的心情。
正文:
亲爱的日志(如果这堆破纸还能被如此称呼),
今天没在伦敦闻那混合着煤烟、香水、虚伪和阴谋的“文明”空气,也没在欧利蒂斯庄园对着那些能把人逼疯的数据和报告,而是被一场突如其来的“乡村度假”打断了节奏。
会长(噢,老天,愿他的偏头痛今晚安息)的命令总是这么出其不意:“苏格兰场最近在北部追捕一个连杀二十多人的‘小屠夫’,据说是个乡下姑娘。去看看,有价值就带回来,没价值……你知道该怎么做。”
“小屠夫”。
呵。
听听这称呼,充满了都市绅士们对偏远地区暴力事件的轻慢和猎奇。
好像杀二十个人和宰二十只鸡,在他们用银质餐具切割小牛排的脑子里,能有什么本质区别似的。
于是我就来了。
开着辆快散架的破马车,穿着身能让最八卦的村妇都懒得打听第二眼的旧裙子,头盘得一丝不苟(毕竟还要维持‘伊西斯’的部分习惯),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对陌生环境的不安和疲惫(三分演,七分真,这鬼地方确实让人疲惫)。
目标区域已经被警察像围猎狐狸一样圈了起来,气氛紧张得连乌鸦都不太敢叫。
我本来打算先找个当地酒馆,用几杯劣质麦芽酒和几个便士,从那些舌头比裤腰带还松的醉汉嘴里撬点情报。
结果情报自己送上门了——就在一片长满荆棘和石楠的荒坡后面。
场面相当有戏剧性。
三个穿着制服、胖瘦不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警察,正试图包围一个……嗯,该怎么形容?
一个像刚从泥潭里捞出来、瘦得跟麻杆似的、头乱得像被山羊啃过的小姑娘。
她背对着我,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裙,光着脚,手里死死攥着一根看起来像是放羊杖、但一头明显被削尖了的木棍。
那根“矛”在她手里抖得厉害,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或者两者兼有。
她对面,三个警察呈半圆形逼近,手里的警棍挥舞着,嘴里嚷嚷着“放弃抵抗”、“跟我们回去”之类的标准废话,但眼神里除了职责,更多的是面对“屠夫”传闻的恐惧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抓捕“名人”的兴奋。
能单枪匹马(如果那根削尖的木棍算“枪”的话)干掉二十多个持械土匪(根据我路上零碎听到的传言拼凑),不管用了什么方法,这绝不是普通乡下女孩能做到的。
被逼到绝境的爆力?天生的战斗直觉?或者只是纯粹的、不计后果的疯狂?
无论是哪种,都值得会长那句“先救下来看看”。
更何况,警察是我们的“老朋友”,给他们添堵,总让我心情愉悦。
没办法,职业素养。
于是,一场即兴的“路见不平”上演了。我像个被吓坏了的、恰好路过的旅行妇人(感谢这身行头和脸上的泥点),尖叫着从山坡另一侧冲出来,手里挥舞着一条愚蠢的披肩(里面藏着点小玩意儿),嘴里喊着“狼!有狼!我看见狼往那边跑了!”
——当然,这很老套,但对付这些脑子已经被“追捕重大逃犯”填满、又对乡下传言深信不疑的警察,往往非常有效。
果然,三个警察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朝我指的方向看去,包围圈出现了瞬间的松动。
就在那一刹那,那个泥猴似的小姑娘动了。
不是往前冲,而是像一只真正的、受惊的野兔,猛地向侧面一窜,度快得惊人,瞬间就消失在一片茂密的荆棘丛后面。
动作流畅,毫不拖泥带水,对地形熟悉得就像在自己家后院。
嗯,加一分。
警察们反应过来,咒骂着想去追,但我恰到好处地“晕倒”在了他们追过去的路线上(当然,避开了可能被踩到的位置),又是一阵手忙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