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矢一波波泼落,砸向密密麻麻的敌群。
噗嗤,噗嗤。
利矢穿颅而入,贯体而出。
衣衫褴褛的血奴一茬茬无声倒下。
但对于人潮汹涌的千万血奴大军而言,这点伤亡,连小浪花都算不上。
“他们人太多了!”有士卒低喘,开弓引弦的手指已经麻。
“快备箭——能杀一个是一个!”伍长在旁咬牙切齿。
箭雨里,血奴大军依旧无声无息压到城前。
兵临城下。
血奴大军的军阵之中,自始至终没有摇旗呐喊,没有击鼓传令。
他们开始以血肉之躯攻此坚城。
攻城甚至没有器械,上演的却是让城墙上守城军士头皮麻的一幕——
最前方数以十万计的先锋梯队“人畜”徒步而来,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冒着箭矢抵达城下,神情麻木地站在那里。
还没站稳,后面的人便继续一脸麻木的涌上前,将前面的人踩踏在脚底下。
人挤人,人踩人。
像一群连体叠尸的蚂蚁。
又像一群活着的丧尸围城。
“人畜”先遣队从城墙根通过尸体堆叠出与城墙等同高度的肉墙,一点点逼近城楼。
这种肉山云梯,让人不寒而栗。
“快!射死他们!”
城墙上的守城军士呼吸急促,无需瞄准便松开弓弦,拼命往城外射箭。
可城外是一望无际的血奴大军,城墙上能站立的守城军士数量却十分有限。
即便城下的血奴全都站着不动,任凭他们射杀,十天十夜也杀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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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这场战争最可怕的地方。
敌众我寡。
城墙上的清河城守军,全是雍朝兵卒——没有半个百姓,更无老弱妇孺。
城外的血奴大军却不同。
年轻弓箭手狗蛋眼尖,亲眼瞅见自己射出的箭,穿透了好几个衣衫褴褛的孩童。
一刻钟里,已有七八个稚童栽倒在他箭下。
他眉心拧成疙瘩,拉弓的手渐渐松了劲,动作愈迟疑。
身侧的同乡王叔是什长,粗声喝问:“狗蛋,你什么愣?”
“王叔,我……实在不忍心……”狗蛋声音颤。
“放你娘的屁!”王叔眼一瞪,“不忍心?想过城破的后果吗?你看看那群血奴,里头说不定就有咱们雍朝被俘虏过去的人!你想等城破了,让你那酒鬼老爹也被俘虏去,变成血奴?就算不为你爹想,也为自己想想——被抓了,你也得当血奴!”
“我才不会变成血奴!”狗蛋梗着脖子,“我要是被抓了就跑,跑不了就自我了断,绝不像他们一样当奴隶!”
“合着你的意思是,那些被俘虏、驯化成血奴的雍朝子民们,都是不会跑的蠢货,是不敢自我了断的懦夫?”
狗蛋一脸倔强道:“难道不是吗?”
王叔叹了口气:“狗蛋,你还年轻。别说你,王叔我也犯过嘀咕——为啥咱们雍朝被掳走的百姓,到了他们那边会轻易变成这副模样?要么麻木,要么扭曲,要么变态狰狞,被唤作‘人畜’‘人奴’,实在悲哀。”
王叔语重心长道:“可这是事实,若是城破了,咱们被抓去,短则十天半月,长则一年半载,照样得变成直不起腰的牲口。那俩奴隶王朝用了啥邪法,怕是只有镇守大人和巡守大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