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完,盯着我看。
我低下头,盯着手里剩下的半个草莓。
“他要离婚。”我说。
林姐没接话。
“外头有人了。”我说,“他们单位新来的会计,二十八岁。”
林姐还是没接话。
我抬起头看她,现她正看着我,眼神平静,没有任何惊讶或者同情。
“你知道我怎么现的吗?”我说,忽然觉得有点想笑,“他自己把离婚协议写好了,摊在餐桌上给我。他说咱俩之间早没爱情了。”
我说完,屋里安静了一会儿。
林姐端起保温杯,喝了一口,又放下。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
“想离吗?”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跟他过了十七年,”我说,“十七年,林姐。从一个筒子楼里十二平米的小屋子,到现在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我给他生孩子,给他做饭,给他洗衣服,给他伺候老的送走老的。十七年,他说没爱情就没爱情了?”
林姐听着,没说话。
“可他又说得对,”我说,“我跟他之间,确实早就不像夫妻了。他在客厅看电视,我在卧室玩手机。他出差十天半个月,我连电话都懒得打。他回家晚了,我也不问去哪儿了。我们俩就像住在同一个屋里的两个室友,客气,礼貌,谁也不碍着谁。”
我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林姐递过来一张纸巾。
“我昨天听你在公园说那些话,”我擦了擦眼泪,“你说两千块以下的衣服看不上,月薪五万以下的男的别往跟前凑。我听着觉得特别痛快,又特别羡慕。我也想这么痛快地说一回话。可是我不行。我习惯了凑合,习惯了将就,习惯了把自己往低了放。”
林姐看着我,半晌没说话。
然后她站起身,走到窗户边上,背对着我。
“田儿,”她说,“你猜我这件风衣多少钱?”
我愣了一下,看了看她身上那件家居服。不是昨天那件藏青色风衣。
“昨天那件,”林姐说,“我穿了三年了。”
我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那年在商场看见的,打完折两千一。”她说,“我试了三回,没舍得买。后来离婚那年,我给自己买了一件。就这一件风衣,我穿了三年,每年春天秋天就穿它。它没降价,我也没降价。”
她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在公园说那些话,不是给那些人听的。是给我自己听的。”
“给自己听?”
“对。”林姐说,“每天出门之前,我对着镜子说一遍:林静,你值两千块以下的衣服不穿,你值月薪五万以下的男人不嫁。说完了,腰板就直了,眼神就亮了,走起路来就有劲了。”
我听着,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
“可那都是假的啊,”我说,“衣服是真的穿了三年,男人是真的没人要。”
林姐笑了。
“谁说没人要?”她说,“昨天那个穿红羽绒服的你看见没?那是我们一个姐妹,专门帮我打听消息的。这五年,我相过的亲,没有五十次也有三十次了。”
“那怎么没成?”
“没成就是没成呗。”林姐说,“有的我瞧不上人家,有的人家瞧不上我。有个月薪确实过五万的,开公司的,离异带个孩子,见了两面,他说我太要强,不够温柔。我说你找温柔的去吧,我这个岁数改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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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坐回沙上,端起保温杯。
“田儿,你知道我这五年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吗?”
我摇头。
“就是学会了跟自己说一句话:不合适的,别硬凑。”林姐说,“以前跟周建国过,明知道不合适,硬凑了十几年。凑到最后,人家还是找别人去了。这十几年,我图什么呢?”
她看着我。
“你呢?你跟你家那位,合适吗?”
我没说话。
“十七年了,”林姐说,“你自己心里最清楚。合适不合适,用不着别人告诉你。”
从林姐家出来,天已经快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