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好还没吃午饭,索性就把这场面试当成试菜。
朗姆应了声‘好嘞’,性格急躁的他早就被店主眼神里的‘瞧不起’弄得很难受。
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的易容水平有限啊。
将这笔账分一部分算在贝尔摩德头上,朗姆也不等店主领路,风风火火地就来到了柜台后面。
瞥了眼案台上的大米饭和汁料。
朗姆皱了皱眉头,随即将视线落在水池中,一块色泽鲜亮的蓝鳍金枪鱼肉上。
处理米饭、调醋汁太过繁琐,而且还要考虑到店主的口味,放多放少都有可能导致面试失败。
所以……
与其浪费时间做这些基础活,还不如直接露一手刀工和握寿司的本事,一次性镇住那个老头,省得后续麻烦。
想着,朗姆一手拿刀,一手将金枪鱼肉放在案板上。
没有丝毫的犹豫,‘刷刷刷’几声连贯的脆响过后,一块完整的金枪鱼肉,就这样被他切成了整齐的薄片。
薄厚均匀,纹理清晰,每一片都在灯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
完美。
朗姆满意地放下刀,侧身等待店主的惊叹声。
“你……你这……”
上了年纪的店主刚刚走过来,原本还带着几分期待的表情,在看到案板上满满当当的金枪鱼片时,顿时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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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雕虫小技,也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
要不是为了留在店里,你这老东西也配考察我的刀工……
朗姆常年身居高位,什么样的食材没见过,区区一块蓝鳍金枪鱼肉,根本不值一提。
他正暗自感慨自己随随便便展露的一角,就是这群人穷极一生也无法企及的领域时,全然没有想到。
寿司店的金枪鱼从来不会一次性切完,毕竟一家店的客流量就那么大,再加上也不是每一名客人来店后都会点金枪鱼吃,所以分阶段处理鱼肉才能最大程度保持新鲜,这是每个寿司店主都懂的经营常识。
“你这败家小子!!!”
一声暴喝在耳边炸开。
啊?!
朗姆还没反应过来,后脑勺就挨了一记闷抽。
“啪!”
一块湿漉漉的抹布,贴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你……”
朗姆右眼中寒光乍现。
多少年了?
有多少年没人敢这样对他了?
现在,居然被一个寿司店的臭老头,用抹布抽了脑袋?
“你还瞪我?!”
店主扬起抹布,又是一下,不算太大的力道里满满的都是怨气:
“让你瞪!”
啪!
“让你败家!”
啪!
“谁让你全切完的!”
朗姆被打得连连后退,脑袋火辣辣地疼。
他想告诉这个老头,他随便一句话就能让这家店从地球上消失,想告诉这个老头,别说是脑袋了,就是这顶戴在他头上的假,因为是他朗姆的假,价值也会高于对方全家人的性命。
但朗姆什么都没有说。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大概,也许……真的干了一件蠢事。
这个认知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