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乐以棠低咒,指尖揉着那块皮肤,试图将整块搓红,可于事无补。
她此刻只能祈祷沈肆年的会议还没结束……
视线划过左手食指上那枚失而复得的戒指,她用力将戒指往指根又推了推,直到金属彻底将皮肉勒紧。
顶层到了。
乐以棠心提到了嗓子眼。她做了三次深呼吸,调整了表情。这才放慢脚步,走到房门口。
刷卡进门。
客厅里空无一人,暴雨仍在胡乱地拍打着落地窗。
书房的门依旧紧闭,乐以棠蹑手蹑脚地靠近,里面隐约能听到沈肆年低沉的说话声。
还好,没出来。
乐以棠长长松了口气,但还不到完全放松的时候。她迅速去到主卧浴室,脱下那件沾染了地库潮气与江知野味道的风衣,把它塞进了脏衣篓的最底层。
浴室里,水声大作。
乐以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思绪恍惚。
作为乐家大小姐,她确实曾一时兴起帮过江知野。
他是个被烂赌的父亲抛弃的累赘,也是乐家佣人不想认的私生子。当年他还瘦骨嶙峋,穷得叮当响。她看他可怜又倔强,像极了她曾经养过的那只并不名贵、甚至因为太凶而被所有人讨厌的马犬。
那只狗小时候也是这样,瘦得只剩一把骨头,黑脸,呲着牙,像个小怪物。所有人都叫她扔了,说这狗养不熟,是疯狗。只有她觉得,那双眼睛漂亮极了。
于是,她用零花钱替江知野交学费、租房子,给他买衣服、买吃的,默认他成为自己的玩伴。对她而言,最开始这更像是一场富家小姐的游戏。
却没想到,她最崩溃的那两年里,却是这只小狗一直在她身边。
最落魄的时候,他们连暖气费都交不起。江知野就在被窝里紧紧抱着她,用自己的体温去捂热她冰凉的手脚。
他说:“姐姐,等我以后赚了大钱,给你买最大的房子,最好的琴。你最喜欢瓜达尼尼了对不对?”
可很多事情,时间点很重要。
她等不及少年长大。所以他们没有以后。
微红的牙印在雪白的皮肤上异常刺眼,乐以棠拼命用毛巾擦拭着颈侧,可是没用。
乐以棠看着镜子里自己因为恐惧而泛红的眼睛,放下了毛巾。她需要其他的方法。
用比平时快上一倍的速度卸妆、洗澡、护肤,乐以棠穿着真丝睡衣回到卧室,直接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她只在沈肆年睡的那一侧留了盏昏黄的床头灯,她不能让沈肆年看她太清,发现异样。
乐以棠习惯睡在远离玻璃窗的那一侧。
沈肆年喜欢高楼,不论在哪座城市,他都喜欢买penthouse,住酒店也一样,最高的楼层,最大的房间。
居高临下,是他习以为常的位置。
乐以棠却没那么喜欢看高空夜景,倒不是恐高,而是有些时刻,她会产生想要坠落的冲动。
因此她尽量远离那些窗户。
做完这一切,乐以棠的神经依旧紧绷。
柔软的被褥包裹住身体,她却毫无睡意。
不知过了多久,卧室的门被推开。
脚步声很轻,陷在地毯里几乎听不见。紧接着,身侧的床垫猛地塌陷下去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