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头已经有些偏西了。
原本高悬在头顶的烈日,渐渐往西边沉去,把天边的云彩,染成了一片暖融融的橘红色。阳光也不再那么刺眼,变得柔和起来,洒在田野上,洒在村口的小道上,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村口的小道上,一道挺拔的人影,正大步流星地走来。
他身上挂满了猎物,看着就格外惹眼——肩膀上一左一右,各搭着一只肥硕的野鸡,羽毛还带着光泽,偶尔扑腾一下翅膀,像是还没彻底断气;腰间用粗草绳串着三四只野兔,圆滚滚的,耷拉着耳朵,沉甸甸的,把草绳都压得微微弯曲;背后还背着一只不小的麂子,四条腿长长地耷拉下来,随着他的脚步,一晃一晃的,看着就分量不轻。
霍去病。
他浑身上下,都沾满了草屑和泥土,裤脚卷到膝盖,露出结实的小腿,上面也沾着不少泥点。脸上还有几道被树枝划出的细痕,浅浅的,泛着淡淡的红,却一点也不影响他的精神头。
那表情,得意得尾巴都快翘起来了,嘴角咧着,眼睛里闪着光,走路都带着风,仿佛打了什么天大的胜仗。
“老任!老任!”
还没走到任弋的院门口,他就扯着大嗓门喊了起来,声音洪亮,穿透力极强,老远就能听见,把路边树上的麻雀,都惊得扑棱棱飞了起来。
“你看我打了什么回来!野鸡!肥嘟嘟的野鸡!还有野兔!三四只呢!最厉害的是这个——”他拍了拍背后的麂子,语气里满是炫耀,“一只大麂子!够咱们俩吃好几天了,再也不用天天啃野菜糙饭了!”
他一边喊,一边加快脚步,走到院门口,也不用手推,直接用肩膀一撞。
哐当一声,院门被他撞得轻轻晃动了一下,应声而开。
可下一秒,霍去病脸上的得意,就瞬间僵住了。
他愣在门口,脚步也停住了,眼睛瞪得圆圆的,嘴巴微微张着,手里还下意识地抓着背后麂子的腿,一动不动,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样。
院子里,任弋正坐在石桌旁,姿态悠闲。他手里捧着一块金黄色的东西,外皮看着油光锃亮,还在冒着淡淡的热气,一股浓郁的香气,顺着热气飘了过来——是油炸的焦香,混着鲜嫩的肉香,还有一种说不出名字的香料味,香得人直咽口水。
任弋的嘴刚张开,正要咬下去,眼角的余光瞥见了门口的霍去病,动作瞬间僵在了半空。
两人对视。
一息。
两息。
空气都仿佛凝固了,只剩下油炸食物的香气,在院子里弥漫。
“你!!!”霍去病终于反应了过来,眼睛瞪得更大了,嗓门也拔高了八度,语气里满是震惊和委屈,“任弋!你可以啊!”
任弋眨了眨眼,脸上没什么表情,却下意识地把手里的东西,往身后藏了藏,动作飞快,像是个被抓包的孩子。
“别藏了!”霍去病三步并作两步,就冲了过来,脚步又急又快,差点撞到石桌。他一把绕过任弋的胳膊,趁任弋没防备,一把就把那块金黄色的东西,抢到了自己手里,“好哇你!我在外面风吹日晒打猎,你倒好,一个人在家偷偷吃好吃的!太不够意思了!”
那东西外酥里嫩,金黄酥脆,刚拿到手里,还带着温热的触感。霍去病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咔嚓一声,外皮脆得掉渣,里面的肉鲜嫩多汁,滋滋冒油——是鸡排,香喷喷的炸鸡排。
他顾不上说话,也顾不上擦嘴角的油,三口两口,就把那块鸡排塞进了嘴里,嚼得满嘴流油,腮帮子鼓得圆圆的,眼神里满是满足。
“唔……好吃……太好吃了……”他含糊不清地说,嘴里还塞满了肉,说话都有些费劲,“还有没有?老任,再给我一块!”
任弋看着他这副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眼底满是无奈。
“早就知道你要回来。”他朝厨房的方向,努了努嘴:“多弄了一份,在灶台上扣着,怕凉了。自己去拿吧。”
霍去病眼睛一亮,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好消息,脸上的委屈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兴奋。他连身上的猎物都顾不上卸,肩膀上的野鸡、腰间的野兔,还有背后的麂子,就那么挂在身上,直接转身,急匆匆地冲进了厨房,脚步都带着风。
片刻后,他端着满满一碗炸鸡排,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碗里的鸡排堆得高高的,还冒着热气。他往石桌上一坐,也不管形象,拿起一块,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嘴里还时不时出满足的呜咽声。
“唔……这个好吃……比我打的野味香多了……”他一边嚼,一边含糊地说,“早知道……早知道这玩意儿这么好吃,我就不去打猎了……白受了半天罪……”
任弋摇了摇头,无奈地笑了笑,没理他。他太了解霍去病了,向来就是这样,吃起好吃的,什么都忘了。
他站起身,走到院子中央,把霍去病扔在地上的那些猎物,一一捡了起来。野鸡和野兔都还很新鲜,摸起来还带着体温,那只麂子也挺肥,皮毛光滑,一看就肉质鲜嫩,确实够他们吃好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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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着猎物,走到屋檐下,把它们一一挂到墙上的铁钩上,排列得整整齐齐,这样既能通风,又能防止被野狗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