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过去后,他原本挂在右臂的衣服往上抬了抬,刚好遮住胸膛。
他的视线闪躲,好像被什么锁定必须要藏起来似的,他的手背挡在自己的嘴前,顿了顿,带着紧张情绪的话音黏在一起:“没有撞疼——没关系的,不用道歉,其实应该我问你,额头还好吧…”
我鸡皮疙瘩冒了一身。
全赖那个勾前上司,给我整应激了,我现在不仅畏惧ao这两个能发情的群体,看见别人脸红我的心都嗖嗖抖。
我僵硬着脸,礼貌道:“好的。”
车停后,我光速转身,喊一声让我出去,双臂呈蛙泳状态把人群分成两波扒开,弓起身子缩着头,下车门的途中至少说了一万句对不起。
最后,终于像个误入滚筒洗衣机的老鼠被吐了出来。
真的。
我天天想死。
我说的想死是形容词不是动词。
我在车站走了五六分钟的神,每日怀疑人生,捏紧手机,找到公共卫生间洗了一把脸,拍了拍隔壁坏掉的自动贩卖机,很幸运,翻出一罐可乐。
我握住易拉罐,让杯壁贴紧额头,好受多了。
左手食指勾住拉环,骨节弯曲,“砰呲”一声打开,我边喝可乐边往外走。
地上垃圾随处可见,碎掉的酒瓶、钉子、弹壳、半截的注射器,看不出颜色的碎布料,路面混着泥水和血水,一旁瘫倒的人分不清是流浪汉还是刚死没多久的尸体。
老旧的楼外墙壁贴满破破烂烂的通缉令和告示,打印纸又黄又碎,断得一截一截的,整个城市就是一个被刻意刮烂的蜘蛛网,谁也不知道它能撑到哪天。
自从考上大学,我没回来过,算来至少离开五年时间,十三区貌似没什么变化。
我顺着熟悉的歪路标往前走,走到十字路口时,一侧发霉的小楼不断传出声音,叫声甜腻。
“受不了了好喜欢再用力…”
“超,嚎襟,奖励你吃…”
吃啥?旺旺碎冰冰。
这么多年也没个新花样。
我平静地又喝一口可乐,穿过一堆碎酒瓶和吱吱叫的老鼠,继续往前走,连踢带踹的打斗声在远处响起。
砰!
枪声混着闷顿的硝烟味,胜过烤爆的火腿肠声音唰地炸开来。
没烤肠味。
很呛。
我打了下喷嚏,淡定地搓搓鼻子。
有一种“哇,终于归家”的诡异安心感。
但总感觉差些什么。
差在哪呢?
我一时想不起来。
这种感觉很难受,类似于永远有下一关的拼夕夕。
当我把可乐再次递到嘴边,没等咽下去,几个小混混闪身冲到我前方。
他们手里各拿着厨房用的剔骨刀,将我团团围住,指着我比比划划,恶狠狠道:“站住,把裤衩交出来。”
别误会,以十三区的文化水准我翻译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是,自觉点,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不然轮到我们上手可是把你扒得裤衩都不剩。
通透了。
很圆满。
原来差在没被抢劫。
我倍感亲切。
果然是民风淳朴的老家啊。
这次我的表情真诚多了,毕竟是老乡,在他们仿佛把人生吞活剥的目光中,我点开手机屏幕,把账户里20元的余额亮出来,“实话,我所有积蓄刚交上去赔偿,比你们还穷,你们忙活一天也不容易,我建议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换个人抢,抢完早点回家吃饭。”
其中一个混混目光扫了扫我,说:“也是,看她那个穷酸样不像有钱的。”
谢谢,不用特意提醒,我想。
另一个混混反驳:“你没看见她拿着手机吗,把她手机抢走拿去卖也是钱。”
左斜方混混点头:“你说的很有哲理。”
前方混混又问:“我们从哪开始抢,还是裤衩吧。”
左斜方混混嫌弃道:“你笨啊,当然是先抢手机,到时候裤衩不都是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