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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页(第1页)

除此外,就是堆肥、以及那些养了一冬的地。  有一部分是老婆子养的,又是翻地、又是犁地,折腾了半天。有一部分是他负责的地,见老婆子往地里面倒树叶子、草木灰之类的,他想着堆肥坑的事,二话不说,还是带着几个儿子一起干了。  开玩笑,要是来年因为地不够肥,他种出来的东西还没有老婆子这个不种地的种得好,那他这个老把式还有什么脸见人?  因为还没到时候,叶瑜然没管其他人在干嘛,只是在盯紧大宝、二宝、朱七三人的功课时,顺便还紧了紧朱八妹、林三妹、林四妹三人的女工。  每天学五个字,这么一冬下来,也有好几百了。又是从《千字文》、《音律启蒙》这类启蒙的书入手,连蒙带猜,大宝、二宝也能够认识不少。  当然了,对于“过目不忘”的朱七来说,叶瑜然只要教过一遍,她写什么,他都认识。  所以,虽然规定的是每天至少认识五个生字,但是大宝、二宝经常跟朱七混在一起,除了玩还是玩,没事的时候就会学一学,倒是早超出了她布置的任务。  叶瑜然一点也不担心,等他们到了书塾,会不会跟不上那边的课程,她只是比较担忧——看上去就有点傻呼呼的朱七,到了书塾,真的不会被人欺负?  可是再担忧,该办的事情还是得办,她找到了余掌柜,既然两家合作胭脂生意的事情,帮忙推荐个熟点的书塾总成吧?  她不要对方太优秀,只要别“歧视”她儿子就成了。  “你要送你儿子读书?”余掌柜愣了一下,转头望向了堂中的少年。  他不过十岁出头,穿着一身淡青色的长衫,眼睛清澈澄亮,继承了朱家人出色的外表,乍一看上去,还真的是个漂亮少年。  只是若细细观察,多少还是能够看出他有些呆木,跟正常人有些区别。  “嗯。”叶瑜然点头,她特地将朱七带过来给余掌柜过目,就是希望他心里有个数,她道,“我一共生了七个儿子,家里就只有那么几亩地,根本不够分。如果光种地过活,他们肯定撑不下去,得另找出路。可是我们家有家规,耕读世家,宁为农夫,不可经商。若不是家里的女人想要赚一点胭脂水粉的钱,我们也不会跟余掌柜合作。所以我就想啊,既然是祖辈留下来的话,我又生了那么多年,那就咬牙送一个吧,能谋一条出路是一条。”  “可是……”余掌柜有点犯难,十分委婉地说道,“读书是件很费脑子的事情,普通人若是不会读书,很可能一事无成。”  只差直接说明,你儿子连普通人都不是,你送一个傻子去读书,不是犯傻吧?  叶瑜然一听就懂了,她神秘地笑了一下,叫了朱七过来:“老七,背点书给余掌柜听听,《音律启蒙》。”  朱七迷迷糊糊地走了过得来,张口就来:“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  虽然他不知道娘要干嘛,但娘出门就说了,她让干嘛他就干嘛,那他就老实背呗。  别的事情他帮不上忙,但背书什么的,朱七敢保证——在他见过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会背书。  朱七背得一脸自信,余掌柜震惊得瞪大了眼睛:“他会背书?!”  不,我就是一个傻子!  叶瑜然神色淡然:“会背书有什么,不信的话,你随便找一本书,念一遍给他听,再让他背一遍,你就明白了。”  别看余掌柜这里是胭脂铺,但他家小娃就在书塾启蒙,家里还真有书。  二话不说,让店小二跑到后堂,让他婆娘讨了一本过来。  平时,书在这个家属于“珍贵”物品,所以那边送过来的时候,还小心地放在一个食盒里,用布包好。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合称“三百千”,又叫“三家村”,是最传统的开蒙教育第一书。  余掌柜让送来的,正是其中最难的《千字文》。  他跟叶瑜然确认,这本书还没有教过,便拿了过来,亲自念了一段:“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玄,天也;黄,地之色也;洪,大也;荒,远也;宇宙广大无边……”  怕别人觉得他“欺负”人,余掌柜也没有念到头,念到第三段“秋季里忙着收割,冬天里忙着储藏”就结束了。  叶瑜然让朱七复述。  朱七老老实实地,将余掌柜念的那段给背了出来。  余掌柜不敢相信,赶紧询问叶瑜然:“这本书,真的没教过?”  叶瑜然摇头:“没有。如果你不放心,可以找四书五经试。”  余掌柜就又让人送了一本《易经》过来。  怕开篇有人教过,就随手从中间抽了一段出来: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六二,黄历,元吉。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  《易经》这本书,朱七还真没接触过。他本来脑子就不那么灵光,更迷糊了,不知道这是啥意思,但让他依样画葫芦给背出来,完全没问题:  “……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一连试了几次,余掌柜还故意念错了好几个地方,朱七也听不出来,照样“复述”,完全照搬。  “这简直就是天才!”余掌柜站了起来,震惊地在屋子里踱步,“天才,真的是天才,我念一遍,他就会了。”  他显得非常激动,不断地夸朱七会读书,难怪他一看就觉得,这小子跟普通人有些不太一样,原来这小子是“天才”啊。  天才跟普通人不一样,太正常了!  叶瑜然:“……”不,他真是一个傻子。  朱七:“……”不,我就是一个傻子!  虽然朱七不太明白,自己怎么从“傻子”变成了天才,不过他还是很高兴有人夸自己,咧开嘴笑了起来。  那憨厚的模样,就跟门口的朱大一个模子。  余掌柜被泼了一瓢冷水——这么一看,倒真像一个傻子了!  难怪人家看了,第一眼不会向天才上面想,就这傻呼呼的样子,谁也不会那么想啊。  不过,他们不愧是一个爹娘出来的,就算长得再不一样,身上了多少有着兄弟之间的影子。  “他这么有天赋,你要不送他读书还真是可惜了!”余掌柜冷静了一些,转过头来,说道,“只是,他这个样子,怕也只是个死读书的,做不了大官,没办法出人头地。”  会读书,跟会来事、会做官是两回事。  余掌柜多少还是有点眼力的,能够看清楚朱七身上存在的最大“弊端”,那就是他脑子不太灵光,于人情世故过于浅薄,完全不够用。  “我知道,所以我只希望他以后研究学问,其他的不要掺和。”叶瑜然说道,“老七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以后肯定不能种地,我以后要是不在了,他也不能老靠其他几个多兄弟养,只有读书,是他唯一的出路。”  “此话怎讲?”余掌柜虽然有点明白她话里的意思,但“唯一的出路”这一点,倒是让他犯了一个糊涂。  按理说,会读书的不应该是聪明人吗?  就朱七这副样子,连官都当不了,读书还能有什么用?  “如果他的脑子,能够记下全天下的书呢?”叶瑜然盯着他的眼睛,说话。  余掌柜惊呆了。  “我知道老七只会死读书,当不了大官,我也没那么想,但是我觉得吧,他完全可以当一座移动书房。只要他将这点做到了极致,养活自己肯定不成问题。”叶瑜然说得十分认真,“而且我觉得,即使他当不了大官,一个童生还是能够考得出来。”  余掌柜不太了解科举的事情,等到听到她解释是怎么一回事,才明白过来。  原来,童生考的都是“基础”,以知识量为主,不是综合分析能力呀。  他平时只知道让孩子多读书,跟着先生好好学,却不知道这里面是有“套路”的。  望着眼前这个农家婆子,余掌柜真的有一种自己“小瞧”了对方的错觉。之前胭脂是,现在读书也是。  自家的胭脂铺,因为对方的加入,一下子成了太当山下最好的胭脂铺,但凡哪个大户人家,要是没有一盒他们家的“朱砂痣”,那就不叫好。  是的,没错,现在朱家出品的胭脂,被大家娶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朱砂痣”。  本来想叫“美人痣”的,但考虑到是朱家人做的,又改成了“朱砂痣”。  余掌柜跟叶瑜然聊了好一会儿,关于科举的事情,感觉自己学到了不少。  他甚至有一种,对方非常适合当先生的错觉,只是可惜,她是一个女人,而且还只是一个没有读过多少书,只是当年在大户人家跟在少爷身边认识了几个字的女人。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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