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秒钟后,她又跑回来。 宋莺时欣喜的去拉她:“妈妈,我……” 郑美兰却只是拉开最底层的抽屉,拿出一个首饰盒。 “差点把这对钻石耳环给忘了!” 她将耳环揣进兜里,捧着宋莺时的脸亲了一下: “莺莺,好孩子,好好照顾自己!” 楼下响起汽车驶离的声音,偌大的庄园级别墅像一座鬼宅,又像一座坟墓。 宋莺时如行尸走肉一般,一步步挪回房间,坐在了梳妆台前。 一抬眼,却看到镜子里脸色苍白如女鬼般的自己。 她眼窝凹陷,脸颊消瘦,刘海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乱了,眉心那个红色印记比鸡蛋还要大。 像是天神用一个巨大的印章盖下,出厂了她这个倒霉鬼。 “不是……我是凤凰命格……我是凤凰……” 她翻出粉底液,倒出大半瓶,疯狂的涂抹在脸上,又抓起粉扑狂拍。 多余的粉底液四处飞溅,粉底液如油漆一般沿着鼻头坠落,好不容易拍开的那部分,却又透出暗红色的印记。 她急的用手去抠,嘴里骂道:“萧辞忧,都是因为你!贱人!去死!去死啊!” 指甲深深嵌进皮肉,鲜血和粉底填满她的指甲缝,她回过神时,已经将镜子打碎。 她攥着镜子碎片,划破了眉心,鲜血淋漓。 她满意的笑了,游荡到阳台,俯视着萧家的别墅。 那一家“蚂蚁”又在忙碌了,没有佣人伺候,连花园都得自己修剪,吃饭也得自己忙碌。 她啐了一口,冷嘲道:“死穷鬼,等我爸妈翻身之后,踩死你们!” …… 郑美兰因为收拾珠宝首饰,耽误了一些时间,原本连宋承业的车尾灯都看不到。 可好巧不巧,宋承业的车在半路熄火了,怎么都启动不了。 于是在宋承业跑去路边打车的时间,郑美兰的车刚好开过来。 郑美兰本想给宋承业打电话,让他别浪费时间,赶紧上她的车先去机场再说。 她还没把电话拨出去,就见宋承业已经钻进了出租车。 可车子没往机场方向走,反而往市中心驶去。 她顿时起了疑心。 宋承业今天跟她说的明明是两人分开跑,出国之后再汇合,免得被一网打尽。 如今网上闹的沸沸扬扬,不光是基金会的人在找他们,很多承业金融的理财用户也堵在宋氏大楼下让他们还钱。 宋承业在这个风口浪尖,去市中心干什么? 郑美兰狐疑的跟在后面,一路跟到了高级公寓。 她都不知道这里还有一套房子! 难不成…… 郑美兰心里升起女人的简凝霜的影子 三十年前。 郑美兰第一次见到萧楷和简凝霜夫妻俩。 那时,她和宋承业住在巷子中段的独门小院,萧楷和简凝霜则租住在巷子最末端院子里的一间阴冷潮湿的西厢房。 郑美兰听说,他们俩没什么本事,只能租个店做小炒而已。 她又听说,萧楷疼老婆,说他老婆是读书人,不能下厨,不能洗碗拖地,最多帮他传个菜。 反正他自己能干的活,绝不让简凝霜碰。 郑美兰很看不上他们装模作样。 穷的只能挤在一间小屋里,能有多恩爱? 她虽然读书不灵光,但她聪明,精准的嫁给了宋承业这个香饽饽。 宋承业是本地人,有房有车。 别人操心米面粮油价格的时候,她每个月都能买新衣服。 她总是挑在简凝霜路过她家门口时,大声炫耀着:“老公,我想买条新裙子!” 宋承业朝她抬抬手:“买吧买吧。” 她看着简凝霜快步走过的背影,裙子的线头在日光下晃晃悠悠,寒酸又可怜。 她爱极了这种压人一头的日子。 可没过几年,萧楷的店就越做越大,把旁边的店面都扩了进去,很多人慕名而来。 简凝霜忽然考下了律师证书,成了小白领。 夫妻俩从西厢房搬到了一个朝阳的独门小院,破旧的自行车换成了小汽车。 后来,他们又从小院搬去了市里新盖的楼房,还生了一个儿子,取名萧言澈。 她偷偷去了萧言澈的满月礼,听席上那些人夸萧楷年轻有为,夸简凝霜事业有成。 听他们夸奖“言澈”这两个字,既有文人的儒雅,又能通达世事,前路定然一片光明。 那场热闹的满月宴后,她像是着了魔一般,无法控制自己看向萧家的目光。 简凝霜荣升知名律所合伙人,萧楷的小餐馆变成了大酒楼。 简凝霜免费为弱势群体辩护,上了江市晚报。 萧楷成江市新兴企业家,购入云景豪园别墅。 简凝霜生了双胞胎儿子,简凝霜喜得贵女…… 那对装模作样的夫妻,坐拥财富、荣耀和别人羡慕的目光,爬的越来越高。 反观她,还和宋承业住在这个老房子里。 宋承业依旧在倒卖那些小东西,她的肚子依旧没有动静。 日子像梅雨天的被子,潮湿沉重,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她的嫉恨也在阴暗的角落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