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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机器人送来消毒过的手术针线套组,谢沉殷坐在椅上,血一直在流。  兰斯跪坐下来,方便缝合。  谢沉殷一点点教他,非常细致。兰斯缝得不好,他拆了示范一遍,又拆掉。  他浑身水一样了,剧烈的疼痛叫他毫无血色,颈上的青筋疼得暴露,而他仍然沉静地指导兰斯,如何为自己缝合伤口。  兰斯的眼泪滴滴答答,抬眼却是笑容。  他专注地看谢沉殷,而后垂头,慢慢地缝伤口。  兰斯在这一刻,心里被怪异的幸福塞满了。那些缺漏的,经年穿透风声鹤唳的孔洞,被滴滴答答的血和滴滴答答的泪盈满,兰斯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兰斯有了归处。  他多想这一刻永远不会逝去,他溺毙在这里也好。  谢沉殷,谢沉殷,他控制不住甜蜜地念他的名,这个世界变得好可爱,这个世界送来谢沉殷,这样的幸福兰斯甚至用上了奢求这个词。  干脆钻进谢沉殷的肚里去,妈妈,阿妈,把他再生一遍,重新孕育兰斯,一个完完整整的兰斯,他的心跳即是阿妈的心跳,他们共有一个心脏也好,共享一个身体,甚至杂交出一个灵魂来,谢沉殷,妈妈,妈妈,我钻进你的肚子里去,我咬断脐带溺毙,永远也不钻出来了。  你带着死胎过活,茍延残喘,再也无法和我分割,我们终究死去,以蜷缩着的出生和衰老的死亡作为悼念。    兰斯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听到窗外的鸟鸣声,清脆而欢快,充满了世界的生机勃勃。  他做了一个不算甜蜜的梦,在梦里他一直找一个人,在城市里找在荒原上找,在小溪沟找,甚至跑到月亮上,在灰色的大地上找。他一蹦三尺高,再蹦小山高,可他没找到自己的爱人。  好在一睁眼,他瞧见身旁的谢沉殷,他找到了,惊喜和兴奋在心间充裕,世界的甜美扑面而来。  可很快,兰斯感到不满足。  睡什么睡!  他都醒了,谢沉殷还闭着眼,干嘛啊,嗯,好像发烧了?兰斯额头挨谢沉殷额头,好烫好烫,完了,谢沉殷要变傻子了。  谢沉殷脸白白的,被兰斯吸干了血色,唇红红的,兰斯轻轻碰了碰。  发烧的唇也好烫好烫。  兰斯心满意足。  就让谢沉殷变成一个傻子,他不会找医生给谢沉殷看,也不会把他扔进治疗仓。  傻子谢沉殷在这个世界上无可依赖,只能由兰斯作为他正常世界的正常人。  你完了。兰斯偷偷对谢沉殷说。  我完了。兰斯高兴而悲哀地对自己说。  他把谢沉殷搂得更紧了一些,紧到肚子里的人鱼胚胎不满地顶撞,兰斯不退反进,恨不得跟谢沉殷融成连体娃娃,在这个世界里一起变得怪异,要变大一点才好,不要做被人关在笼子里观赏的怪异娃娃,做庞大的一脚踩碎一个城市的大怪兽。  他踩碎帝都,谢沉殷踩碎贫民窟,他们把诞生他们之地湮灭,从此只能做对方的诞生与归来之处,无从选择,便谈不上背叛与分离,永远地纠缠变态畸形扭曲地生长在一起。  这就是爱,兰斯断定道。  兰斯准备加码,为谢沉殷的傻子之路添砖加瓦。  可他拿起通讯器,还没找医生拿药,就担心谢沉殷在他的投喂下没变成傻子,成了个精神病人。  傻子和精神病人是不一样的。  精神病人兰斯控制不住。  算了,算了。兰斯放下通讯器。  他沮丧地挨着谢沉殷,直到谢沉殷睁开双眼,那双眼里是多么的智慧,一点没有变傻的迹象,兰斯阒然开心起来。  一个傻子是无法当他的阿妈的,只能做他的玩物。  玩物兰斯可以拥有无数个,阿妈却只有一个。还好,还好,谢沉殷受得住生命的无数次折腾,一点也不自愿变快乐的傻子。  门忽然被敲响了。  谁敢敲他的门,在红瑰园里,除了突然智障的机器人,大概率是秦穆回来了。  他回来做什么,他应该很忙的。  兰斯不回答,装睡,秦穆直接拧坏了门锁,房门打开了。  如果是昨天或是前天,兰斯或许会尴尬,现在他却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仍然挨着谢沉殷,动也不动一下。  秦穆像没看到谢沉殷一样,固执地把兰斯抱在怀里,抱了出去。  兰斯侧头看,谢沉殷仍然躺在床上,睁着眼,却似陷在万花筒的高烧中,安静、沉默、悄无声息。  对兰斯的离去似乎一无所知,又似毫不在意。  兰斯心揪了一下,他眨眨眼,眼前的景象并未因这次眨眼有任何的改变。  秦穆把兰斯抱到另一个房间,挤好了牙膏让他刷牙,拧干了帕子给他擦脸,兰斯麻木地做着,心神都搁在谢沉殷那,根本没收回来。  秦穆道:“先是人鱼,后是同学,兰斯,你要多少后宫才能够满足。”  兰斯抬眼,镜子中的秦穆高大庄严,还未换下军装,对待他却如此细致,尽量地轻柔,是一个学着当好丈夫的好人选。  兰斯不是不喜欢秦穆,只是他被迷花了眼,他从未见过谢沉殷这样的人,他被勾得近乎失了魂。这不能怪他。  是女王与秦家的矛盾让他的心裂了道缝,他迫不及待寻求第三方填补,谢沉殷撞上来了,如此的完美,符合他的心意,以莫大的包容叫兰斯沉溺,缝也被填满了,他荡在水里,恨不得一死了之。死在谢沉殷的浮肿的丑陋的巨尸上。  如果秦穆一定要在他上头的时候分割他和谢沉殷,那完了,从此兰斯再也忘不掉谢,无论过去多少岁月,他都会记起曾经有一个人,那个人猝然消失了,消失在他的生命里,后来再想起,都像沉在水泥里,挣脱不掉。  要么把谢沉殷片了,片成一片又一片,每想起一次,兰斯烧一片,像是烧香,不过香是香的,尸体散发出的肉味,大概不如檀香令人平静,兰斯也说不好会不会作呕。  “秦穆,”兰斯道,“你会杀了我吗,在某一天,你发现当上将已经满足不了秦家的步伐,至高无上的王权就在你手边,只要你轻轻地杀了我,鲜血就如同绸缎,红色的地毯铺好了,你踩一脚就能坐上国王的宝座。”  秦穆握住了兰斯的手,秦穆的手很大,兰斯的手纤长,但到底不如秦穆的大。  兰斯低头,听见秦穆说:“你永远会活着,在我活着的时候。”  那就是圈养咯?  兰斯想笑,没笑出来。  他为了自己的继承权毫不犹豫答应母亲,让秦穆死。秦穆要王权,但不杀他还让他活,看起来秦穆大方一点?  真可怕啊,如果母亲失败了,兰斯想到自己的下场,真是可怕。  兰斯觉得冷,他想回到谢沉殷身边,吮吸谢沉殷慈悲为怀的乳汁,哪怕需要谢沉殷承受莫大的苦楚,兰斯也心甘情愿。  反正不是他疼,再爱一个人,兰斯也分得清到底是谁疼。  秦穆低头吻他的唇角,想讨他的欢心,还是想好了怎么处理兰斯?  兰斯不愿想了。  秦穆道:“我们永远在一起,无论这个世界怎样变化,哪怕天翻地覆,兰斯,你我都是夫夫一体。”  “你生个孩子吧,”兰斯说,“我太闲了,你生几个孩子给我养,我就不找其他人了。”  不用非得跟人鱼发生关系,你提供一些jg子不就好了?连这都办不到,那早死早超生。  秦穆道:“还不是时候。”  兰斯问:“那什么才是时候?”你掀翻王权登上王位才是时候吗?  “当你真心爱我的时候,兰斯,我们才配拥有后代。”  兰斯听了这话觉得滑稽,难道秦穆真心爱他了?谁信啊。  兰斯想回到谢沉殷身边,秦穆执着地把他抱下搂,早餐已经做好,秦穆敲门前不忘亲手做好早餐。  兰斯吃了两口,不是他熟悉的味道,但还不错。  秦穆说:“我会履行好一个丈夫的职责。”  兰斯道:“如果我不想呢,我喜欢朝秦暮楚,喜欢拈花惹草。”他多希望秦穆因他痛,痛心痛身都好,所谓平和的幸福他感受不到,必得爆裂至死血肉淋漓,他才相信秦穆有一分的真心。  但兰斯没办法把剪子或刀捅入秦穆的身体。  某种程度上,秦穆与他是平等的,平等到兰斯无法胡作非为。  他痛恨这种平等,如果秦穆是他豢养的男宠,他会比现在爱秦穆十倍。  “阿弟战场上受伤了,正好休养一段时日,我叫他来看着你。”秦穆道,“你还小,需要节制。滥情纵欲对身体不好。”  秦穆的弟弟秦应,才十八岁但野心勃勃,十六岁就上了战场,战功不菲,已升为少校。  “你不怕你阿弟,成了我入幕之宾?”兰斯痛恨秦穆的用词,看着他?如果秦穆聪明点,就该用陪着他这样的词汇。  但秦穆连这一点语言上的讨好都不肯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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