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熟?
以张物石的记忆力,他将曾经遇到过的人分三类,一是见过,二是眼熟,三是认识。
说到“眼熟”,那至少是跟他有过简单的交集。
瞧着那个吃馄饨吃的正香的汉子,趁着他抬头的间隙,张物石又多看了两眼。
嘿!想起来了,
原来是他啊!
张物石算是给他对上号了,不就是那个在牛头镇破窑旁边开赌场的吴老大嘛。
这吴老大可是一根好韭菜啊!
自己曾经割了他两次,在他手里发了两笔小财,这次在城里再次遇到他,这是想让他割第三次?
瞧着吴老大刮的挺干净的胡茬,还有那精神的小平头,也不怪张物石没第一时间对上号。
以前那络腮大胡子,还有那不着边幅的头发,被吴老大收拾的干净利索,一眼瞧去,那就不是同一个人!
要不是张物石记忆力绝佳,再加上他用记忆里的鼻子、眼睛、眉毛和整张脸的轮廓来对号入座,他也认不出这人啊!
“这赌档头子是跑城里来了?”
“怎么还特意换了一副面孔?这是金盆洗手了,还是卷款跑路了,亦或者事发了,特意跑人口多的城里来个大隐隐于市?”
再瞧了一眼吴老大板板正正的衣服,还有虽然长得丑,但很精神的模样长相,这不就是一个周末来逛天桥的普通城里人嘛。
好好好,
你个老小子算是吸引到本大爷的注意力了。
张物石正想着事呢,
一旁的苏小倩抬手推了推他:“当家的,怎么了?”
“哦,没啥,我刚刚想起一件事。”
“啥事?”
“晚上关灯之后的事。”
“去你的!”
今天他就饶吴老大一马,自己这会儿陪小媳妇最重要,
割韭菜?
再说吧!
毕竟小头已经控制了大头。
赚钱的机会有的是,而困觉,那是少困一觉都是亏。
。。。。。。。
等他和苏小倩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在这一天吃两顿的年月,这个时间点也快到饭点了,他们家今晚炖鸭子,锅里的鸭肉差不多已经烂糊了,回过头添上一些配菜,简单整一整就能出锅。
他拿来的那些蚕蛹已经被一分为二的竖着从中间切开,取出里面的黑心,清洗干净,就等着裹上面糊用油炸。
那“黑心”是蚕的消化道及肠内残留物,没毒,可真要是不小心吃进肚子,那就尽情的“哕~”吧。
自家吃饭,还是清理干净为好。
“奶,我上次整的调料,家里还有吗?”
“有有有,”老太太伸手指了指厨房北面的橱柜,开口道:“应该在柜子最里面放着,你找找。”
张物石走到橱柜旁,打开柜子,从最角落处掏出一个小陶罐,这里面装的是他按秘方调配的调料,成品的样子整的跟方便面调料似的,只是味道不一样。
要问这秘方怎么整的?
那肯定是从傻柱手里忽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