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兵高兴极了,也不跟王明客气,因为他知道王明的为人,他说一半就一半,不带虚的。
虽然知道王明付出的心血比较多,但没事,到时候他多帮忙点就是了。
煮饭,搬东西,上油漆,他都可以。
“放心,我说的话,永远有效。”
这车已上好油漆,在灯光的照耀下,这车子程亮程亮的,跟新的一样。
“行了,完工啦,等你晾干了就可以了,不过明哥,这你还要去派出所上牌才行吧。”
“当然啦,我已经咨询过了,到时候直接推去那里,直接上就是了。”
上牌这么重要的事,王明怎么不知道呢?何叔说了,他们这个地方没有大城市管理的严,直接推到那里,交钱就可以上了。
管你哪里来的。
“明哥,过几天不就是是到孔彦承跟霍水仙的婚礼了吗?你说这霍水仙是不是脑子秀逗了呀,怎么会看上孔彦承这个乡下小伙子呢?虽说工作不错,可是他又没有分房,霍水仙还不是照样住这乡下吗?一样得上工吗?”
于大兵忙完,就坐在一旁看着王明忙活,一边聊着最近村里最大的八卦。
现在这村里,这知青看上乡下小子的事,就是最大的谈资了。
他真的搞不懂霍水仙,明明一个城里人,竟然看上了一个泥腿子,不知道她爹娘听到的时候,会不会打断她的腿呀。
“这谁知道呢?也许是看对眼了吧!”
王明倒是知道这个霍水仙不是先前的那个霍水仙,但他能说吗?
“你管人家住哪呢?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少管别人家的事。没准到时候孔家会给霍水仙换个轻快的活计。”
不用想,这是肯定的。
“那是,谁叫他爹是支书呢!”
于大兵也赞同的点点头,上工,上工,打猪草也是上工啊!
这活多轻松!
在七十年代,婚礼通常是简单而朴素的。没有华丽的婚纱和盛大的宴会,只有亲朋好友的祝福和简单的仪式。
这一天,阳光明媚,新郎孔彦承穿着整洁的中山装,新娘霍水仙则穿着一身红色的新衣,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
霍水仙坐在孔彦承自行车身后,在周围人的簇拥下,到了孔家门口。
身后几个男知青推着一个板车,上面是霍水仙的行李跟嫁妆。
两个行李箱,两床大红被子,还有其他的生活用品。
其中,蝴蝶牌的缝纫机特别显眼。
“哇,那是缝纫机耶!”
“没想到这个霍知青那么大方,竟然陪嫁了那么贵的缝纫机。”
“那自行车也是新买的吧,真是太有钱了。”
“没准手表收音机都有呢,只是你没有看到。”
随着霍水仙的行李跟嫁妆,一件件的搬到屋子里,大家羡慕得议论纷纷。
周围都七大姑八大姨的,随完礼后,王明光坐在这里,吃瓜值就自己蹭蹭往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