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捞出来放在笸箩里控水,他和越曦说了一声,自个儿进了农场,没一会儿捧着一小罐蜂蜜出来了。
越曦愣了下:“哪儿来的蜂蜜?”
舒年白了他一眼:“你自个儿养的蜂巢都不记得啦?”
还是他今儿在家实在无聊钻进农场找飞雪娘俩玩的时候,黑煤炭拖着他去看蜂巢他才知道农场里有蜂巢的。
他猜也是越曦忘了蜂蜜的茬儿,不然这么长时间,仓廪放蜂蜜的那个格子里堆了几十罐蜂蜜,越曦不能一点不提,家里吃糖的时候不少,糖又是自个儿买的,哪有吃蜂蜜划算。
越曦面上空白一瞬,干笑着挠挠头:“真忘了。”
舒年叹了口气,凑过去看了一眼烧着的锅,把另一边的灶眼也捅咕开了。
“我可就当猪蹄红烧了,若是不好吃别怨我。”
“不好吃就不好吃呗,再难吃还能比狼肉难吃啊。”
越曦没所谓,谁知道熊掌什么味儿啊,单知道那些达官贵人爱吃,他们这些穷苦小百姓一辈子能吃上一回都是运气好。
舒年不纠结了,照着红烧猪蹄的法子,先给熊掌焯了水,接着便是炒糖色香料,一整只熊掌放进去,勉强翻炒两下挂上糖色,便加了水焖着了。
好不好吃的,就这样吧,他尽力了。
夜色铺开,灶房里红烧大肉的香味也铺开了。
两口子坐在桌旁吃着豆角土豆排骨,闻着还没出锅的红烧熊掌,多少有点食不下咽。
平常也没觉得炖排骨和红烧猪蹄差距这么大啊。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舒年掀开锅盖看了一下汤汁,黏糊糊的红亮汤汁裹着那只尚且还保留原型的熊掌,浓郁的酱香肉香扑面而来,哪怕只是闻着,舒年也不自觉地滚了下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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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儿是香,难怪有钱有权的人都爱吃。
“还炖么?”越曦凑上来,喉结也滚了两圈。
这味儿有点霸道了,他感觉刚才的饭白吃了,他现在能把这只熊掌给吞了。
“差不多了吧,盛点尝尝,剩下明天吃?”
毕竟是吃过饭的,馋归馋,肚子装不下也是真的装不下。
“尝尝。”越曦点头,十分懂事儿地递上了碗和竹铲。
舒年:……
他就多余问,自家这只食肉动物怎么可能放过刚出锅的熊掌。
熊掌也是炖到数了,掌心那块肉颤巍巍的,竹铲碰上去比碰上豆腐还丝滑,三两下就挖下了正中那块最肥美的肉,余下的装进大海碗送进农场仓廪去了。
俩人望着碗里那一小块肉,咽了咽口水,一人夹了一筷子。
表面裹着油亮红润浓稠的酱汁,表层已经被红烧浸透染成了酱色,再往下却是玉白色半透的肉,瞧着确实挺像猪蹄的。
一筷子不多,称得上是入口即化,肉质软弹,胶质充盈,带着一丝蜂蜜的蜜香,不是舒年后来加进去的,更像是肉自个儿本身带着的蜜香。
黏糊的肉不用嚼就糊了满口,抿一抿就能咽下去,肥而不腻,香得很!
——
那个……熊好像在咱家不能吃来着,以上熊掌的口感啊啥的,都是以前我刷短视频看见隔壁毛熊家的人的做法和吃法,不是咱家的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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