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吸了吸泛红的鼻子,咬了咬牙,转身离开了游书朗的家。
门关上的那一刻,屋内的游书朗才缓缓走到窗户边,轻轻拉开窗帘一角,探着头往下看。
他不敢跟陆臻一起下楼,更不敢让樊霄看到他们俩一起出来。
那只爱吃醋的狗子,要是看到这一幕,指不定又要闹脾气,把醋坛子打翻,到时候又是一场纠缠。
从窗户往下望去,小区的庭院尽收眼底。
微风轻轻吹动着路边的绿植,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草香。
游书朗看到了樊霄,正百无聊赖地抽着烟。
樊霄享受着微风的清凉,指尖夹着烟卷,烟雾袅袅升起,模糊了他的眉眼。
脸上带着几分心事重重的模样,时不时抬头往楼上瞟一眼,莫名其妙的有点好笑的偷感。
没过多久,陆臻就从单元楼里走了出来。
虽然刚才在楼上,他缠着游书朗又哭又抱,满是不舍。
可此刻走出了游书朗家,心底的那点不舍早已烟消云散。
游书朗很好,温柔、体贴、无微不至,给了他所有的温暖与陪伴。
可这些,终究不能助力他的事业。
不能让他在那个时尚圈站稳脚跟,更不能给他人脉与名利。
再继续纠缠下去,不过是浪费彼此的青春而已,到最后只怕也是一拍两散。
还不如早点结束这段关系,对彼此都好。
陆臻很快就收拾好了心情,脚下的步子也轻盈得很。
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眼底闪过一丝雀跃。
他终于单身了!
接下来,可以主动一点,大胆一点,跟樊霄捅破那层窗户纸,彻底拿下樊霄。
一想到这里,他的心情就好得不得了,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了。
樊霄已经帮他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只要能拿下樊霄,就会有源源不断的资源,名模的位置才坐得稳。
在名利场里混,背后没有金主寸步难行。
而命运,恰好给他送来了一个樊霄。
这不就是瞌睡碰到枕头了吗?
成了樊霄的人之后,把那些曾经让他生厌的人狠狠地踩在脚下。
一步步走向人生巅峰,成为人人羡慕的名模,就会拥有享不尽的名利与荣光。
他一边往前走,一边掏出手机叫车。
一旁的樊霄还在老实站岗,嘴里抽着烟,满脸心事重重的样子。
陆臻低着头在叫车,并没有看到樊霄,倒是樊霄贤看到了他。
“草!!!”
樊霄看到陆臻,吓得魂都差点飞了,赶紧屏住呼吸。
趁陆臻没注意,他飞快地侧身,躲到了旁边,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被陆臻现。
上辈子的他,在游书朗和陆臻之间两头挖墙脚,一个是他真心想要守护、想要在一起的人,一个只是用来催化分手的棋子而已。
后来爆雷的时候,陆臻一下子就想起了他两头挖墙脚之间的关联。
所以,当他看到陆臻,赶紧闪到一边躲起来,决不能让陆臻看到他在游书朗家楼下。
陆臻走了一小段路,也许是叫好车了,他突然停下了脚步。
缓缓抬起头,皱着眉头,耸着鼻子,来来回回嗅了又嗅。
嘴里还自顾自地嘟囔着:“奇怪,这里怎么有樊霄爱抽的那种烟的味道?”
陆臻自顾自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