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暴雨中的军议
雨砸在帅府屋顶瓦片上,噼啪作响,像是要把整个朔州城都敲碎。
百里烨站在沙盘前,手指按在代表北狄大营的黑色旗帜上,按得指节白。烛火跳动着,在他脸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影子。
“三十七个兄弟……”他声音哑得厉害,“都是重伤,连床都下不了。敬亲王这个畜生!”
凤南衣裹着厚厚的狐裘,靠在椅子里。她脸色苍白如纸,唇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只有那双眼睛,还亮得吓人。药痴大师说她至少得静养三个月,可她知道,别说三个月,三天都等不了。
“他断了一臂,”她开口,声音轻飘飘的,却让整个屋子都安静下来,“邪功反噬,精血大损。这时候,他比谁都急。”
百里烨猛地转身:“你是说——”
“他要补。”凤南衣咳嗽两声,石朗赶紧递上温水。她抿了一口,继续说:“人血,大量的,新鲜的,强壮男子的精血。可朔州城里,他今晚已经打草惊蛇,再想动手,难。”
“所以他会去城外找。”百里烨接话,眼神锐利起来,“北狄大营里有战俘,有奴隶,有……受伤的士兵。”
“不止。”凤南衣摇头,“敬亲王这个人,贪婪。他要补,就要补最好的。普通的血,不够。”
她顿了顿,看向沙盘上北狄大营后方,那片标记着“粮草辎重”的区域。
“他在炼血神子。那些鬼东西,要用人血,要用药材,要用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童男童女的骨髓。这些东西,他一定囤在离大营不远,但又足够隐蔽的地方。”
石朗眼睛一亮:“王妃是说,我们去烧了他的老巢?”
“对,但不只是烧。”凤南衣撑着椅子扶手,想站起来,被百里烨一把按住。
“你坐着说。”
凤南衣看他一眼,没坚持,继续说:“敬亲王现在最缺两样东西。一是精血疗伤,二是炼制血神子的原料。我们断他一样,他就得疯。”
“烧了他的药材,毁了他的炉鼎,杀了他留守的巫师。”百里烨接下去,语越来越快,“就算他还能从别处搞到人,短时间内也炼不出新的血神子。而我们……”
“而我们有三天的喘息之机。”凤南衣接上,眼睛亮得灼人,“三天,够我做很多事。”
二、谁去?
屋子里沉默了一瞬。
“我去。”石朗第一个站出来,左臂还缠着绷带,但站得笔直,“我熟悉苗疆的毒和蛊,能认出那些邪门药材。我带苗疆的兄弟去,人少,灵活,得手就撤。”
百里烨没立刻答应。他盯着沙盘,手指在桌沿上一下一下敲着。
雨声更大了。
“太险。”他终于开口,“北狄大营外围三十里,层层设防。敬亲王的藏身处,肯定有重兵把守。你们去,是往狼窝里跳。”
“王爷,”石朗单膝跪地,“正因为险,才要我们去。北狄人认得您的银甲银枪,认得咱们大晟军服。可我们苗疆人,打扮不一样,功夫路数不一样。夜里摸进去,他们一时半会分不清是敌是友。”
凤南衣轻轻拉了拉百里烨的袖子。
百里烨低头,看见她仰着脸,眼神平静,却执拗。
“让他去。”她说,“石朗说得对。这事,只有他们能做。”
“可是你——”
“我死不了。”凤南衣打断他,声音很轻,却斩钉截铁,“但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三天后,敬亲王会带着更多、更厉害的血神子来攻城。到那时候,死的不止是我,是朔州城里每一个人。”
百里烨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再睁开时,眼里只剩决断。
“石朗。”
“末将在!”
“给你三十人,全部要苗疆好手。丑时出,天亮前必须回来。记住了——”百里烨盯着他,一字一顿,“我要你们所有人,活着回来。”
石朗重重点头:“是!”
三、子夜出击
丑时,雨小了些,成了蒙蒙的雨丝。
朔州西侧水门悄悄打开一条缝,三十个黑影鱼贯而出。全是苗疆打扮,黑衣黑裤,脸上抹了黑灰,身上挂满了瓶瓶罐罐。不骑马,全靠脚力,在雨夜里像一群悄无声息的鬼。
石朗打头,阿木殿后。
阿木是苗疆猎户出身,天生一副好耳朵,能隔着三里地听见兔子跑。他今晚特别兴奋——白天守夜让敬亲王溜进来伤了王妃,他憋着一肚子火。
三十个人,在泥泞里深一脚浅一脚。雨把一切声音都吞没了,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前面探路的兄弟打了个手势。
石朗趴下来,眯着眼往前看。
雨幕里,隐约能看见一片连营的轮廓。北狄人的大营,灯火在雨里晕开一团一团昏黄的光。更远处,靠山的地方,有一小片营区,黑漆漆的,没点火把。
但石朗闻见了。
那是药材的味道,混着一种说不出的腥气,还有……烧焦的骨头味。
“是那儿。”他压低声音,指了指那片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