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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郎舅第一章(第3页)

舅爷来了。她把金宝往前推了推,叫舅舅。

金宝五岁,瘦瘦小小的,躲在沉蕙娘裙子后面不肯出来,只露半张小脸偷偷瞅孟砚。沉蕙娘也不强逼,只朝孟砚点了点头:舅爷往后有什么缺的,只管跟大奶奶说,或者跟我讲也成。家里的事,我帮着大奶奶管一些。

声音不高不低,带着一种寡妇人家特有的沉静。孟砚注意到她说话的时候目光始终平视,不看人的眼睛,也不躲闪——那是一种在深宅里独自带孩子熬了几年之后磨出来的钝感,不争不抢,也不卑不亢。

金振轩娶她,确实图的不是美色。

沉蕙娘笑了笑,从丫鬟手里接过一只细长的锦盒,递到孟砚面前:“头一回见舅爷,没什么好东西。”

孟砚双手接过,打开一看,里头是一柄折扇,扇骨是梅鹿竹的,斑纹匀净,入手沉沉的有分量。扇子旁边搁着一枚羊脂白玉雕的小葫芦坠子,用红丝绳穿着,白润润的一点光,像一滴凝住了的月光。

沉蕙娘摆摆手:“夏天出门应酬,手里握把扇子,也像个正经公子的样子。”孟淑兰在旁边道:“二嫂给就拿着,谢过二嫂。”孟砚便起身行了一礼:“多谢二嫂。”沉蕙娘仍是那副淡淡的模样,低头拉了拉金宝哥的衣领,不再多话。

此时,外头丫鬟通传:三奶奶、四奶奶来了。

帘子一掀,先进来的是三奶奶霍云袖——脸上薄薄地敷了一层粉,唇上点了胭脂,眉眼画得细细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看人的时候眼波流转,像是能把人的魂勾走似的。身穿月白色的纱罗衫子,底下系一条鹅黄裙,腰间束着一根细细的绦带,走起路来裙幅不动,人像飘进来的,整个屋子都亮了三分。手里捏着一只小小的锦袋,约莫半个巴掌大,绣的是缠枝莲纹,针脚细密得几乎看不见线头。

舅爷来了,我来迟了。她笑吟吟地跟大奶奶、二奶奶行了个礼,然后走到孟砚面前,把那只锦袋递过来,一点小意思,舅爷别嫌弃。

孟砚接过来,打开一看,里头是一只香囊,杏黄色的素缎面,上面用同色丝线绣了几片竹叶,不仔细看几乎瞧不出来。凑近了闻,一股清幽的冷香从布料里透出来,不浓不艳,像是初夏的竹林子里的风。孟砚在寺里闻惯了檀香和烛火气,这一缕冷香钻进鼻子里,倒是让他精神一振。

这是我自己调的香,竹叶、白芷、甘松,混了一丁点冰片。霍云袖拿帕子掩着嘴笑了笑,不值什么钱,就是图个新鲜。舅爷年轻,天儿也热,用那些沉檀龙麝的太老气,这个清爽些。

孟砚道了谢,把香囊收进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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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后跟着的是四奶奶乔翠眉——十九岁的年轻媳妇,穿一件浅绿色的衫子,头上没什么饰,只簪了一朵小小的绒花。她的模样倒是端正,眉眼清秀,但站在霍云袖身后,就像月亮旁边的星星,光亮全被遮没了。

等霍云袖说完了话,她才走上前来,红着脸从袖子里掏出一条汗巾子,素白的棉布,边角用蓝线锁了一圈边,针脚不算顶细,但胜在齐整服帖。

舅爷,我。。。我没什么好东西,她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这条汗巾子是我自己做的。。。舅爷别嫌弃。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盯着地面,两只手捧着汗巾子,像捧着一件极要紧的东西。孟砚接了,说了声多谢四嫂,乔翠眉便慌忙缩回手去,退到霍云袖旁边站着,耳根都红透了。

孟淑兰在旁边看着,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也不多说什么,只起身道:人都齐了,摆饭罢,你姐夫在前头等着呢。

孟砚把香囊和汗巾子一并收好,跟着众人出了正院,往前头正厅去。他袖子里装着三样东西——一把梅鹿竹的扇子、一只霍云袖调的香囊、一条乔翠眉手缝的汗巾子。每一样的温度和气味都不一样,蹭在袖子的布料上,轻重参差,像三个人在他身上各自落了款。

至此,金家内宅的四位女眷,他都见全了。他在心里默默地过了一遍金安路上说的话——大奶奶温厚,二奶奶沉静,三奶奶美艳,四奶奶年轻。金安说的每一条,都刚刚好对得上。只是金安没告诉他,他姐夫那双脚——会让人的心跳乱了拍子。

晚饭摆在正厅东次间里。

金家人多,一张八仙桌坐不下,便开了圆桌。金振轩坐了主位,左手边是孟淑兰,右手边空着——是留给沉蕙娘的。霍云袖和乔翠眉分坐下方,婷姐儿挨着孟淑兰坐,宝哥儿被沉蕙娘抱在怀里。孟砚被安排在孟淑兰身边,算作上客。

先上了一道酸梅汤,用冰湃过,一人一盏。然后是冷盘:凉拌鸡丝、水晶肘片、糖渍藕片、五香花生,四样摆在四个青花碟子里。接着热菜一道道上来——清蒸鲥鱼、八宝鸭子、红烧蹄髈、虾仁豆腐、炒茭白、鸡丝莼菜汤。最后压桌的是两样甜食:桂花糕和莲子羹。

金家的饭食不似官宦人家那般精细考究,但分量足、味道厚,荤素搭配得热闹,处处透着一股殷实商贾的阔气。

吃饭的规矩却不算严。金振轩夹了一筷子鲥鱼,转头对孟砚道:多吃鱼,你太瘦了。又夹了一筷子红烧蹄髈放到他碗里,也吃这个,补气。他夹菜的姿势随意得很,筷子伸出去时身子微微前倾,纱袍的领口又往下滑了几分,露出一小片白腻的胸脯和锁骨下方那道浅浅的沟壑。

孟砚低头扒饭,不敢抬头。

孟淑兰在旁边也替他夹菜,问他咸淡可合口,又问他葱姜可吃得惯。她照应得仔细,仿佛他还是那个五六岁跟在姐姐身后要糖吃的小孩子。婷姐儿也凑热闹,给孟砚舀了一勺莲子羹,甜甜地叫了一声舅舅。

孟砚被这一桌子热热闹闹的烟火气包围着,有些恍惚。他在寺里吃了十年的素斋,以为自己早习惯了清冷,此刻却觉得这热闹虽然吵,却不让人讨厌。

饭后,孟淑兰亲自领他去安置。

正院东厢房三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屋里点了艾草熏过,没有暑天的霉味,被褥是新晒的,棉花蓬松软和。窗台上摆了一盆菖蒲,墙角设了一张小案,案上放了文房四宝——端砚湖笔,整整齐齐。

你住东厢,孟淑兰站在门口,指了指对面的西厢,婷姐儿住那边,隔着一个院子,有事你只管喊她,她机灵。她顿了顿,过些日子给你配个小厮,先让金诚跟着你——她以前是你姐夫的书童,识字也聪明。

外头月光照进来,在地上铺了一片白。他点了点头:知道了,姐。

孟淑兰看着他清瘦的侧脸,忽然鼻子一酸。她走上前一步,想摸摸他的头,又怕他觉得生分,最后只轻声说了一句:好好歇着。明儿早上我来叫你吃饭。

她把门带上走了。

孟砚一个人站在屋里,听着她脚步声远去的动静,在原地站了许久。然后他慢慢地脱了鞋,躺到床上。闭上眼睛之后,脑子里浮现的却是那双浅蜜色的脚,踩在青砖地上。

如果——那只脚抬起来踩到自己脸上,该是什么感觉?脚心温热,微微带一点潮气,不臭,大约只有澡豆的淡香?足弓恰好架在鼻梁上,脚趾落在额头,脚后跟贴着下巴?他仰着脸,舌头顶上去,舔那道从脚心到脚趾的弧度,温的,滑的,像被太阳晒暖了的玉。

他想象自己跪在那人跟前,仰着脸捧着那只脚,舔得认真又仔细,从脚后跟到脚趾缝,一点一点,连趾甲边缘都不放过。那人坐在椅子上低着头鄙夷地看着他,一手端着茶盏,另一只脚踩在他肩膀上,偶尔往下压一压,他便整个身子都矮下去,只余一张脸埋在脚底。

孟砚裆下硬的烫,但他忽然想起一件事——那双脚属于他的姐夫,他姐姐的丈夫!他猛地睁了眼,心跳了一下,那种罪恶感像一根针扎进来,细细地疼。他咬了咬牙,翻了个身想把画面甩掉,他攥着枕头,腿夹得死紧,却又沉溺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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