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血的校武大比,轰轰烈烈地结束了。
余热不减的老百姓丝毫不受影响,转头就自换了个饭后磕牙的话题,这回目标十分集中——杜明峰养的那条疯狗手断了,真是断得大快人心、举城欢庆。
另就是,养狗的杜明峰遇刺了,听说人都进阎罗殿了,被灌了好几斤老参汤才硬生生从鬼门关拖了出来,再后面,就不知道了。
杜明峰那边把消息缝得很紧。
于是,老百姓充分挥了朴素的想象力,将杜明峰遇刺一事,描绘成为一个震撼人心、可歌可泣的侠义故事。
说是那日风云突变、电闪雷鸣、狂风肆虐,而后自九天之上,咔嚓劈下一道雷电,随即从天而降一名看不清脸的大侠,三下五除二,将毫无还手之力的杜明峰连砍数刀,砍得他喷出几十斤鲜血。
而后此人挥一挥衣袖,一飞冲天,消失在茫茫天际,只留下一抹神秘莫测的背影。
真是一个兼具浪漫、奇诡、侠义与正义色彩的传奇刺客故事。
逢喜将外头打听到的各类传言,绘声绘色地讲给故人斋几人听,言罢一拍手:“这就叫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于凌左手轻轻盖在右手的小臂上,掌心微微摩挲。
杜明峰那消息不明,人未死但究竟伤势如何,她一无所知。
于凌问出一个疑惑:“杜明峰不是杜家人吗?遇刺这么严重的事,杜家那儿没传出什么风声?”
逢喜摇头:“那打听不到。不过我倒是听说,杜明峰是姨娘生的,平日里根本不回杜家大宅住,说是要住到刑卫司衙署附近,方便他处理公务。”
逢喜凭听戏多年和读遍京师话本子的经验,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依我看,放着那么富贵舒适的大宅不住,偏要自个住外头去,八成是个不受宠的。”
“就像掌柜说的,像杜家这等高门大户,后宅里不定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水深着呢。”
常乐见凌一直摩挲手臂,好奇问道:“凌姐姐,你手臂怎么了?”
于凌随即放下左手:“许是入秋了有些过敏,有点痒。”
白日里都得覆着素纱,伤口好得很慢,晚上揭开时都是红肿胀,又刺又痒,她只能晚上早些回房,拆了素纱,让伤口透透气。
逢喜说了一通书,口干舌燥,灌了两杯白水就要出门:“掌柜的,我去一趟落花楼,回来时顺道拐去药铺,给于姑娘捎包通圣散,一抹就不痒了。”
白芙蓉一听就拧眉:“去做什么?”
逢喜从怀里摸出沾着他体油的裹布,得意扬了扬:“去兑钱。校武大比小侯爷全胜,落花楼赚得盆满钵满,这跟着孟公子就是能财,赚银子跟白捡似的。”
“掌柜的,咱们晚上要不要去落花楼,今个我请客。”他拍拍胸口,京师新鲜出炉的土豪派头十足。
一提落花楼,白芙蓉就想起顾云台,不搭理逢喜,扭头问于凌:“小侯爷又找你修扳指,他这玉扳指跟纸糊似的,还真是脆弱,三天两头就坏。”
于凌眉心微动:“小侯爷的意思,上回是我修的,熟门熟路这回就还找我。”
逢喜听来的传言太过缥缈,顾云台那应当能打听到杜明峰的确切消息。
可顾云台又太过敏锐,与他周旋应付也甚是麻烦。
于凌有几分犹豫。
见于凌面露焦灼,白芙蓉想了想,丢给逢喜一句早去早回,而后伸手拉着她向后院走:“你随我来一下。”
逢喜去了落花楼,常乐拽了拽贺大器的衣袖,二人对视一眼,行动一致,轻手轻脚跟过去,分别趴在门缝和窗缝上偷听。
白芙蓉单手叉腰,单刀直入开问:“于凌,你是否有事瞒着我们?”
这大概是于凌到故人斋后,白芙蓉头回语气严肃、郑重其事地追问她。
于凌默然别开眼。
见她这幅躲避的样子,白芙蓉更加确定,这丫头平日里瞧着寡言少语,但总给她一种心事重重的沉甸感。
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心还嫩着呢,跟那刚冒头的笋尖似的,怎么就能装得下海一样的心事呢。
白芙蓉这回决意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我早说了,你既入了故人斋,咱们大家伙就是一家人。有事你不能自个扛着,不还有掌柜的我吗?”
于凌深吸一口气,深深看着白芙蓉:“是。我有事瞒着你们。”
“但我——”
白芙蓉摆手打断她:“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小侯爷屡次来找你,我早就觉得不对劲了。偏偏你跟没事人似的,一问就跟我打马虎眼。你一准要说,让我甭担心,你能处理。”
于凌垂眸,莫名生出几分心虚。
白芙蓉提到顾云台,是察觉出什么了吗?
是顾云台屡次在她面前提及父亲,所以对她的身份与来历有所怀疑?
还是因杜明峰出事那日,她没去看比赛,且顾云台很快追上门来问,让白芙蓉怀疑此事与她有关?
见于凌神色凝重,白芙蓉连连叹气:“哎呦,我的傻姑娘,这事你何苦自个藏着呢。早点说出来,大家也能帮着想个办法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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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凌难得露出抱歉的神情:“掌柜的,我有苦衷,还请您谅解。”
故人斋像是个真诚又温暖的旅店,尽管这里每个人都各自尝尽生活的苦难,却依旧拢在一起,热热闹闹地朝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