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起来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狮子。狮子白天睡觉晚上巡逻。这是生物钟。”
“你昨天晚上很早就睡了。”
“那是调整时差。”
“你在草原上生活了一年多,时差还没调好?”
雷夫把脸从前爪里抬起来,“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你叼到河里去。”
芬恩:“你叼啊,你叼了我就让我爸说你。”
雷夫怂了。因为奥伦真的会说。那头老雄狮虽然走路都费劲,但嘴皮子利索得很,每次雷夫对芬恩嗓门大一点,奥伦就会用一种“我活了几十年第一次见到对老婆这么凶的雄狮”的表情看着他,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那是岳父的眼神。
雷夫上辈子没经历过,这辈子也不想经历,但他没有选择。
“行。”雷夫站起来,抖了抖鬃毛,“打猎。你爸想吃什么?”
“疣猪。”
“又是疣猪?”
“他喜欢吃疣猪。”
“疣猪的皮那么厚,他咬得动吗?”
“所以你帮他撕成小块啊。”芬恩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理所当然,好像雷夫天生就是给老雄狮撕肉的。
雷夫张了张嘴,想说“我是你老公不是你爸的厨子”,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行。”雷夫改口了,“疣猪。我去打。”
“我跟你去。”
“你陪着你爸。”
“我爸说他想一头狮子待着。”
“你爸一头狮子待着干嘛?”
“晒太阳。”
雷夫看了看天。太阳刚升起来,角度很低,光线是橘红色的。奥伦趴在金合欢树荫边缘,身体一半在阴影里一半在阳光下,闭着眼睛。
老雄狮确实在晒太阳。
“行。”雷夫说,“你跟我去。但你跟在我后面。不许冲到前面。不许——”
“知道了知道了。”芬恩用脑袋顶了一下雷夫的下巴,“你每次都重复同样的话,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你的耳朵没有茧子。”
“那是比喻。”
“芬恩,你又在偷师。”
两头狮子沿着河岸往南走。
旱季已经过半,河面比一个月前又窄了不少,但水流还算充沛。河对岸的草地上有一群高角羚在吃草,领头的那只公高角羚有两只漂亮的长角。
“疣猪在南边。上次打疣猪的地方,你还记得吗?”
“记得。河边那棵歪脖子的金合欢树旁边。”
“对。那附近有一个疣猪窝。我去看过,窝里有一头公的,体型不小。”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上次巡逻的时候路过,闻到了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