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雷夫不是一个会被传统意义困住的狮子。他是个穿越者,他上辈子就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谁保护谁不是由性别或者关系里的强弱地位决定的。
但他没办法反驳的真正原因是芬恩说这句话的时候,金色的眼睛亮得像两颗小太阳,尾巴尖在身后愉快地卷着,表情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
他被那双眼睛击沉了。
“……行。”雷夫别过头,“你保护我。但你只能在旁边看着,不许真的冲上去。”
“为什么?”
“因为我腿软归腿软,打一只角马的力气还是有的。”
芬恩看了他一眼,然后笑了—。
雷夫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妈的。他以前觉得自己是直男的时候,从来不知道被一头狮子笑一下能产生这种效果。
好想把他揉进怀里。
好想给他全世界最好的肉。
好想就这样看他一辈子。
他现在终于理解了上辈子那些朋友说的“我对象一笑我就想给ta花钱”是什么感觉。
只不过他花的不是钱,是这辈子所有的耐心和温柔。
第78章始作俑者
他们沿着河岸往南走。
旱季快到了,河面比雨季窄了不少,但水流还算充沛。河对岸有一群高角羚在喝水,大约十几只,领头的那只公高角羚有一对漂亮的长角。它每隔几秒就抬起头来扫视四周,鼻子抽动着,耳朵转来转去,警戒心很强。
雷夫趴在一丛金合欢树的阴影里,芬恩趴在他旁边,两双眼睛从树叶的缝隙中盯着那群高角羚。
“那只公的。”雷夫用下巴指了指,“个头大,够我们俩吃两顿。”
“它旁边那只母的在看着。”芬恩说,“你冲过去的时候它会先跑,然后整个群都会散。”
“我知道。”
“那你怎么打?”
雷夫想了想。按照他以前的打法,他会直接冲出去,用度碾压,挑一只最肥的,追到它跑不动为止。
他的耐力是所有狮子里最好的,能连续跑二十分钟不喘粗气,而高角羚的冲刺最多维持几分钟。
这是他的优势。他用耐力换度,用体力换距离。
但今天他腿有点软。
芬恩说得对,他站起来的时候右边后腿确实抖了一下。因为过去这七天他消耗的能量比平时多了至少三倍。他现在的体力储备大概只有平时的六成。
不能硬追。
“你从那边绕过去。”
雷夫用鼻子指了指河对岸下游的方向,那里有一片高草地,可以藏身。
“等我冲过去把它们往你的方向赶,你从草丛里杀出来,咬喉咙。”
芬恩看着他:“你要我主攻?”
“你度比我快。启动度比我快一倍。那只公高角羚如果往你的方向跑,你可以在它反应过来之前咬住它。”
“那你呢?”
“我从后面堵它。它要是想往回跑,我就拍它脑袋。”
芬恩沉默了一秒,然后站起来,鬃毛在风中抖动:“行。”
他沿着河岸往下游走,金色的身体在高草中若隐若现。雷夫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这个画面有点熟悉。
他想起来了,这是他们第一次配合狩猎时的战术。当时芬恩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右后腿的伤让他不能剧烈变向,但雷夫还是把主攻的任务交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