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莲忍不住笑了,接过了那杯饮料。又听弗莱明问她:“您准备了泳衣吗?如果没有准备,可以和女士们一起去房子里更换……我们特意为没准备泳衣的女士备了一些。”
丽莲随身携带了一个不怕水的镂空草编包,能够大概看到里面有一块小毯子,然后就是泳帽等零碎物品了,似乎是没有泳衣的。
“您可真贴心。”丽莲称赞了弗莱明这个主人的仔细,然后摇了摇头,还转了个圈让弗莱明看自己飘逸的裙子:“不必了,实际上我穿着泳衣呢,就在裙子下面。”
丽莲今天的装扮完全是度假风了,看得见的部分,她画了妆,戴了一顶不规则形草帽,穿着一条藏青色挂脖连衣裙。连衣裙比较宽松,略带伞状,挂脖部分是一条酒红色的长丝巾,在脖子后方打了一个蝴蝶结后,依旧可以垂下来和裙子一样长,很有存在感。
丽莲今天这件连衣裙很宽松,而且是那种风一吹就会轻盈飘动的面料,她一转圈就飞扬了起来,当之无愧穿上就是度假风。只不过大概是因为面料质感和配色有一种非度假的‘高级感’,却没有度假风常见的廉价。
至于泳衣,就当内衣穿在裙子下,显然是她图省事儿了。
也不知道这个做法哪里好笑,引得弗莱明大笑起来,但他又不说什么,丽莲只能莫名其妙地等他笑完——弗莱明笑完了,就带领丽莲去了海滩上临时搭建的一个‘露天酒吧’。原本这条私人海滩上是不可能有‘露天酒吧’的,只能是为了派对临时搭建。
虽然是临时搭建,但也像模像样,酒吧的调酒师、侍者、表演者一应俱全,这时候也有来参加派对的宾客已经坐在了就把的吧台座上,让调酒师调酒。
“尼克!给我来一杯‘汤姆可林’……亲爱的,请稍等,我需要一杯‘汤姆可林’才能打起精神来,这可是我的提神酒,就和很多人早起要喝一杯咖啡才能清醒一样。”弗莱明点完酒后对丽莲解释道。
“早起?难道您刚刚才起床吗?”丽莲虽然说的是问句,实际却是肯定的语气。
弗莱明摆摆手:“那是当然的啦!在长岛的日子,我总是清晨才睡,然后午后起床。我想,从几百年前起,无所事事的社会寄生阶层就是我这样生活的了——昨晚我参加了一个家庭晚宴,那很无聊,但在那儿认识了一位十分有趣的女士。”
“我们几乎是一拍即合,晚宴结束后立刻就开车去了城里,参加了一个格林威治村的午夜变装派对,啧啧,那可真是大开眼界。之后我们又去了城里最好的夜店,凌晨三点才从纽约开车往回赶。”
“要我说,留在纽约也不错,但那姑娘声称,如果她爸妈起床时发现他们的小乖乖不在家,一定会把她赶出家门的……作为一位绅士,当然不能坐视这种事发生,所以我们只能连夜回来……哦,想起来真是一片混乱,我还帮助一位淑女翻上了她二楼的闺房。”
确实,丽莲只听他描述就能想象那是怎样混乱的一夜了……虽然她不可能过那样的生活,但弗莱明的这种日常真的就很像后世刻板印象中,旧时代富家子弟的抓马生活——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一次一次答应弗莱明的邀请?
毕竟,‘刻板印象’即是某种‘标准典型’,而众所周知,标准典型总是少之又少的,多数时候都会有偏差。
能有机会结识,甚至观察这样一个人,本身就很难得、很有趣吧?
当然,弗莱明·富兰克林这个人还不错,也是丽莲会和他继续接触的前提——他的生活抓马归抓马,本质却是个不错的人。除开生活方式这种每个人自己的选择,他的道德、他的为人处世,如果以他那个圈子里的标准看,已经可以说是‘出淤泥而不染’了。
拿到调酒师调好的‘汤姆可林’,弗莱明又带着丽莲往摆放着阳伞和躺椅的区域走:“走吧,我为您定一个位置,女士们都需要一个位置……在晒的厉害的时候休息一下,免得晒伤你们那娇嫩的肌肤。”
“尤其是您,雪白的肌肤实在太容易晒伤了,防晒产品也不是那么管用,不是吗?”
这是实话,丽莲就随他去找了个位置,然后就见他放下了她的提包,这就算是‘占位置’了。再然后,弗莱明站起身看向大海的方向,有些感慨:“其实长岛的海滩也不算漂亮,如果不是临近纽约,纽约的有钱人和部分中产精英来这儿最方便,也不可能享有如今的声誉。”
丽莲同意弗莱明的话,又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大海——这场阳光海滩派对大概邀请了很多宾客,这时候已经很热闹了。再加上弗莱明雇了很多侍者、艺人,形形色色的人穿梭来去,相比起公共海滩,这里的人口密度不那么大,维持着一个热闹,但不会拥挤的程度。
看到这些,丽莲心里都忍不住感叹这里帅哥美女的含量真高啊!这些帅哥美女有的是弗莱明雇的侍者和表演者,他们的专业能力不一定多出众,但颜值绝对经得起考验。
还有的帅哥美女则是真正的富家子弟了,不奇怪,有钱的话,总能把一个六分的家伙堆成八分,八分就能堆到九分……至于说父母辈就很有钱,所以找了帅哥美女,改善外貌基因什么的,更不用说。
所以富家子弟不说经常有颜值不错的,至少很少有特别糟糕的。再加上人靠衣装和财富光环培养的气质,差不到哪里去。
弗莱明又和丽莲闲谈了一会儿,直到看到了让他感兴趣的美女,这才离开。他离开后,丽莲在海滩躺椅下休息了一会儿,还参与了一场沙滩排球游戏,然后才脱掉外面的裙子,开始玩水。
她在海里玩了一会儿,太晒了,而且有很多男士搭讪,烦了后干脆去了别墅游泳池那边。那边人少,这个时间段游泳池还恰好有一半在房子的阴影下,跳进泳池居然有一种清凉的舒爽。
也不只是丽莲来了泳池,看起来受不了日晒的人还有不少呢,主要是女性——这时欧美有钱人虽然已经开始流行海滩晒太阳,晒成微微深肤色的样子了,但在女性始终只是一小部分‘时髦女性’的选择。大部分女性,还是强调雪白干净的皮肤的。
大家就在泳池玩水,玩累了泳池边也有躺椅,侍者也会送来饮料和下酒的几样小食。所以三个多小时后,弗莱明到处寻找丽莲,还是在泳池这边找到了。
这时候丽莲正将自己沉在水底,嘴唇紧闭,眼睛却睁得大大的。
“多久了?”站在泳池边的弗莱明知道丽莲在水下憋气后,就问一边盯着秒表计时的女士。
这位女士和丽莲是第二次见面,但却是弗莱明的熟人了。听他这样问,的眼睛移开计时器,看向平静的泳池水面:“刚刚超过两分钟……看起来正如富尼叶自己‘吹嘘’的,她真的挺擅长这个的。”
说话的时候,她又用余光看了一眼斜对面随时准备下水救人的男士,一位曾经的奥运会游泳健将,是她们玩这个游戏时特意叫来的……显然,就算丽莲说了,不会特意挑战闭气记录,受不了就会上浮,这依旧是有点儿让人担心的‘游戏’。
“我听说有人能够水下闭气近20分钟了,真让人惊叹,不知道怎么做到的——就我自己的经验,我只能水下闭气一分多钟,最多的一次好像是一分半……我周围的人也大多这样。”这时有人也过来搭话,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真心觉得人和人的差距有的时候比人和猴子的差距大多了。
“有特殊的技巧吧,训练之外,还要提前吸氧什么的……普通人提升起来应该很快,两三分钟不难。”弗莱明随口回答,他是个真正的玩家,或许别的事不了解,这种‘无用知识’却有一大堆。
而他话音刚落,丽莲就从水中钻出来了,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像一朵慢慢开放的水生花,这是弗莱明的第一感觉……丽莲并不是突然钻出来的,看得出来她还很有余力,在刚刚觉得有点儿难受的时候就决定结束这个小游戏了。所以她的动作是不快不慢的,以至于没有水花溅起,只能看到晶莹地水流潺潺地在她身上流淌蜿蜒,就像传说中的青春泉从岩石的缝隙中汩汩而出。
“亲爱的,在我看来,没有人比你更适合白色了。”之前帮她计时的那位女士走到泳池边,朝丽莲伸手,一下将她拉上了岸。
丽莲当初来长岛度假前买了两套泳衣,一套连体的,一套分体的,今天穿了那套分体的。
这套分体泳衣是纯白色的,上衣部分还打着精致的褶子,但除了褶子外没有任何装饰,形状上就像是两片贝壳,让人联想到《海的女儿》……这样纯白的泳衣很容易平庸,要想穿的好看,要么是真正的‘黑珍珠’,黑白分明,冲击感会很强。要么就得是皮肤雪白,古典式的那种雪白,毫无瑕疵。
丽莲显然属于后者,她看起来简直毫无瑕疵,就像是一杯霜雪上点缀了一点儿奶油,是盛夏里最受人欢迎的奶油刨冰。
这时有一位男士拿了一条毛巾殷勤地递给丽莲……弗莱明认识,就是在他第一次见丽莲前,朋友说到丽莲时提及的‘乔·门罗’——门罗家最小的儿子,才20岁,在约翰霍普金斯上学,性格不算温顺,总是会闯点小祸的那个。
当时就听说,他见过丽莲后完全被她迷住了,那样一个桀骜不驯的年轻人,在丽莲面前总是话都不敢说。
现在看来,传闻并不是假的,至少部分是真的……弗莱明忍不住对刚刚拉丽莲起来的女士感叹:“虽然我们时不时就能见证某位女士在圈子里突然出现、魅力四射,但每每出现这等尤物,我还是会惊叹于上帝造物的神奇。”
此时纽约上流社会的圈子正是如此,时不时就会冒头一个‘社交名媛’‘顶级交际花’之类,成为圈子里男人追逐的明星人物,霸占一两个夏天的所有话题。丽莲现在看起来就有这个趋势,但她比较特别的是,她其实并没有参加什么社交。就算出现了,也没人会觉得她八面玲珑、周旋上流社会。
“我并不惊讶有这样的结果。”看着乔·门罗围着丽莲打转,一副完完全全被她迷住的样子,那位女士做了一个耸肩的动作:“富尼叶小姐现在正在最好的年纪,美的无可争议,我都要为她着迷,何况男人,哦,男人……更不要说,那更难以描摹的无形魅力……是的,魅力。”
白种人的花期一般是比较短暂,所以在脱离青春期之后,二十出头就是最好的年纪,之后颜值会下滑的挺快的。虽然说,年长之后也有成熟的魅力,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单论颜值,当然是年轻姑娘们更胜一筹,不然大富豪的结婚对象也不会基本集中在这个年纪了。
丽莲现在还不上二十岁,不过此时也不比几十年后,大家也能欣赏更成熟的美。考虑到此时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也只有20岁左右,大家普遍认为十几岁、接近二十岁是一个女性最美最好的年纪,一点儿也不奇怪。
“丽莲小姐让人觉得漫不经心,有神秘感,对吗?”弗莱明完全理解对方的说法,微微一笑:“杂糅了丽莲小姐的天真,那确实非常令人心动……如果丽莲小姐离我太近,我有时也会忘了呼吸。我敢说,那个门罗家的小伙子,已经为她神魂颠倒了。”
“瞧他的样子,现在还能思考吗?我猜……如果丽莲小姐愿意,他恐怕会立刻求婚,和金钱有关的婚前协议连提都不会提。”说这话的时候,弗莱明仿佛是在为那个年轻人惋惜,实际看他看好戏的眼神就知道了,他一点儿也不在乎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