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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第7页)

“殖民地反过来影响宗主国不也很常见吗?”这一点丽莲倒是解释得很有底气:“就像在伦敦,印度餐厅随处可见,英国人家里也经常吃咖喱。虽然法国菜比英国菜强多了,不那么容易在这上面受外来影响,但也有不少法国人愿意尝试这种异国料理啊。”

朋友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就没再追问了。之后她们吃完了越南菜,就去了朋友表舅家买叉烧包……最后是这位朋友送丽莲离开唐人街,看她上了出租车再分手的。

丽莲坐出租车返回上西区,但没有在公寓楼下下车,而是在家附近一家熟食店下的。只是叉烧包显然不够正经一顿饭,她也不想再自己做晚饭,所以想着去喜欢的熟食店买点什么——在美国,凡是说‘熟食店’,基本就是犹太熟食店了,这一家也不例外。

“丽莲?”丽莲正在几种小点心之间犹豫不决时,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索。

丽莲转过头,是有一段时间没见的多萝西——多萝西和之前那位开小唱片店的男友关系越来越稳定,之后她就搬出了巴比松,和这位男友在格林威治村的公寓里同居了。不过那时候丽莲恰好又搬离了格林威治,加上要上学,那之后她们见面的频率反而更低了一些。

算一下时间,她们上次见面都是11月初了。

“多萝西?真巧!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应该说曼哈顿果然只是个‘小岛’,总是能遇到认识的人。”说这话的丽莲是想到了圣诞节前在‘酸橙’酒吧遇到露丝的事儿,虽然遇到多萝西和遇到露丝,对她来说感觉完全不同。

巧遇朋友的丽莲有些兴奋,问清楚对方今天无事可做,丽莲就干脆邀请对方来自己的公寓做客。

多萝西拎着熟食店的纸袋,走进了82街的412号公寓,简直有些惊奇了。电梯升到16楼后,丽莲拿钥匙开门时,她还忍不住向丽莲确认:“这是你现在的公寓吗?我记得上次见你,你还住哥大校区里的小公寓呢。”

“啊,那是因为在上学,住在校区内更方便,而且那时候这间公寓在装修呢。”丽莲推开入户门,做出请对方先进去的样子,然后又跟着对方进去并带上了门。

“哇哦!真漂亮……简直像是好莱坞电影里才能看到的豪华公寓。”在外面就知道这是高级公寓了,但看到里面异国情调满满的‘复古南洋风’,多萝西觉得更夸张了。

眼下这种东方感很重的装修风格确实是普通人难以见到的,只有电影里为了展现人物的‘抓马’,才会给他们设定这样的居所。比如前几年上映的喜剧电影《欢乐梅姑》,在影片一开始大篇幅展现的她的家,就有很多近乎于夸张的东方元素。

“这样看起来,你确实是发达了……大学也上了,还住进了这么漂亮的公寓。”多萝西啧啧称奇道。

丽莲给她倒了一杯饮料:“算是有所成就了,嗯,之前一直没有机会和你说,毕竟你不大关心这些,特意和你说好像是在炫耀——但现在还不说,今后再知道好像会更奇怪?所以……总之,我的作品几个月前出版了。”

多萝西一开始就知道丽莲在尝试写作,她们刚认识的时候她就听丽莲说过,她要去见文学代理人什么的。不过多萝西不爱阅读,甚至有轻微的阅读障碍,所以她只是知道这件事,从没有问过丽莲的事业进程。

当然,她大概知道丽莲有作品发表在了杂志上,以及她尝试着写长篇小说什么的。但这些也没什么,赚不到大钱,很难说能给生活带来很大改变……最后,偏偏是她和男友打得火热的那段时间,她和朋友们都联系少了时,丽莲的长篇小说出版。

多萝西错过了一开始知道这件事的时机,之后丽莲也不好特意去说,于是一直拖到了现在。

这不是谁的错,多萝西也不介意,但她第一次对丽莲的事业有了好奇心。问了丽莲出版作品的名字,回去时就进书店打听了一番。

“……您说《驱魔夫妻》,啊,有的,我们这儿有这本书……很巧呢,因为卖的很好,又最新进了一次货,刚刚才到。”书店店员领着多萝西到摆放着一排精装本小说的书架,《驱魔夫妻》在最显眼的位置。

“卖的很好吗?”多萝西问。刚刚在公寓,丽莲也不好‘自吹自擂’,说自己的作品卖的多好,所以只是提到卖的不错,算是改变了她的生活。

“没错,这是当下最畅销的精装本小说了……故事很有趣。”书店店员似乎已经读过它了,所以说的很笃定。

“最畅销吗?”多萝西这才意识到,这本小说并不像丽莲说的那么简单,仿佛只是取得了一点儿小小的成功。

她将一本《驱魔夫妻》从书架上拿下来,想了想还是让店员结账。

7。9美元的价格让她有点儿心疼……虽然早就知道精装书不便宜,但她有轻微阅读障碍,基本不会买书去读,最多看看时尚杂志上连载的小故事(是的,此时时尚杂志上也有连载小说,比如《蒂凡尼的早餐》就是在《Vogue》连载的),也不知道精装本小说这样贵。

这个价格,可以买一双不错的高跟鞋了。

不过多萝西作为模特兼百老汇演员,收入还不错,倒没有因为觉得贵把书放回去,最多是有点儿后悔没在丽莲家问她拿一本。她想作为原作者,丽莲手上一定有很多样书,就留着送人的。

结账的时候,多萝西还看到有别的客人买了一本《驱魔夫妻》——看样子确实如店员所说,这本小说卖的很好。

“看来的确很畅销,写这本书的作者能发财吧?”她有些好奇,下意识问了出来。

“当然能啦!这本小说已经在《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盘踞很久了,这类畅销作的作者,就算是不用发愁啦!”店员利索地为多萝西结账完毕,同时回答了她。

多萝西回去后就读了《驱魔夫妻》,虽然她有轻微的阅读障碍,读起来比较慢,还有些辛苦,但一个礼拜后也看完了这本书。然后她就不再为花掉的7。9美元心疼了,而是有一种满足的愉悦感,这是她从没在阅读中体会过的。

7。9美元也只是相当于看10部电影的花销嘛,但这可以反复看,也算值了。她想。

不过多萝西看完之后也有一种微妙感,大概是‘天才竟在我身边’?以前她一直认为,那种写作很好,作品能变成铅字,故事精彩、受人欢迎的家伙,应该是离自己生活很遥远的。

第65章上西区故事(6)

《驱魔夫妻》的确是天才之作,至少在六十年代初出现这样一部作品,绝对可以这样说——在丽莲动笔写下这本小说,到结束最后一个字时,她并不能确定这一点。因为这种事就是这样的,只能‘事后诸葛亮’。

站在事后的角度,当然可以分析这本小说有多么适合这个时代。以商业书的标准,《驱魔夫妻》不只是故事流畅有趣、结构完美、想象奇特而严谨,题材也撞上了风口。关于家庭的维系,关于夫妻关系,成年人会对此感兴趣。而当代青少年,则对‘驱魔’这类元素无法抗拒。

尤其是在六十年代初,女性被挤压回家庭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了!这一时期的美国女性,劳动参与率进一步降低,多数女性,甚至劳工家庭的女性,结婚后也不工作,或者仅仅做兼职补贴家用。而且,女性初婚年龄也越来越低,姑娘们往往比自己的母亲还要更早做妈妈。

这一切是好事吗?身处在这个时代的人或许觉得这很不错,认为当下就是一个田园牧歌一般的美好时代。毕竟在人们眼中,上一代那种女性要强烈地寻求自主才奇怪吧?过去漫长的历史中,也就那么昙花一现。

女性就是要负责照顾家庭,成为男性在社会上拼搏奋斗的背后支撑。男性工作,挣得一个小家庭的生存资源,女性打理家园、照顾丈夫的生活、哺育孩子……这样的分工有什么问题吗?此时的绝大多数人都不觉得有问题。

但历史是螺旋上升的,有时或许会绕一下路,但长期来看还是会向上。当代的美国女性们或许结婚越来越早,可受教育时间确实在增加,而且她们所受的学校教育,多数时候和同龄男性没什么不同。

再加上社会总体上是趋向男女平等的,比如说女性也有了投票权,又比如说财产等各方面对女性的保障也和男性差不多了……不管因为曾经的历史惯性,男女是怎么实际上的不平等,这些都为男女越来越平等铺平了道路。

到这种时刻,女性又不是真的‘玩偶’,还能依旧温顺地呆在小小的家园里,做个被全社会赞颂的‘家庭天使’——现实就是,先锋女性们已经是另一种活法了,而依旧按老一套成为家庭主妇的女性们,她们却越来越多陷入低潮。

她们中很多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忧郁、痛苦,只有越来越多的心理医生咨询记录昭示了确实存在问题。

女性和男性受着差不多的学校教育长大,在一个现代社会能做的事也有很多,然而她们一旦结婚,一切就结束了……如果是古代或近代,女性受到的教育和男性完全不一样,她们不太容易想那么多,而且社会也几乎不给她们机会,那也就认命了。可是在现代美国,情况完全不一样了!

现代美国对女性的相对‘友好’让她们不用就此认命,她们实际是可以有更精彩、更有成就感的人生的。但结果却被困在家庭之中,每天只能和各种家务打交道,失去了自身这个主体,完全是围绕着丈夫和孩子生活。

这种时候如果再缺乏冲破束缚的勇气,那就是一场持续的内耗……而长期内耗到需要心理医生,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意外的事。

到这种时候,女性似乎已经到了最温顺的时候,在整个社会洗脑之下,她们大多数都把未来成为‘家庭主妇’当成是理所应当的事。但物极必反,就像一根弹簧被压到了极限,就是要反弹回去的时候了,而且压的越狠,反弹的力量就越大。

所以六十年代中后期到七十年代,美国女权运动才会如火如荼,然后一代人之后,女性的生活方式就完全不同了(至少大城市女性是如此)——一代人而已,就非常接近丽莲上辈子印象中的欧美了,而六十年代倒更像是历史剧才会出现的情况了。

这里的历史剧指的是一战前的故事,毕竟有说法是‘一战近古,二战近今’嘛。

《驱魔夫妻》在这个关口出现,除了驱魔故事写的精彩,更让它从一众商业小说中脱颖而出的,还是其中女主角‘丽萨’的设定,以及男女主角这对前所未有的、势均力敌的夫妻……这在此时确实是领先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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