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栗杨说话,裴三把手机递给金昭蘅。
金昭蘅接过来,正要把听筒贴耳朵上,先听到开车门的声音,裴三准备下车。
“用不着。”金昭蘅叫住他。自己坐在他的车里,握着他的手机,没有让他回避的道理。何况外面还下着雨。
裴三犹犹豫豫的重新坐了回来。
金昭蘅余光扫他几眼,要和他同行一路,总要在心里多掂量掂量。
手机里发出声音:
——“小刀?金小刀?”
金昭蘅这才对着话筒说:“该说的已经给你留言了,别的没什么事情,我们要出发了。”
依然是“有事说事”的态度,但语气十分温和。
金昭蘅的信客家族和栗杨的淘金客家族,同属奇门十二客,关系一直都不错。
信客的收信人多半都是失踪者,而这些失踪者里,又有一大半已经过世多年了,骸骨埋在哪里的都有。
荒山上,溶洞里,江河底……
有时候金昭蘅都不知道她们究竟是职业信客,还是职业收尸人。
一些复杂险峻、人迹罕至的埋骨地,信客根本应付不来,就需要拜托淘金客带路。
淘金客精通地质,野外极限生存能力极强,潜水下矿都是一把好手,是信客的最佳帮手。
至于淘金客为什么愿意相助?
挖矿淘金,相当于取天地间的灵韵财气,行内认知里是在“夺天地之造化”,容易积攒业障,有损福报。
而信客奔走四方,送执念,安亡魂,不求俗世酬劳,获得的都是功德福报。
淘金客为信客开路,是在以功德抵业障。
金昭蘅小时候,全国正推行山区、乡村通邮全覆盖。可一些偏远艰苦地区,没人愿意长期留守,邮电局实行起了轮岗派驻制度。
她在邮政系统上班的阿妈经常接到调令,被派往各种偏远支局填补空缺。
金昭蘅从小跟着阿妈到处跑,到了该上学的年龄,阿妈就把她送到了栗杨家中寄养。
从六岁开始,她在栗家待了整整十年。
十六岁时,因为考大学的户籍地限制,她必须回北京读高中,才离开栗家。
而栗杨读完初中就不读了,身为淘金客下一代的家主继承人,地质和野外生存才是他的“课堂”,祖辈再口传心授,也必须实践才行。
忙归忙,总比读书自由,栗杨得空就来北京看望她,抽不开身就经常打电话给她。
因此,栗杨像是知道她说完就会挂电话,忙说:
——“等等。”
金昭蘅的手指已经按在挂断键上了,停下来:“有事?”
——“你不觉得奇怪?你阿妈才把信筒传给你一个月,就有人拿着羽毛邮票上门寄信了?不是说,青鸟流传在世上的羽毛已经越来越稀少了?”
栗杨特意拔高了声音,金昭蘅知道他是说给裴三听的,于是没接话。
她当然会觉得奇怪,但这姓裴的父子手里有羽毛,信也能塞进信筒,她没有拒绝送信的理由。
——“我怎么感觉像是冲着你来的?”
金昭蘅说:“至少这封信不存在恶意。”
其它的她就不知道了,送信之外的事情,她并不是很在乎。
金昭蘅抬头看向后视镜,裴三安安静静坐在驾驶位上,手指搭在方向盘上,像个聋子。
——“把手机给他,我和他聊几句。”
裴三笑了一声:“我听见了,只是在想该怎么解释。或许金小姐将收信人的名字告诉栗先生,他就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等到你继承家业才敢登门寄信。因为我们知道金小姐的母亲,是一定会拒绝的。”
——“小刀,他们寄信给谁?”
金昭蘅回答:“一个叫程明初的男人,至少四十岁以上了。”
她说完,手机那头安静了很久,久到她低头看一眼屏幕,确认信号没断。
裴三偏过头,瞥一眼金昭蘅手里的手机:“看来栗先生真知道这人是谁,和我们一样瞒着金小姐。”
金昭蘅的脸色一点点冷下来,栗杨这种反应,她已经猜到了,程明初是她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