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漫天纷扬的红绸落在这儿,一片喜庆的云霞烂漫,也不让人觉得突兀。
“传统的婚礼可真少见。我小叔叔结婚,是在教堂里头。”
“要向天父起誓!还得有花童!”
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们挤在一块儿议论,好奇心旺盛地往里头瞅。
“不知道信春姐姐的婚礼,是个什么章程。”
“三书六礼是自然的,天地鬼神也要敬告。”李雁峰同冯广厦一并站在大门口,他听得身旁的小孩儿议论,十分热心的解释了。
少男少女们似懂非懂,只觉得一片喜乐喧嚣的乐声中,又多出了几分厚重凝实的气息。
“哎呀,文葭怎么还不出来。”冯广厦不自觉地喃喃。他七月的天里仍是一身马褂,只换了个喜庆亮眼的颜色。这会儿站在好友旁边,却一点都没听到他的话。
李雁峰:“……”
人群忽然喧哗起来,有人笑道:“周老板把新娘子带出来啰!”
红衣锦袍,凤冠霞帔,人们放眼看去,俊逸的新郎握着新娘那只雪色的手。
纱扇遮面,小孩子们挤在最前头,从侧处的天光瞥见一张分外昳丽动人的脸。
——林家的姐姐,今天可真好看。
穿着裙子的信春跟在后头,得意洋洋地朝着同学们扬了扬眉。
文葭也作了女方亲属的职责,在一侧陪着朝笙跨过了大门。然后,果不其然对上了冯广厦热烈的眼。
没法儿看。文葭专心致志地望向前方。
太阳是金灿的笼纱,照着晴朗光明下的一对璧人,漫山的碧树上都跃动着一片片金羽,青叶和飞舞的红绸相和,发出簌簌的欢歌。
喜乐声里,新娘隔着纱扇,悄悄望了新郎一眼。
心有灵犀般,周暮觉回过头来,润秀的桃花眼中都是笑意。
民国十二年,七月初四,盛夏。
宜祈福、祭祀、嫁娶。
赞颂庆词,吉言贺语,纷纷的宾客聚在周围,真诚地为这对隔山隔海又重逢的佳偶祝福。
酒筵散去时,已是月上中天,整座大宅静悄悄的。信春指挥着家里的帮佣收拾残局,最后又和同学们跑去维港逛夜市。
红烛明辉地映照着,朝笙却下手中的纱扇,与满面绯红的周暮觉相对而坐。
明明早已经将对方视作一生的伴侣,彼此也相望了许多年岁,却在这场迟来的婚礼上,再次剧烈的心动。
交杯合卺,结发同心,两个人做得格外慎重。
衣袖翻叠,锦缎重重,朝笙仰面看去,青年的眸子宛如淬了火一般清亮。
“阿暮呀。”她唤他,声音宛如一道小小的钩子,然后指尖轻轻按在了他的腰腹。
他低头,用吻回应着她,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化作他掌心的春水,直到红烛摇曳,晨曦天明。
山河亲见,一生为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