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他真的一一应下了。
“那,你照顾的时候再陪她玩一会呗,她晚上精力旺盛,总是吵得我睡不着。”
“好。”
塔莎诧异地咬了咬唇,抬手,“那,再见?”
塞巴斯蒂安:“再见。”
塔莎盯着他的背影,迟迟没有回过神来——
他看起来,怎么像是变了个人?
难道是改名的效果?
市中心的傍晚还算热闹。夜幕一拉开,白天平平无奇的街道就变了一副模样。外面灯红酒绿,俨然是所有贵族男人的人间天堂,隔壁的楼上传来的呻吟声简直要响彻整栋楼了。
塔莎不堪其扰地掩着耳朵。
今晚香水铺子只剩她一个人。因为市中心虽然热闹,但是也相对混乱一些。
身为一个“男人”,有一大优势就是傍晚出门安全一些。
但是也不能以偏概全。
市中心的夜晚又乱又杂,各种街道巷子比迷宫还复杂,很大一部分案子里,那些杀人凶手很喜欢把尸体抛到那些脏臭的下水道,或是一些臭烘烘的地方。
这样一来,尸体起码有两到三天的时间不会被人发现。等被人发现,那尸体早就已经面目全非,看不出面容了。
这样的悬案疑案在档案室里有很多——
塔莎懊恼地挠了挠头,大半夜的,她为什么要这样吓唬自己啊。
已经很晚了,她站在外面吹了吹风,仰头看见天色彻底黑了下来,今夜的月光又很黯淡。她猜测大概已经到了该关门的时间了。
于是,她手脚麻利地收拾了自己带过来的几样东西,又从背包里翻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才算是彻底放心下来。
外面昏黄和橙亮的两种路灯的交相照映在香水铺子的玻璃上,反射出各种各样奇异绚丽的灯光。塔莎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看到附近的酒馆陆陆续续有喝醉酒的男人走出来,她皱了皱眉,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
“先生,我们上面有……”
一出门,就有瘦弱如柴的黝黑小男生围上来,不太熟练地对她推销隔壁楼上的女人们。没等他讲完,塔莎就摆了摆手,拢紧了背后的背包,埋头走自己的路。
从这里回侦探社要差不多四十五分钟的路程。
要不是拿到了今天的报酬——大额的三张钞票,她肯定无比后悔自己莫名其妙要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工作的决定。
今天一天下来,除了那几张钞票以外,她还有一些别的收获。
她发现,来爱登这家香水店买香水的大部分是一些印度人或者附近工厂的高级工人。并且,很多的贵族妇女经过门店,还没靠近就已经捂着口鼻了,这说明,他的香水的受众太窄。
如果能研究到受贵族妇女欢迎的香水,不止能打出知名度,还能大赚一笔。
塔莎心里打好了算盘,想得美滋滋。
只是,走出了市中心以后,来到这附近传说特别混乱的街区,她就不敢在脑海里胡思乱想那些事情了。
她全神贯注地看着前面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