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周远铦跟着出力,马良也没少帮忙。
既要考虑分户由时的贴文怎么写,又要考虑新郎官的衣着怎么体现出深受百姓的爱戴。
越是和民众走得近,越是易于分田策的进行。
大婚当日定是安远上下皆热闹,这么好的机会,不用白不用,潜移默化的将起义军和百姓粘合在一起,这是最佳时机。
即便是上知天文下至地理的马良先生,也没能想到季挽林的声望在安远这么顶,难得实在是难得。
不光有声望,还有头脑。
一介女流,她所做成的事,足以让那些达官显贵家的孩子奋斗数十载都犹恐不及。
腊月初八,腊月的第一个佳节,聚义府上下都提早备好了腊八粥,准备在民间施粥,驱寒祈福。
图的就是一个阖家圆满之意。
季挽林起得早,张罗着府上的人一起吃些早点,许是因为过节,她难得的穿了一身桃红的亮色,头发是宝淑今早盘的,还别了碎玉簪子。
府上到处都挂着灯笼和红绸,晨光熹微刚过,暖光映衬着她姣好的容颜,粉面桃花一般,洒扫的小娘子见了季大人,都纷纷分神,错不开目光。
“回神,喊着宝淑去吃粥。”
季挽林被这小姑娘逗笑,行至她跟前刮了一下她的鼻尖,然后声音温柔的哄她去吃饭。
小娘子:!!!!!!!!!呜呜
她大着胆子对上大人的眼睛,雀跃的说道:“大人今日真好看!”
话音刚落,就见不远处走来一个高大的身影,身穿一身靛蓝色的长袍,弯起的臂弯抱了一件月牙白的羔裘,外还有一圈毛茸茸的兔毛领。
小娘子顿感不妙,对来人的压迫感心有余悸,她只看到来人的衣角就匆匆低下头,脚下生风,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季挽林,就跑开了。
季挽林一大早就被夸了一句,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双手五指合拢轻轻的覆在脸上,只露出一双偏圆的杏仁眼睛,一眨一眨的。
“挽挽。”
突然,身后有人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季挽林下意识的回过脸,手依旧遮在脸上,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清晰的看到了来人的样貌和神情。
风吹起枯枝摇晃,地上的碎叶被卷起,滚动在他的脚边停下,似乎也在敬畏着这人的身份,李常春一身靛青色的长袍,衣着深沉,头发高束着佩戴着冠玉。
明明长相清隽丰神俊秀,却生了一张冷面,怪不得会将小娘子吓跑。
只是这幅样子落尽季挽林的眼中,只觉得来人长眉像小勾子一眼钩住了她的神思,视线下落,她看到了他臂弯处和他周身相违的外衣。
那圈兔毛在风中瑟瑟发抖,像是被人扼住了喉咙一般的小兔子。
好生可怜。
良辰吉日(13)百姓送福……
只是先锋,就已经这么有枭雄气质了吗?
季挽林看着他一点点走进,默默伸手塞了塞耳边的碎发,半晌,她歪了歪头,和来人对视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