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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第1页)

唐时贵族还时兴分餐制,但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倒也不鲜见。

李熙冲三人微微颔首,武氏更是很自然的叫三人坐下,武宵就不用说了,她娘家亲侄子,郭孝跟武宵从小要好,也经常来府里面蹭饭,崔佑来王府里虽然少些,但他有大唐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哪个阿姨不喜欢看赏心悦目的美男子。

“来来来,都一起坐下,刚才我还在跟赤狸说,做了这么大一桌子菜,就我们娘儿俩吃,岂不寂寞。”武氏笑盈盈的说:“你们来的倒是凑巧了,一同用饭罢。”

武宵夸张的闻了闻,目光早就定在那碗米饭上:“可真是稀罕,这是咱们西州城自己产的大米?”

武氏颔首:“我让厨房盛三碗过来,你们也试试如何。”

武宵很给面子:“姑母赏我一口饭吃,我岂有不吃的道理?”

说罢先坐了下来,郭孝跟崔佑也一起坐下。

以前他俩也没少来王府蹭饭,但除了武宵,其他人很少跟武氏一同用饭。

武氏自持是长辈,未免人家不自在,李熙跟朋友吃饭的时候,她都很少会出现,不过她在西州城的朋友并不多,所以李熙在家,都尽量陪她一起用饭,武宵

亦然。

崔佑跟郭孝二人,冲武氏行叉手礼,回到座位上坐下。

尽管知道李熙有种稻子,但能在饭桌上吃到米饭,武宵等人还是很意外。

尤其是看到这样晶莹剔透,颗颗分明的米饭,武宵就更意外了,就连生活在大世家的崔佑,也忍不住挑了挑眉。

郭孝更是惊呼出声:“这就是殿下自己种出来的稻子,这米可真好啊。”

当下贵族们用的米饭,也大多是从江南二道运送到北方,即便是精选过的稻米,其实也远远不如后世产自于东北,经过了半年生长周期的大米。

李熙选出来的那块田地上游有游牧,水生物也比较多,河流冲刷过沿着河岸两边的泥土,早就把河岸边上的土地养成了黑色的沃土,加之稻田里养鸭子,鸭子搅动里面的活水,不仅有利于根系的生长,也提升了施肥效率,后世就有鸭稻米口感远远优于普通大米的说法,稻米的种子,又是李熙在过去的试验田里优选过的,本来也比普通大米要好,口感上自然不是一般的米能比拟的。

就连一向矜持的崔佑,也连连吃了几口米饭,其实他也挺馋大米的。

武氏看到他们吃的欢喜,胃口也大好了,一连吃了三碗米饭。

饭必,李熙给三人一人又送了一大袋子米。

武宵现在也不在家里吃饭,但他可以让他的小厮给他单独蒸米饭。

崔佑跟郭孝虽然在军中,但以两人的品阶,偶尔开个小灶吃一顿米饭也是可以的,于是两人也很高兴的收下来了。

三人收了东西没走,崔佑打了一头野羚羊,特特带来李熙家里,说是晚上把酒言欢,吃个烧烤,李熙严重怀疑这几人是来她这里蹭酒喝来的,尤其是武宵,他的酒量最好,也很馋酒。

“为何刚才不说有羊,害我吃得太饱。”李熙捂住肚子,很无语的说。

武宵看了一眼高高在上的日头,虽然已经交秋,但西域的白天还是很长的,若是无事可做,他可以玩到二更天再睡觉,没有比他更喜欢西域的夏秋之际的人了。

武宵说:“现在宵禁倒得晚,我们出去跑马去,等回来就饿了,先让厨娘们料理了羊肉,挑些肥瘦相间的,没有肥肉可不好吃,这种野山羊性格机敏,常生活在山壁上,性格非常机敏,但味道非常鲜美,比凉州的羊还好吃。”

凉州一带的羊吃祁连山下的水长大,那一水土盐碱比别处高,种庄稼倒是一般般,但羊肉一绝,西州的羊肉也好吃,但却不如凉州的,以前运粮食的车队从凉州回来,经常给李熙带那边的羊,李熙很喜欢。

这季节宵禁也要比平常晚了一个时辰,出去跑一圈的时间足够。

李熙觉得这仨货肯定是有话要说,在王府里不方便,于是一挥手:“走,去牵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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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骑着马一路往城外的庄子里而去。

这季节地里刚收了小麦跟稻子,庄户们正在收割黄豆跟棉花,所以地里也很热闹。

来这里的第一批流民已经在这里干了两年多,再等一年,他们就能分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这些土地自然不会从军囤里面划拨出来,听说之前那些人开的荒地里面,有一部分就是分给他们的,这些百姓们就觉得日子特有奔头。

现在西州城的百姓们都讲究精耕细作,土地不求多,但产量一定很惊人,除了亩产一千斤起步的土豆,麦子跟豆子的产量,也都到了亩产两百斤,甚至还有增加的趋势,现在给成年的男丁能分五亩土地,再去外头打打短工,日子也是过得去的,听说殿下就是打算给他们分五亩地的良田,他们早就在心里规划这些地要如何耕种了。

若是殿下再开恩一些,让他们像这里的百姓那样,种几分地的棉花,那么每年做袄用的棉,也能从自家的地里种出来,等到那时他们也要向庄子里一样,把鸡养在田里,再养上几只大鹅或者一头猪,靠卖蛋为营生,一家人就能过上更加不错的生活。

光想想,就充满了干劲呢。

崔佑三人看着一望无际的棉花地,和地理堆积如山的棉花,地里就有一条宽阔的道路,牛车可以从这里自由穿行而过,成山包一样的棉花,就是这样被牛车拉进仓库里,崔佑郭孝等人虽然自己也经营了一块军囤,但谁家的地也不像李熙家这样,经营的这么井井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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