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得感情的样子就像是魂穿文里的男主,小小的身体里藏着大大的梦想,别看皮囊才上幼儿园,其实灵魂已经本硕博连读了。
那时候的崇星就是个小少爷,脾气直爽还有点自以为是,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有自信。崇少爷是真的不缺小朋友跟他玩,人长得可爱,模样水灵,又是孩子王的性格,天天车接车送的,总给人一种家缠万贯的错觉。
其实那时候崇椿在打离婚官司,事业又刚起步,家里没什么钱。
幼儿园的时候,两位矜贵的小豆丁就算是一起去上学,也是谁也不理谁的。小向渊木着脸不爱搭理人,小崇星噘着嘴傲娇得不行,自从跟人打招呼没得到回应后,崇少爷就决定再也不要主动开口跟这个闷葫芦说话了。
原本是两条平行线,但走着走着却有了交点。
转机出现在分班后,幼儿园大班里来了个混世魔王,不懂礼貌又霸道,小崇星没打过人家,还被抢走了手工泥。
正蹲在墙角生闷气,准备下次多找几个小朋友把东西抢回来的时候,小向渊面无表情地递给了他一盒彩泥。
“我不要。”小崇星别扭地转过头,抽了抽鼻子。
“哦。”
“我不要你就能收回去吗?!”
“…”小向渊如果表述能力再强点,应该会说句——就你b事多。
嫌烦是嫌烦,但按照那个时候的逻辑,小向渊以为他只是想要回自己的手工泥,于是,他站起来走到混世魔王的桌前,客客气气地说了句你好,然后抢了人家的手工泥。
小崇星当时就觉得,哇,他真勇敢,我要跟他当朋友。
虽然两人后来双双被推进了滑梯旁的沙坑里,但也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反正崇少爷决定有友谊,那就有友谊了。
两小豆丁就挨坐在沙坑边,迎着落日的晚霞,开始商量如何整治魔王。
小崇星拍拍身上的沙子,站起来笑着说,“以后我保护你。”
小向渊仰起头看着脸上还有泥印的人,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
向崇星,是崇少爷七岁时的杰作。
那时候才上小二年级,刚学会写名字不久,又发了新的作业本,崇少爷练字练到上瘾,边幻想着自己以后给人签名的场景,边一股气儿地写完了作业本上所有需要写下名字的地方。
写完自己的还不过瘾,拿过同桌的本子,提笔就要签名。
向渊:“我的。”
崇星置若罔闻,手一挥,示意向渊别打扰自己写字,“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向渊就没见过这么还不讲理的人。
但这个本子已经被向渊写下个向字了,正打算给人重新拿一本的时候,崇星已经洋洋洒洒地签好了名,就接在向字后面。
‘崇星’两个字龙飞凤舞的,一看就是那种刚练字不久,刻意追求连笔效果,但失败了的品种。
对比之下,那个‘向’字就规整多了,横平竖直的,一看就是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