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明不喜欢他是他很快意识到的一件事,而他也不见得看得上弗莱明。如果不是因为丽莲,他们大概这一生都很难像今天一样相约来同一家夜店,即使他们理论上是一个圈子的人,社交圈重合极大。
只能说,虽然互相并不喜欢,但克里斯托弗却对弗莱明没有过恶感——弗莱明是他看不上的那类纨绔子弟没错,但弗莱明有一种出淤泥不染的纯粹,并不是个烂人。说实话,东海岸上流社会的圈子里,这样的纨绔子弟可能比克里斯托弗这样的奋斗逼更稀有。
而他们那个世界,只要不是个烂人,同时还聪明通透,就很难让人有恶感了。大家普遍欢迎这样的家伙,因为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货色,不想要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打交道,以防被背刺……
某种意义上,弗莱明对克里斯托弗没有恶感,也是差不多的原因……以他那种类似艺术家的清高,当然会不喜欢克里斯托弗,感觉和这样的家伙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时间,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但要说恶感,那也没有。
所以,弗莱明现在的挑衅就只是挑衅而已,没有恶意——要知道,因为和父亲的疏远,在但泽家族的边缘化,克里斯托弗见识过很多真正恶意的针对,甚至有的恶意是包裹在伪善面孔下的,更令人觉得恶心。
相比之下,弗莱明这套是小孩子级别的,有时甚至会让克里斯托弗觉得‘有趣’(从这一点看,克里斯托弗也没有表面那么一板一眼就是了)。
丽莲看看对面的弗莱明,又看看一旁的克里斯托弗,清了清嗓子:“先生们,你们真的要在夜店里讨论是否该推动立法管控‘酒驾’吗——看啊,最精彩的表演要上来了!我们还是看看这个夏天在城里火热得不行的‘扭扭舞’吧。”
转移话题非常生硬,但有用就行了。
第95章长岛之夏(18)
薄荷酒廊之行还算成功,至少丽莲觉得很有趣,毕竟亲眼看到了日后会出现在电影里,堪称时代印记一样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一个很特别的经历了。而弗莱明更是对‘扭扭舞’这种新流行大感兴趣,立刻就决定要在自己的派对上办扭扭舞专场。
大概只有克里斯托弗,实在不太理解扭扭舞……他认为这种舞蹈很别扭,很像跳不好爵士舞的舞者在糊弄,怪模怪样。
现在的青少年,还有所谓的新潮人士,喜欢的就是这种东西吗?那他还真是对美国这个国家的未来不抱期待了。
“……哈哈!那大概是克里斯你没有见过跳的好的扭扭舞舞者吧。”在克里斯托弗说了内心真实想法后,丽莲就笑了:“舞蹈类型没有好坏之分,当然,难易差别还是有的……有好坏分别的是舞者。”
“基本功扎实、身体天赋出众、善于表现的舞者,不论跳什么舞蹈都会让这个舞蹈显得很有魅力。相反的话,即使是跳优美的芭蕾,热情的拉丁,充满活力的爵士……也不能让观众感觉到吸引力。”
“扭扭舞是个过去未被大众关注,只曾经在青少年中流行过短暂时间的、没有多少内容的舞蹈,说舞种都不够资格。即使这个夏天大热,也没有多少有实力的舞者表演它……看不到高质量的表现,又不同于过去常看到的舞蹈类型,难以接受是非常正常的。”
“而且您或许没怎么看过青少年间流行的各种舞蹈?那和主流有很大不同,习惯了也不会觉得奇怪。”
这是丽莲的真心话,她看过未来几十年逐步成熟、成为流行、占据大众的各种街舞、现代舞,扭扭舞这种‘怪’在她看来只能说是略有趣味性,甚至有些土嗨——此时不会觉得土嗨,未来看此时带着时代滤镜,也不会觉得土嗨,但丽莲穿越者的视角比较独特。
“……您在和但泽解释扭扭舞的魅力吗?哦,我劝您放弃吧,但泽先生太老派了,扭扭舞本来也不适合他。”在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聊天时,今天的派对主人从舞池溜了出来,朝丽莲伸出手:“MayI?”
是的,这个派对就有扭扭舞专场,显然弗莱明·富兰克林是一个来了兴趣就要付诸实现的家伙,才不擅长等待。弗莱明喜欢,弗莱明想要,弗莱明得到,中间不会有一点儿的停顿迟疑。
丽莲先对克里斯托弗做了一个‘失陪’的表情,然后才将手放到了弗莱明的手上。恰好这个时候上一支曲子结束,新的曲子节奏更加情况,风格也更俏皮了一些。她听到之后就忍不住笑了一下,摇摇头,和弗莱明一起下了舞池。
丽莲跳扭扭舞是比较轻松的……因为扭扭舞说是新流行的舞蹈(最多此前曾在青少年中短暂流行过,可那也不遥远),但也不可能是无根之木,是一个新开辟的舞蹈种类。大而化之地说,扭扭舞应该是摇摆舞这个框架内的。
摇摆舞曾经在美国大流行,甚至那个时代都因此命名为‘摇摆时代’(更准确地说摇摆乐、摇摆舞受爵士乐、爵士舞很大影响,大家说‘爵士时代’的时候其实也就将摇摆时代算进去了),所以摇摆舞内部也是一个大家族。
在时代洪流中没落的不算,到丽莲上辈子那会儿还比较有存在感的摇摆舞就还有林迪舞、巴尔博亚舞、查尔斯顿舞、Shag等——至于扭扭舞,丽莲个人感觉基础动作和查尔斯顿舞有更多相似点,而她恰好就会查尔斯顿。
用查尔斯顿舞的基本功去跳,然后再加上一些扭扭舞标志性的‘搞怪动作’,看上去就非常内行了。
几种查尔斯顿舞基本步按照对音乐的感觉随意分配,想象膝盖是弹簧,带动刻意前倾的身体微微弹动,双手或叉腰或微微张开摆动,再不然向上伸着摆动也可以。至于扭扭舞标志性的搞怪动作,则是在进入节奏、气氛正好时开始加的。
六十年代的美国,虽然不是几十年前那样,男男女女社交时最核心的活动就是跳舞,以至于上流社会人人在这方面都算半个专业选手。但跳舞依旧非常常见,‘舞会’对大家并不陌生。
只是‘水平下滑’是肯定的,所以现在丽莲这种曾经能在剧团做歌舞女郎的专业人士在其中就特别突出——也有大家其实不怎么了解‘扭扭舞’,很多还抓不住重点和感觉的原因吧。
“瞧啊,跳的真棒,是不是?”不知什么时候,有一位女士走到了克里斯托弗身边,笑着对他点了点头,又抬了抬下巴,示意舞池中的丽莲和弗莱明。此时因为两人跳的太好,已经成为舞池中心,其他跳舞的人也很多让开了位置,笑着看他们‘表演’。
“这样的舞蹈只有年轻人跳才有趣,您怎么不去跳跳看呢?”那位女士将目光从丽莲、弗莱明身上收回,看向克里斯托弗。
她是弗莱明的熟人,也和克里斯托弗认识。在这个长岛假日刚开始时,她还觉得弗莱明和丽莲挺有趣的——弗莱明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她对一个美女感兴趣,约会、恋爱都不值得奇怪。但只是当朋友?哦,这就值得多看两眼了。
很多人,包括她在内,都在猜测弗莱明是真的想和丽莲交朋友,还是只是用这种方式接近她……毕竟接触过丽莲的人都承认,这姑娘可不是那种空有美貌,立志要来纽约钓金龟婿,所以只要够有钱就能接近的类型。
要知道,她甚至对异性过于防备(要让丽莲自己说,在这个时代一个单身貌美的女性,对异性多防备都谈不上‘过于’),对婚姻也丝毫没有憧憬——后者在此时尤其少见,很多先锋女性都还在内心拉扯呢!
比如生于1932年,写出过《钟形罩》的当代知名女作家、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她就一边受从小到大社会环境的影响,早早走入了婚姻(她24岁结婚,以那时美国女性的初婚年龄,其实也算‘老’了),以这个时代对家庭主妇的要求要求自己,一边又受不了这种缺乏自我的生活。
实际上,她现在已经和丈夫分居了……而历史上,她在1963年会自我了结生命。
这一代先锋女性大多其实是很纠结的,她们出生成长的社会认知不可能对她们一点影响也没有。但她们又因为个人天赋,以及受过的教育‘觉醒’……坚强的、没那么敏感的斗士还好一些,像西尔维娅这种本来就是敏感的艺术家,就很容易内耗、走不出来了。
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按照听到这类话的惯例,邀请这位女士走下舞池,而是抱歉地点了点头:“抱歉,女士……我不会跳这个……他们叫它扭扭舞?很奇怪——大概也只有很少的人能把它跳的很好看。”
这位女士听到这样的话简直要大笑了,但为了防止克里斯托弗恼羞成怒(虽然不太可能),她还是忍住了。
她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但还是泄露出了一丝笑意:“是的,您说的对,只有很少的人能跳得好看,展现出那种俏皮的、有点儿古怪的趣味,比如说富尼叶小姐,对不对?”
一开始这位女士确实觉得弗莱明和丽莲挺有趣的,但是当克里斯托弗也来长岛后,她转移了注意力,认为克里斯托弗和丽莲更有趣一些——花花公子的故事可太多了,圈子里永远不缺他们的‘奇闻轶事’,但克里斯托弗这样一本正经的‘乖孩子’?
至少这位女士从来没听说过克里斯托弗有任何值得拿出来说,成为圈子里谈资的‘桃色故事’。他有限的恋情和约会,对方也都是好人家的规矩女孩儿,换个说法就是‘无聊’,说出来并不能让听故事的人感兴趣。
“是的,丽莲她……”克里斯托弗没有说后半句,或许是因为他也没办法形容,也或许是不愿意对这位不算熟悉的圈内女士过多表露内心想法。
他只是始终注视着舞池里灵巧地像一只鸟雀的丽莲,动作眼花缭乱,看起来是那样迅捷,但每一下都合在音乐的节奏上。虽然也没什么外行人会感觉‘高难度’‘艺术性’的动作,但就是赏心悦目,观看时会忍不住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身体。
当然了,跳得再好,一支曲子也会有跳完的时候。当这一曲的音乐结束,丽莲便一只手扇风,走出了舞池——属于摇摆舞大家族的扭扭舞,动作是很迅捷的,看起来轻松,实际挺需要爆发力,所以很少会连续跳。
跳完这一曲的力量直接走到了克里斯托弗身边,她对那位女士打了招呼后便说:“您应该试试的,只是看或许会觉得很古怪,但试一试也许就体会到其中的乐趣了……而且舞会不跳舞,不是白来了么?”
“我恐怕不会跳这种舞蹈,小姐。”克里斯托弗有些无奈地说,但这样差不多的回应和之前对那位女士的完全不同,其中有着他自己都没有注意过的温柔。
那位女士在一旁看到了全部,作为旁观者的她更能看到当事人看不到的东西——有趣,实在是非常有趣!
“来吧,来吧!”丽莲双手拉起克里斯托弗的一只手往舞池里走:“假设您过去也会跳一点儿舞,有一些抓住节奏的基础,就完全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