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此时十分知名的一些大饭店,如登瀛楼,听这个名字,很吉利吧?味道也不错,算是津味鲁菜。
鲁菜本来就以手艺高超著称,津味又是北方人很能吃得惯的风格,两者一结合,便胜却人间无数。
杨金穗连着在这里吃了三天饭,然后杨敬之家里的堂嫂就偷偷问她,是不是吃不惯家里的饭?
再这么外食下去,怕是要引起主人家的误会了,杨金穗乖乖回家吃了几天饭。
但她很快又被另一家饭店吸引,利顺德大饭店,这家可厉害了,规格很高,接待外宾,或者政界人士来住。
这次倒不是杨金穗找过来的,是杨敬之一家带着他们一家三口来吃的。
可能是看杨金穗总往外跑找美食,觉得她是小孩心性,就带她吃顿高规格的大饭店,让她长长见识吧。
除了这些比较天津风味的美食,外国食物也很多。
这真的是港口的优势了,什么外来的货物都得先在这里过一圈,再运往内陆。
杨金穗就借此机会吃了不少巧克力,比在北平的大商场买的要便宜一些,也难怪后世的天津,连馒头里都要放巧克力馅。
吃吃喝喝逛逛,杨金穗其实也没忘记本职工作,那就是写作。
准确地说,别看她吃了不少外食,但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里写东西。
这次的事,虽然没有让她直接感受到什么风雨,但是,也让她有了点紧迫感。
还是得更有名气一些,更有钱一些,有更多的朋友。
也难怪这个时候的很多文艺界人士会去做外国人、政府官员的朋友,的确也是一层护身符。
杨金穗的岁数、性别,很难做到这一点,而且想和这些人做朋友,说不定还会被利用,所以她觉得,写出更多作品,拥有更多读者和影响力,也是一条出路。
杨家给她安排的客房,有一张小书桌,正对着阳台,窗户一开,小风透进来,还是有几分凉快的。
唯一不便的,就是杨家的院子里种了不少花木,蚊虫比较多。
尤其是晚上开着灯的时候,虫子啪啪啪地在纱窗上打出声响,让人烦恼。
而且再小一些的虫子,会直接飞进来,迎着台灯飞上去,被撞得掉到纸页上颤抖。
杨金穗看着偶尔掉下来的小虫子,会忍不住想起鲁迅写的《秋夜》,那些撞在玻璃灯罩上的小青虫。
如果能撞出一片新天地,未必不是值得的。
当然,文学的意象,并不足以抵消现实中的不适,被蚊子咬得胳膊腿上都是红肿的大包后,杨金穗终于不硬抗了,乖乖地去大堂嫂给她安排的一间书房写文章。
这间书房没有通向外面的窗户,白天略有些昏暗,需要开灯,但晚上就很舒服了,不会受到蚊虫的侵扰。
杨金穗在这里,几乎每日都要写大几千字,除了需要连载更新的《凡骨初登修仙途》,还有正在存稿的《坤道降妖除魔记》,以及来天津以后,写的一些小散文。
嗯,后者主要是以美食文章居多,兴趣在哪里,写什么就更有感情。
第97章被逼远走天津到底为哪般?杨金穗……
杨金穗攒了好几篇美食文章,在考虑要不要寄回去让冯知明帮忙投稿,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她让冯知明帮忙办的事不少了,而且在这方面,有点过度依赖冯知明了。
可能是因为知道对方的政治倾向,杨金穗不自觉把他当自己人依靠。
冯知明和她年龄差大到差了一辈,又是行业内的前辈,对她多少也有点亦师亦友的情分,也从不拒绝。
必须得说,第一次合作就碰上这样靠谱的合作对象,的确让人安心,但杨金穗也不想总靠着对方,如今是她未成年,有什么投稿的事让编辑帮忙安排也就算了。
日后有不适合《京报》的稿件,还让冯知明代劳联系其他报社,就有点没礼貌了。
她也该多认识几个编辑,多和几个报社达成合作嘛。
这样不仅可以多条腿走路不容易瘸,还能多一些消息灵通的业内人士作为朋友。
既然是在天津,那她就在天津投稿吧~
这种小事,杨金穗也不想麻烦堂伯杨敬之,决定自己带着稿件去找报社。
先拿小散文试水。
这个时候也有写美食文章的,但不多,而且写得多数都是比较有人文气息的,谈美食,更多是谈地方历史民俗甚至是礼仪,很考究;也有一些是讲某地的风物人情,乡愁。
而杨金穗……
她看了看自己写的东西,有点像软广……
其实她不是想写广告,但因为她写的时候往往以某家店的特色菜式作为主要内容来写,而且她觉得的确挺好吃、挺值得推荐的,全是真情实感。
以至于,让人看完之后,有没有了解到什么人文历史、民俗风情不好说,挺想吃倒是真的。
最起码杨金穗自己读过一遍,发现自己又想去这几家店吃饭了。
可惜她在美食评论方面实在没什么名气,不然她都想先找商家谈合作,然后再去投稿,挣两份钱了。
但也不是没有可能,杨金穗想,等她写出点名声,就可以找商家谈合作了。
所以,在天津的初次投稿,她一定要找大的、市民爱看的、辐射面广的、文学气息不浓的报纸——
因为文学气息浓和市民爱看的报纸往往面向不同的受众群体。
针对以上要求,杨金穗把杨敬之家里的报纸翻了个遍。
之所以不去外面买,是因为他们家订的报纸就很全面了,足有二十几种。
不仅有全国性的大报、政事相关的内部报纸、天津本地的发刊量不错的报纸,还有一些外地的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