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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40(第7页)

没有直接解释这件事,因为解释还是会陷入自证,丽莲只是在用纯粹的视觉奇观转移大众注意力而已。

而大众注意力确实被她转移了,现在大家都讨论那套海报的艺术性,以及她展现出来的魅力。相比之下,所谓艳照,完全就是小丑了。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如果这位富尼叶小姐是这样的美女,那她大概说的都是真的吧……”威尔逊在报刊亭购买新的报纸杂志时,听到了这句话,差点儿气得吐血!

“凭什么!凭什么!大众是傻瓜吗?这样轻易就被欺骗了?”找到保利,威尔逊开始大声抱怨:“我的天呐!我对这个国家的民众简直失望透顶!”

“欺骗?您是指您的所作所为吗?”保利对威尔逊的耐心也早就没有了。他甚至觉得很可笑,一开始伪造的新闻和照片,骗骗别人也就算了,怎么连自己也骗了?难道这家伙还真以为自己和那位丽莲·富尼叶有过一段儿?

威尔逊一下就被噎住,说不出话来了。应该说,保利作为一个美国人,也是被丽莲那段话说服了……

当然了,丽莲那番话的效果如此之好,除了她自己深谙舆论战话术,也有资本在发挥力量——主流媒体一边倒支持她,当然不是因为她长得美!这里面既有戈德堡出版社为自己的作家发力,让交好的媒体注意立场。也有克里斯托弗作为‘优卖’的老板,最近在做一系列广告,在媒体那里说话管用的原因。

没错,就是广告……多少报纸杂志要看广告主的脸色呢?这本来就是不言自明的事。

威尔逊当然不知道这些,他还真以为就是丽莲的话让舆论大转弯,而这其实更刺激到了他。要知道,过去很多年里,他都不是‘loser’,在南方小镇那种单纯的环境里,他甚至可以说是混得还不错,说一句‘体面人’没毛病。

但这次,在丽莲的话后,大家都嘲笑他是个‘loser’,是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他过去引以为傲的一起,在纽约人看来都是那么不值一提!而他本身就是个不入流货色,没人觉得他有魅力,能让一个漂亮女孩儿感兴趣。

当然,其实多数普通人如果被拿到放大镜下观察,被高傲的纽约人品头论足,都会得到差不多的评价。只不过,绝大多数普通人也不会有这种被品头论足的可能,威尔逊这样也是他自找的……这个时候当然也只能承受这种个人支撑破碎的痛苦了。

而这,却不是结束!直到这个时候,丽莲才通知保罗可以助攻登场了——都是早已预备好的后招,姐姐艾玛、老家萨凡纳的亲戚、同学、街坊邻居们,还有知名不具的上流社会名媛们,都以自己的视角们侧面描绘了丽莲。

顺便也还原了威尔逊在老家的事,包括他是和女秘书搞在一起才离婚的,又是混不下去了才想要来纽约敲诈丽莲一笔……

说丽莲的,不见得个个是称赞的好话,但也能从中看得出她绝不是威尔逊故事里那样。

总之,经过这一番舆论攻势,风波终于平息,危机公关大成功。

“‘本钱要对值得下的人下’?亲爱的……这可真是我的荣幸。”看到今天最新报纸的克里斯托弗注意到了舆论的彻底翻转,忽然复述了丽莲那次对记者说的话(这话最近也成了纽约姑娘们之间的流行语)。

他当然知道这不是丽莲真实所想,实际丽莲没想过对谁下本钱,她只想自己努力去拿到自己想要的。现在克里斯托弗说这话,倒更像是打趣或者调情——这次亲眼见到丽莲这一通操作的克里斯托弗,以一种微妙的视角看丽莲,某种意义上是被她这杀伐果断的一面给迷住了。

这大概是人类的本能?爱美而慕强。即使男人会因为种种原因希望女人变得弱小而温驯,完全被掌控。但多数人真正能欣赏的,始终还是和自己一样能够在这个社会战斗的强者。

“不,应该说是我的荣幸才对。”丽莲回以打趣或调情,瞥了一眼克里斯托弗,笑着慢慢扯过他的领带:“我以为,我没有对您下什么本钱,倒是您……用生意上的话来说,‘不计成本’?”

第138章新篇章(16)

丽莲在调整车子里的收音机,直到终于选到满意的电台才停了下来,这时播放的是一首克里斯托弗有些耳熟,但说不上名字的歌曲。

这是克里斯托弗的车,作为未婚夫妻,他们正打算一起去做圣诞购物……

“很悦耳,是新走红的歌手吗?”克里斯托弗问。

说起来,虽然出身豪门,克里斯托弗的品味却从来不能说‘脱俗’,那些富二代、富三代往往非常擅长的‘艺术’,他都感觉平平。他的审美大致停留在大众审美层次,不过好在这年头美国的大众审美还算不错……如果是几十年后的美国大众审美,那丽莲恐怕根本和他说不到一起去。

“我不知道算不算新。”丽莲思考着这个问题:“您知道‘披头士’这个组合吗?这是他们的歌……他们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席卷了美国,走红时间确实不长。但在来美国之前,他们在英国已经是很受欢迎的歌手组合了。”

是的,丽莲听的是‘披头士’的歌曲……时代人物级别,而现在正是他们正当时的时候——当然,丽莲也就是感叹一番而已,毕竟身处60年代,有太多‘时代人物’风华正茂了,甚至丽莲接触过两三位。相比之下,‘披头士’好像也没什么稀奇的?

“当然,我知道他们……有几位店长特意提出可以在‘优卖’售卖他们的玩偶和、和假发?”克里斯托弗似乎是遇到了一个难解的问题,露出了‘我不太理解,但大概就这样’的表情。

丽莲生活在这个时代就知道,‘披头士’的经营者非常有头脑,他们大概是比较早搞偶像周边的?做了很多‘披头士’的周边商品,靠这个增加收入,这些在‘披头士’席卷美国以来是真的卖的不错——尤其是克里斯托重点疑惑的假发!

就是‘披头士’那标志性的拖把头假发……虽然站在后世看,那个发型没什么,甚至挺可爱的,但在当下确实是非常叛逆了,这大概就是六十年代的‘非主流’?

“那应该卖的很好,利润很丰厚吧?不管什么时候,关注、喜爱转化来的消费总是利润更高的,毕竟这种消费一般不会很‘理性’。”丽莲这是想到几十年后总是能赚取超额利润的明星周边了。

“似乎如此……”克里斯托弗也不可能记得所有商品在‘优卖’的销售情况,但从店长们后续积极的态度,肯定是利润丰厚的了。

就这样聊着‘披头士’,等到电台几首歌曲播放完毕,他们也到了百货公司——其实圣诞购物也只是一个约会的理由而已,如果不想,他们完全可以开购物清单让家里的女佣完成购物。事实就是,克里斯托弗在和丽莲订婚前,从来没有过‘圣诞购物’这种事。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克里斯托弗其实主要是陪丽莲购物,他自己需要的物品的清单则直接交给了百货公司,大部分直接送上门,小部分拿来给他看一下也能迅速做出决定。

“……亲爱的,这个怎么样?”丽莲在服装区看到整排的迷你裙时觉得很有趣:“这和‘披头士’一样,都来自英伦。”

迷你裙发源于英国的一家精品店,它的出现可以说是服装史上的重要时刻了。对西方女装来说,迷你裙打破了一个一直存在的禁忌,即女士的裙长不得短于膝盖。哪怕是在女性最放浪形骸的二十年代,又或者因为女性大量参与工作、供给困难等原因,女性服装变得简洁的四十年代,西方裙子也没有越过膝盖这条线。

当然了,抛开这些意义不提,此时的迷你裙在丽莲这里就没有多少冲击性了。毕竟此时的‘迷你裙’基本都是连衣裙,裙摆也都在膝盖上方,站着时整个大腿都被包得好好的,这和几十年后的迷你裙完全是两回事——更何况,就算是几十年后的迷你裙,也谈不到‘冲击性’了。

克里斯托弗看着丽莲从衣架上取下的一条裙子,不算是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更像是看到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所以无法评价。

“我不太确定,这是新时髦吗?”

丽莲拿着裙子比划,听他这样说,忍不住笑了起来:“是的……这是新时髦……这很简洁,穿起来应该会很舒适。”

相比起此时的套装,迷你裙当然舒适。至于其他连衣裙,铅笔裙肯定没有迷你裙宽松自如(迷你裙基本是H廓形),伞裙的话,舒适度和迷你裙不相上下,但也稍差一些——穿上这个时代的经典伞裙,自觉不自觉就会淑女一些呢。

这样说着,丽莲就拿了两条迷你裙去试穿,一条是黑色毛呢材质的背心裙,里面穿一件小翻领的白衬衫再去穿,就是几十年后典型的女学生风了。然后还有色彩特别鲜艳,柠檬黄和天蓝拼色的长袖娃娃领迷你裙,搭配一顶钟形帽、彩色的丝袜,时代风貌一下就出来了。

就是那种典型的六十年代时代风貌!

毕竟几十年后影视剧还原六十年代,经常就是各种迷你裙。但其实迷你裙出现在主流视野是六十年代中期的事,此前大家基本还维持着五十年代的衣装风貌。而且六十年代中期一过,迷你裙也就迅速过气了,新的时尚是嬉皮士带来的波西米亚风、吉普赛风,以及各种有些复古夸张的东西。

“富尼叶小姐,您真适合这些!简直和杂志上的模特一样……”陪丽莲试衣服的导购自然恭维夸奖。

但这也不是什么违心的话,因为丽莲的底子,以及她对这类服装的接受度,所以她穿上迷你裙不只是身体上没问题,风格消化也是毫无障碍!就没有第一次穿这类衣服的人的不适应、不自信,穿上后是一种轻松自如的劲儿……这其实就是时尚界经常强调的‘消化能力’的一部分。

“是吗?穿起来还挺舒适的……可以多买几件呢。”于是丽莲之后又买了两条‘迷你裙’。

克里斯托弗认为‘迷你裙’有点儿奇怪,不过也觉得丽莲穿上后很漂亮——而且他认可丽莲的话,这种裙子方便、舒适,而且年轻女孩儿着迷于迷你裙裙摆高过膝盖带来的兴奋,所以这肯定会大流行。

实际上,丽莲在这次圣诞节就穿着迷你裙出现在了不少社交场合……倒不是她多爱迷你裙,以她的审美来说,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服装其实更优雅美丽。但就算是沉浸于五六十年代优雅女装氛围中的她也得承认,迷你裙是真的轻松好穿!

穿其他轻松好穿的衣服去社交场合,可能会被认为穿着不当,不够体面。但迷你裙是当下最时髦的衣服,而对喜好新潮浮夸的纽约人来说,穿最时髦的衣服显然不算穿着不当,最多就是有点儿过火……但在这个年代、这个环境里,‘过火’并不算是贬义词。

丽莲甚至在克里斯托弗举办的圣诞派对上,作为女主人登场时,穿的也是一件迷你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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