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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第4页)

还是爵士舞步,当走到中心位置时,丽莲才加上了手部动作。出乎意外的,她的动作并没有此时百老汇爵士那种‘精简感’。应该说,‘精简感’是一种舞蹈成熟的标志,很多复杂的小动作会随着舞蹈发展精简得标准,甚至抽象化……

丽莲的爵士舞,手指有很多小动作,包括爵士舞标志性的膝盖随着节奏内扣,都是战前的调调了,到五六十年代再看很容易觉得‘过时’‘老土’。

然而丽莲不这样觉得,因为穿越的特殊经历,她经常和多数人的感觉不同。一些大家会惊叹的新潮的东西,她也觉得哪里看过,完全惊喜不起来。而一些所谓老掉牙的东西,则会觉得和现在正流行的没什么分别……对她来说,似乎只有好的坏的,没有时髦的过时的。

一般来说,战前,尤其是二三十年代的‘地下爵士’时代,其舞蹈动作应该显得更加轻浮,粗俗一些说就是‘轻贱’。毕竟那个年代,‘地下爵士’来自大众,而这种东西野蛮生长,难免沾点儿‘三俗’,性化是无法避免的。

但丽莲随着爵士音乐舞动,丝毫没有‘地下爵士’的风骚轻浮——这是因为她长相端庄,身形严谨,所以无法那样卖弄吗?

不是,完全不是!总被说成是‘绝代佳人’的丽莲·富尼叶,她的美可不是战后最为推崇的大家闺秀类型,未嫁的时候是秀丽的大小姐,结婚了就是完美的家庭主妇。往往有一头金发,眉清目秀、身材纤细,穿一身能衬出她们纤细腰身的迪奥‘新风貌’连衣裙……

丽莲·富尼叶,其长相与身材正是这个年代最为迷恋的美女标杆——身高5英尺7英寸,三围91-63-88,脖围12又12英寸,大腿围19英寸,小腿围13英寸,脚踝8英寸……这些数据,即使是参加选美,也足以做选美皇后的标杆了。

关键是,瘦不见骨,堪称尤物。

至于面庞,她有一张桃心一样的脸,眼睛大而精致,眉毛是细而弯的,鼻子笔挺细利,嘴唇如樱桃,纤巧且唇弓明显……这样一张脸,总结起来就是娇媚、绝对女性化,是波光艳影几乎要灼伤人眼睛、根本不能长久目视,呼吸之间就要撩动情欲的程度。

其他大美女如果面庞女性化,一般会有英气的眉骨,或者倔强的鼻子来做中和。这样才不至于一路往柔媚去,第一眼惊艳之后,很容易腻,或者陷于俗气。但丽莲不这样,仿佛是尤嫌不够一样,她的‘色泽’也一路女性化去了。

她的头发说是栗色,其实带着橙调,再加上宝石一样的光泽,就仿佛是油画里才会有的华美古典。然后她还有蓝眼睛,不是常见的灰蓝,而是一种纯净的冰蓝色。更妙的是,虹膜上放射状的深色线条少而粗,还和虹膜泾渭分明,就仿佛是西伯利亚冰湖边深沉的北方密林,每当西伯利亚的寒风吹过,那是永恒的沉默与冰寒。

还有象牙一样的肌肤,白而细腻,每当她脸红,血色便从皮肤下涌上来,是强烈的生命力造就的艳丽!

这种情况下,只要她涂口红,色泽对比就会极富冲击力——宝石光泽的栗色卷发、冰川蓝的眼睛、象牙一样的皮肤、嘴唇鲜艳娇丽……美的毫无争议,还是能够映照出每个人内心欲望的那种美女。

然而就是这样的她,呈现的却是另一种相反的魅力。

外表娇媚到了诱人的地步,甚至会刺痛观者,于是就脱离了可以亵玩的处境,反而有了只可远观的高高在上。再加上她坦白的姿态,严谨而纯洁的心,于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极富冲击性的端庄清丽便自然流露。

现在也是这样,即使跳着极其性化的地下爵士,她也连挑逗的意味都不露……但大家还是被她吸引了,因为她跳得很美,而且看她跳舞,有一种期待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好奇。

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像是一位高明的脱衣舞演员,她往往脱得还不如普通脱衣舞娘多,但观众的注意力完全被调动起来了。跟随着她的动作,总是希望她脱下一件衣服,注意力来回被拉扯——到最后,脱没脱反而不重要了,这个过程中的情绪过山车反而更让观众意犹未尽。

第63章上西区故事(4)

丽莲从舞池走下来,眼睛水润润的,脸颊发烫。

仿佛是跳舞之后自然的身体反应,她甚至下意识用手扇了扇风——重回散台座位,面对克里斯托弗目不转睛的、着迷意味明显的视线,她才反应过来,刚刚她为了缓解他的尴尬,以上台跳舞结束了他的‘数学教学’,这有多么奇怪。

不是说这样做不行,而是放在她身上很奇怪……她今天难道很想跳舞吗?如果本身没有这个兴趣,却在和一个异性约会时做了这件事,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跳舞是非常常见的展现个人魅力的方式!在一个本来就喜欢自己的异性面前跳舞,这算什么?

她对他的好感可能比她想的还要高。

“您跳的很棒,这种老派的爵士我只在一些年长的舞者、老电影里见过,那是另一种风格。”克里斯托弗想尽力说的正派一点儿,仿佛他对此很有研究,而且也没有别的意思。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他只是完全被迷住了。

老天!他忍不住心中喟叹……她真迷人啊!

“这些习惯和我的母亲有关,她就是这样跳爵士的……她是流动剧团的歌舞女郎,我和她学会了唱歌跳舞,所以我遇到困难时才会选择去剧团。”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如果是一年前的丽莲,绝对想不到她能和克里斯托弗这样平静淡然地说到这些。

丽莲提及自己母亲歌舞女郎的身份,以及自己也做过歌舞女郎,并没有任何不自然。这甚至出乎克里斯托弗的意料,他还以为她会很看不起这个身份,毕竟她实在是个教养良好的好女孩。而且在拉斯维加斯时是那样不适应这个身份……这让人很容易想到,她真是走投无路才去做歌舞女郎的,大概会觉得屈辱吧。

看到克里斯托弗没藏好的表情,丽莲猜到了他的想法,摇了摇头:“您以为我看不起歌舞女郎吗?不,我从来没有看不起歌舞女郎。我也不认为我的母亲、我自己,还有别的歌舞女郎是轻贱的——我只是厌恶那些对歌舞女郎打主意,侮辱她们的人。”

的确,以丽莲上辈子的视角看,歌舞女郎不就是舞蹈演员的一种?人家唱歌跳舞也算是‘卖艺’了,有什么可看不起的?如果时代好一些,赶上丽莲上辈子的自媒体时代,她也不介意开直播唱歌跳舞做个才艺主播,把大学学费、创业第一桶金挣到手啊。

她可不会受害者有罪论,觉得歌舞女郎有什么问题(就算有的歌舞女郎很多事是‘你情我愿’,本来就是奔着钱色交易进入这一行的,也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歌舞女郎’的问题,哪一行都有这种人)!

克里斯托弗没有想过这类问题,毕竟作为顶级富三代,而且是专心经营事业的正经人,他的生活离这些很远。

但他这个人好就好在三观是很不错的,这时候换成别的男人或许还要和丽莲讨论歌舞女郎是否本身就是半个妓女,她们入这一行就默认了一些事。而克里斯托弗不会,他完全能理解丽莲的观点,而且觉得没什么问题。

“您说的很对……我在想,您的内心比我想的更强大。”克里斯托弗理解了之后,生出的就是欣赏之情了。丽莲这种清晰的思路,抓住关键点的敏锐,以及绝对不会自我内耗的思维方式正是他喜欢的。

如果丽莲不是他爱慕的女性,而是一个朋友,他也会很喜欢——他本人就是一个内核很强大的人,或者说,能创业成功的人绝大部分都内核强大,不然创业过程中是很难坚持下去的。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又聊了一会儿,到克里斯托弗喝完了第三杯酒,下酒菜也被吃的差不多了。丽莲站起身,克里斯托弗也会意地跟着起身,还拿起了刚刚丽莲下舞池摘下的披肩,替她围上后看她用胸针固定好。

“接下来,我送您回去好吗?”他征询道。

丽莲轻轻点头就挽上了他伸出的手臂,这就要往外走——然后,就遇到了一个认识的人。

“富尼叶?哦!真是你!我还以为我看错人了……所以刚刚那个舞池里的也是你?”一个坐在吧台的金发女郎,转过身子叫住了从旁穿过的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这不是别人,而是当初和丽莲一起从萨凡纳来纽约,又一起住进了巴比松大饭店的‘萨凡纳嘉年华女王’露丝。

丽莲和露丝虽然是同乡,还一起住进了巴比松大饭店,但并没有成为朋友。这只能说是性格、想法等方面不合拍?这一点对比当初在巴比松大饭店认识的多萝西就明显了,要知道即使丽莲后来从巴比松大饭店搬了出来,到现在也和多萝西一直有联系,维持着朋友关系呢。

而丽莲和露丝,基本丽莲刚从巴比松饭店搬出来,就再也没见过……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

“露丝?啊,好久不见……我是说,晚上好。”丽莲看清了对方是谁,虽然有点儿意外,但还是打了招呼。

然后她就开始思考要怎么寒暄一两句就走人,毕竟她们又不是真的很熟,而且这个时候也不早了,她只想早点儿回家休息。

然而露丝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立刻介绍了自己的同伴,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给她,然后还看向克里斯托弗,似乎在等着丽莲同样介绍自己的男伴。

“晚上好……鄙姓但泽,很高兴认识二位。”克里斯托弗没等丽莲介绍,而是主动冲这两人点了点头。

他也没有给出自己的名片,如果这两人真是丽莲的朋友,他倒是十分愿意递上名片、真正认识,毕竟那是和丽莲有更深关系的好机会。但他能看出来,丽莲和这位女士根本不熟,至于女士的同伴更是不认识。

然而,露丝的同伴居然认识他,这个时候有些激动地伸出了手:“啊,是但泽先生?哦!您不认识我,但我认识您……事实上,我一直想同您谈一谈供应手帕纸的生意,但一直碰不上您在纽约的时间。”

露丝的这位同伴似乎是一家手帕纸工厂高管?或者是二代也说不定。

从这简单一句露丝想了很多,首先就是确认了这位‘但泽先生’是条大鱼。当然了,当然了,来到纽约后她见过的大鱼不少,这其实没什么——像她这样的漂亮姑娘,一个地方选美皇后,来到纽约后别的不说,见到‘大鱼’的机会是很多的。

纽约各种上流人士的派对,只要不是特别正式的,又或者只限熟人的,总不会拒绝美丽的姑娘们。

真正的难处在于钓到‘大鱼’,让这条‘大鱼’对自己感兴趣、交往,甚至结婚。这里每一步都很难,都足够筛去很多‘大鱼’了。见到的‘大鱼’中,5个中不见得有一个会对某个特定的漂亮姑娘感兴趣,而感兴趣的多数也止步于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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