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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第13页)

丽莲当初买这条裙子是因为它品质好还便宜,但之所以能买,还是因为她能穿、穿上还很好看——贴身剪裁的筒裙之下,丽莲少见地穿了长款塑身内衣。这种塑身内衣能将她本来就纤细的腰身勒的更细,她原本大概是63厘米的腰,并不勒很紧也能到60厘米左右。

但‘瘦腰’其实不是这类塑身内衣的主要功能,更重要的其实是塑造平整的身体曲线,让穿上外裙后看起来顺滑利落。

总之,穿上塑身内衣后再穿这条金色筒裙,丽莲的身形就达到了这年头对女性要求的‘完美’,不论是数字上,还是真实的视觉体验上。

这条金色筒裙非常简洁,唯一的设计在它的单肩带,右肩上是窄窄的、简洁的、和裙子本身布料一样的肩带。加了这条肩带一点儿不影响裙子本身的廓形,但却打破了原本普通筒裙的无聊。

而且也避免了抹胸裙可能的‘尴尬’——裙子本身是丝绸质地,没有任何弹性可言,抹胸裙要能挂住,只能靠贴身剪裁和身体曲线努力了。但即使是这样,依旧有可能伴随动作出现衣服走位,甚至滑落的情况。

一般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要么穿衣服的人多注意,察觉到有一点点不对劲了就去盥洗室调整。要么就是加‘隐形肩带’,特别细的浅色肩带离远了其实也看不太出来(一般是肉色、白色,或者和裙子主色调一样的颜色)。

丽莲这条金色抹胸筒裙有了这根单肩带,就不用担心这方面的问题了。

而为了配合这条从颜色来说就很显眼,是当初为了适应拉斯维加斯浮夸风购买的礼服裙,丽莲的发型也和平时很不一样——她的头发梳得高高的,梳成了一个高发髻,发髻上用一根宽绰而挺括的金色丝绸发带做装饰,交叉绕了两圈,在发髻后打结固定。

高发髻别说平时了,就算是晚装场合她也几乎不用。她一般都是梳低髻,碎发都收的特别利落的那种,那样凸显了她漂亮年轻的脸蛋,甚至还特别有高级感。

但不得不说,要想风格夸张隆重一些,高发髻就是首选!丽莲梳了这样的发髻,不只是美,而是一下就脱去了少女的轻盈感,有了成年女性的魅力。这样加上妆容,谁也不会觉得她真实年龄还不上二十岁。

和这样裙子、发型搭配的鞋子当然也不可能平淡,那是一双金色缎面的尖头高跟鞋。

再有,丽莲今天唯一用到的珠宝,是一对耳环,也是淡金色的雏菊花环耳环。雏菊编织成花环形状的耳环,大小对‘耳环’来说是比较大的,而耳环一大,就容易显得夸张。不过因为丽莲脖颈纤细洁白(而且抹胸款式的礼服裙完全将脖子展示了出来),就消化的很好。

只有挽在丽莲手臂间的薄纱不是金色的,而是一种橙红色。其中的橙调很衬丽莲的栗色头发,也和金色的裙子相处‘和谐’。至于红色的感觉,则是增加了一种浪漫感,而且也避免了从头到尾都是金色,产生视觉疲劳。

总之,在金色的辉映下,丽莲确实是字面意义上的‘耀眼’了。

“年轻漂亮的男伴哪那么容易找到呢?”丽莲在保罗替她打开车门后就从容优美地坐了进去,轻巧地说:“美女可比美男多多了,更重要的是,我得喜欢他——如果不喜欢一个男人,却邀请这个男人做自己的男伴,稍不留神就会多出一个难缠的追求者呢。”

“哈哈!这就是年轻漂亮的姑娘才有的困扰了。”保罗从另一边坐上驾驶席,然后发动了车子,笑着说:“准确地说,年轻漂亮的姑娘也不一定有这样的困扰,她们大多数都很享受男士们的追求。”

“嗯,享受个几年,然后从中挑出最适合结婚的……亲爱的,你好像在极力避免这种情况,对吗?”认识这么久,保罗也算是有些了解丽莲了。尤其他还参与过解决丽莲的‘离婚事件’,更知道她如果想要嫁个富豪,那早就成功了。

两人就这样闲聊着,不到半小时就到了乔纳编辑的家——乔纳编辑家也是公寓,但不是平层,而是个上下两层的跃层,空间充足,十分适合举办城里的派对。

丽莲和保罗到的时候,派对已经开始一会儿了,他们可以听到高朋满座时那种一阵一阵,但不喧闹的声音。

走进去时丽莲脱下穿在外边的白色薄呢大衣,门厅处就有侍者接过去拿到了一边,然后手挽上了保罗伸出的手臂。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就很自觉地调整好了表情,变得更‘饱满’了一些,最后走进去、打招呼——

“helloeverybody!”保罗非常热情,丽莲则只要环视周围、微笑点头即可。

大家注意到来新人了,也都笑着致意,而真正熟识的人会上前拥抱、打招呼:“晚上好!”

这人是个作家,但没有和保罗合作过,只是同处一个圈子里,再加上性格合得来,所以算是朋友了。

保罗笑着和他握了握手:“晚上好,我们最出色的大作家,最近怎么样?我听说你的新作要出版了?这可真是个大好消息!”

这位作家和他握手完毕,又和丽莲有分寸地贴面:“晚上好,富尼叶小姐——你这家伙说什么呢?太虚伪了!难道你真的认为我是最出色的?别说笑了!大家最近都在说你这老家伙交好运了,重回出版界,一下就签到了一位真正的天才!”

“富尼叶小姐已经是炙手可热的作家了,她才出版了第一本长篇小说啊!未来如何简直难以想象。”

“您过奖的,正是因为是第一本长篇小说,所以才要小心,或许只是一时运气好呢?只有像您这样在行当里反复成功,才能说‘出色’。”丽莲骨子里还是华夏人,即使知道自己有底气源源不断创作出‘畅销作’,这个时候也下意识谦虚了一下。

“哦!这就是姑娘的好处了,不会那么夸夸其谈,而且是那么贴心……对吗?”这位很有名望的作家又笑了起来:“现在还有同行说我‘过时’了,富尼叶小姐这样说倒是让我恢复了不少信心,看来可以期待一下新作的销量了。”

保罗这时候也笑着插话,三人说了几句,中间还要应对其他过来打招呼的人。最后保罗才对这位作家朋友说道:“您能领着丽莲去认识那几位编剧吗?丽莲对他们那一行很感兴趣,想要结识一番。”

这位作家朋友是有不止一部作品被改编为电影的,在影视行业至少说得上人头熟,今天来的几位编剧他当然也认识。

他没有多问为什么丽莲对编剧这一行感兴趣,要认识那些编剧——可能是因为丽莲想涉足编剧这一行,也可能是她谋求自己的作品改编为影视剧……这在当下都很寻常,寻常到了打听都没什么必要。

“好吧,很荣幸能帮这个忙!”作家朋友笑着朝丽莲伸手:“能为富尼叶小姐这样才貌双全的佳人服务,今天不算白来……我刚刚还在想,乔纳先生今天的派对其实有点儿无聊呢!”

于是作家朋友就带着丽莲去认识人了,而如果只是认识一下的话,这种事自然顺利——派对这种场合,一个漂亮的姑娘要认识人本身就很容易,更何况她还有一个畅销书作家的身份?至少丽莲和几位编剧聊的还不错,知道了一些当下编剧行业的情况。

“那位富尼叶小姐似乎很受欢迎?今天的主人和在和她说话,她是什么特殊的人吗?”露丝在派对上看到丽莲成为一个圈子的中心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既是因为又遇到了丽莲,也是因为丽莲在派对上十分受尊重的样子。

圣诞节前丽莲和露丝在‘酸橙酒吧’遇到过一次,现在不到一个月又遇到了,的确是很巧。只能说曼哈顿岛,或者说纽约的上流社会真的不大!随着两人都涉足这个圈子,只要时间久一点,就总能碰头。

丽莲现在是畅销书作家了,接触文艺界名流是很自然的事(甚至她愿意的话,可以接触到的绝不只是文艺界名流,而是各界都行)。至于露丝,她是另一种路线——她现在是一名以模特为对外身份的纽约‘名媛’。

要说‘交际花’,还不至于,她们并不卖,即使确实经常从男人那里获得现金和昂贵的礼物。她们一般是受男士邀请,一起去参加一些宴会,或者吃顿晚餐,甚至伴游什么的,然后对方心照不宣地会给一些钱。如果某个姑娘足够有手段,额外的昂贵礼物也是有的。

至于说更深入的?如果她们也喜欢某个男人,又或者不太懂‘拒绝’,那才有可能。

一般来说,‘名媛’比普通的交际花更出色一些,毕竟这可是带着就能让男人觉得‘脸上有光’的。所以‘名媛’相对较少,甚至还能得到报纸的报导——此时的报纸很喜欢追逐所谓的上流社交圈,这些‘名媛’大概就是上流社交圈的一种点缀,桃色的那类?

每年都有很多来自美国其他地方的美女抵达纽约,她们选择成为模特、演员、歌舞女郎等等,光鲜亮丽。不过多数姑娘都没有一辈子以此为业的想法,她们也知道这只是一个跳板,助她们接触好男人的跳板……最终目标总是婚姻。

就连选择成为‘名媛’的也不例外,她们之所以成为名媛,除了工作获得的报酬不够支撑光鲜亮丽的生活,还因为‘名媛’其实能接触到更多富豪——他们每一个都是梦想中的结婚对象。

当然了,灰姑娘的童话不常有,不过将目标放高一些也没坏处,这些‘名媛’只要脑子清醒,最后哪怕嫁不了富豪,找一个律师、会计师或者牙医丈夫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有点儿像是华夏古代的名妓从良,那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想的。最低要求也得按古典小说里《卖油郎》来吧?里面女主的从良对象是个有自己小买卖,而且生意还经营的不错,看着就有前途的正派青年。

甚至《卖油郎》这种都太理想化了,属于是古代小商人阶层的YY,实际中的名妓从良几乎没有这种的。

“你知道她的名字,怎么会不知道她是谁?”露丝身边的男士反而奇怪她怎么问出这样的问题,不过还是在耸了耸肩后回答了女伴的问题:“富尼叶小姐,最近纽约出版界炙手可热的人物。她是个作家,去年出版了自己第一本长篇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就是那部现在依旧盘踞在畅销榜的《驱魔夫妻》……或许你读过?那是一部很有意思的商业小说,很好读。”

听语气他似乎是读过?露丝并没有读过什么《驱魔夫妻》,甚至听都没听过。这不奇怪,如果没有阅读小说的爱好,平常也不关心这些事,相关的消息一般就会被当作‘杂音’过滤掉——说到底,《驱魔夫妻》也只是一部卖了才几十万册的小说而已,即使在美国知道它的人有几百万、上千万,那也不到这个国家人的零头呢!

听到解释后,露丝更意外了,她没有想到居然有这样的事儿……

她是真的没想过丽莲是靠自己获得了成功,所以上次在酸橙酒吧,看到珠光宝气的丽莲,她会那样阴阳怪气、挑拨离间。因为在她看来事实就是如此、也只能如此,她只是说了真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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