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嘴唇抿直,抬起眼睛来,直视着傅启嵘。
“爸,说到狠心,跟您比起来,我们还是自愧不如的。”
傅启嵘难以置信地斜过眼睛瞪向他,怒道:“你什么意思?”
“当年,您为了攀上赵家,抛弃了我妈,把我们娘儿俩扔在老城区的筒子楼里。我们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而您,又在哪里逍遥快活呢?”
即使说着这些话,傅修章的语气依然是恭顺温吞的。
傅启嵘已经气得两眼圆瞪,用力指着傅修章:“你……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傅修章又垂下了眼睛:“我妈生了病,没钱做化疗,那年,我九岁多,没人给我做饭,我就顺着筒子楼挨家挨户去讨饭。她躺在床上,身上都烂了,我每天搭着小板凳,闻着那种腐烂的臭味,在一旁看书、做作业……”
他不会忘记,那时他才四年级,为了哄筒子楼里的邻居开心,放了学就去帮他们洗衣服晾衣服倒垃圾。
有个在夜总会做保洁的大娘,挺喜欢小孩,故意逗他,说只要背出一篇课文,就给他一碗蛋炒饭吃。
他为了这碗蛋炒饭,努力地背课文,四年级的课文背完了,就背五年级的。
背到那篇《刻舟求剑》的时候,没背下来,但那个大娘还是给了他一碗蛋炒饭。
第二天,他死活把这篇《刻舟求剑》给背下来了,但再去找那个大娘的时候,门已经锁上,里面东西都搬空了。
房东说她已经退了房,回老家奔丧去了。
那时的傅修章还不太理解奔丧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猜想应该不是什么好事。
讨不到大娘的饭,他有些伤心,不过并没有伤心多久,他又去找别家,想尽法子地装乖讨好,只为别人能给他一口剩饭吃。
然而这些,他眼前这个气得浑身发抖的父亲全都不知道。
傅修章看着他,继续道:“您应该没见过她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样子吧?但我见过。我还记得,她临走的前几天,在那张床上沙哑地哀嚎着,那种声音,不像是人发出来的,反而像是野外的孤魂野鬼,在喊命。我害怕,躲在窗帘后面发抖,屎啊尿的,都拉在裤兜子里了,也不敢出来。”
“她嚎叫了两天两夜,才断的气。”
“她死后,我以为我要出去讨饭了,但您却在这时候出现了。我才知道,原来,我还有个父亲。”说到这里,傅修章竟笑了一下。
“不过,您把我带回傅家,我也是一样是在讨饭,”傅修章抬起头来,眼底闪着阴诡的光,“我这条命,都是靠我向赵书雅下跪磕头,磕出来的。”
“爸,我感谢您生下我,感谢您把我带回傅家,也感谢您让我屈辱了过了大半辈子,”
他双眼含笑,眼角攒起皱纹,对傅启嵘道:“您给我上了几十年的课,今天我终于,可以给您交卷了。”
傅启嵘已经气得脸色发青,抓起手杖就要打傅修章。
傅修章本来是可以躲开的,但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自我卑贱、逆来顺受,竟原地不动,受了这几下。
甚至在被打完以后,对着傅启嵘垂了垂头,退出书房时,还不忘帮忙把门带上-
傅修允发狂打人又摘除腺体的舆论在网络上沸沸扬扬。
傅修章已经暗中联络了好几个股东,打算在下周的股东大会上提出罢免傅修允在嵘坤的一切职务,推选陆之珩为嵘坤的新任CEO并主持公司一切大小事务。
他们控制了傅启嵘,拉拢了老股东,仔细计算过股权比例。
傅修允在国外回不来,只要傅启嵘不表态,单凭傅修明和那剩余的几个,根本造不成威胁。
股东大会召开当天,陆月临对着观音烧了一炷香,虔诚地跪下来祈祷。
出门前,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一遍一遍地为陆之珩整理领带。
见陆之珩眼神似乎有些萎靡,陆月临伸手拍了一下他:“打起精神些,今天可是咱们一家人的大喜日子!”
陆之珩这才扬了扬嘴角:“爸,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又不是股东,去不了,”陆月临难掩欣喜地扬起嘴角笑笑,“但你爸说会有记者现场录播,我在家里看。”
陆月临给他整理着,忽然发现他手腕上戴着一块毫不起眼的手表。
表盘还是那种卡通兔子图案的,和他这一身搭配格格不入。
“戴这个干什么?罗绪不是送了你一块百达翡丽吗?赶紧换下来戴那个。”陆月临说着就要把那块卡通手表取下来。
陆之珩却飞速把手藏到背后:“爸,我就想戴着它。”
陆月临皱眉:“那么难看,被人看见了会笑话的。”
陆之珩嘴唇动了动:“我遮起来,别人看不见。”
陆月临眉毛一竖,快要发火,但傅修章那边在催了,陆月临只得转身去拿起百达翡丽的盒子,塞到陆之珩手里,千叮咛万嘱咐:“听话,别在关键时候掉链子!”
陆之珩没和陆月临争执,接了过去,转身往外走。
坐上车以后,傅修章问道:“怎么这么慢?”
陆之珩把手里的百达翡丽盒子塞进车边的置物筐里,笑笑道:“爸他紧张,拉着我多说了几句话。”
傅修章低低嗯了一声:“等会儿罗绪也会过来,说是等结束以后,跟你一起去挑婚服。”
陆之珩眼神忽闪了一下,才点点头:“嗯。”
傅修章深吸一口气,才伸出手,语重心长地拍了拍陆之珩的手臂。
车子开了出去,父子两人对视一眼,都没再说话。
他们努力了这么多年,终于等来了今天。
这场翻身仗,绝不能有半点儿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