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还是不喝?
不喝,我现在就会死,或者被扔出去自生自灭。
喝了,我就得认命,继续做这个低贱的驯马女,在这个皇宫里苟延残喘。
那女子见我有些犹豫不决,忙开了口:
“姑娘,快喝吧,要不是王爷,您还用不上这太医院年前刚研制出来的青霉方,便是怡亲王正在用的呢!若是这感染的伤口好不起来,这烧可就退不下去的。您可得多谢王爷才是。”
我闭上眼,脑海中闪过鬼子刺刀捅进胸膛的画面。
连死都不怕,我还怕喝一碗苦药?
只要活着,只要活着……
我张开嘴,一口吞下了那苦涩的药汁。
“咳咳……”
太苦了,苦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谢……王爷救命之恩。”
“举手之劳罢了。”
他笑了笑,指了指旁边的碗,“这药有些苦,但喝了身子才好得快。”
允礼似乎很满意我的配合,从袖中掏出一块帕子递给我:
“慢点喝,没人跟你抢。”
接下来的日子里,允礼来得并不勤,但每次来都会带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
有时是一串西域的葡萄,有时是一个精致的小人偶。
他似乎没有把我当下人看,但也从未真正把我当平等的人看。
而我,则利用这段时间,拼命地吸收着这个时代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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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会了梳头,学会了跪拜,学会了低眉顺眼,学会了在说话前加上“奴婢”二字。
可每当深夜,我摸着胸口那道已经结痂的伤口,都会在心里告诉自己:叶岚,忍住,先活着,活着才最要紧。
毕竟原主的身子不过十五岁,稚嫩得连青涩的花骨朵都还算不上。
她在驯兽时杀了一只不听话的豹子,却也不小心被豹子抓破了胸口的血肉。
原本天气寒冷,伤口并不难护理。
但因着伤处敏感,她又身份低微,因着脾气冷硬在圆明园也没多少人缘,自然求不到什么好药。
再加上吃食粗粝,身体亏空得很,这才让伤口持续恶化,终于是支撑不住,倒在了雪地里。
让我有了这重生的机会。
说起来,我对允礼的感情很复杂。
这具身体的原主对他或许有些朦胧的好感,毕竟哪个少女会不喜欢长相俊美风流潇洒,又愿意和下人们说笑的王爷呢?
但我的理智在疯狂排斥。
他是王爷,是皇亲国戚,是这个腐朽制度的一部分。
让我每日每夜都在思考,看能不能有机会早日逃离这个让人窒息的地方。
直到皇上南巡归来,要来圆明园避暑。
整个园子都忙碌起来,我们这些下人更是被使唤得团团转。
那天,阳光明媚得有些刺眼。
我正牵着一匹名为“雪明”的白马在路边等候,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惊呼声。
“快!快拦住那匹马!六阿哥坠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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