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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豆小说>抄家流放,我在边关建新城 > 第89章 冬粮与真相(第1页)

第89章 冬粮与真相(第1页)

韩崇说“那就不是生意”时,沈棠宁问他:“你卖不卖粮?”

韩崇的手还放在红木匣上。

“我刚才已经在卖。”

“你在买证据。粮只是你付的东西。”

“有区别?”

“有。”沈棠宁道,“我们不卖证据。我向你买粮。”

钟楼里刚收好的三只票匣还没有移走。票同意的整体框架已经失败,同一份文本当夜不能重投。但把证据从交易物中完全拿掉,不再给永济固定车次,也不用弃城更册抵粮价,已经不是原文本换几个字。

可以作为新案重新议。

一名代表立刻问:“归雁连一斤现粮都没有,用什么买十万八千斤?”

“用尚未存在的商路收益。”沈棠宁说。

这听起来与所有空头欠条没有区别。归雁目前只有一处临时验粮场,两台公秤,半段可用南北路,没有正式车店、公仓或护送队。未来商队会不会来、来多少、服务能不能收到钱,现在都是未知。

沈棠宁不把未来写成必然收入。

她只列四项可能新增的公共服务:车载公秤复验、分类短存仓位、车轮轴销修补以及定路小队护送。不收城民基础粮税,不押个人宅地和牛马,不承诺今秋试田尚未收获的粮,也不把城门变成付不起费就不让过的私关。

只有商户实际选用某项服务并交付对价后,才产生可分配收入。先扣当日劳工、木料、草料、磨损和伤情补偿,剩下净额的四成用来偿粮债。其余六成不能全被挪去还债,须留作修路、水点、仓房维护和工人下一期支付。

“粮价呢?”韩崇问。

“到城净粮每斤二十四文。”

这不是归雁灾后最高的三十六文,也高于韩家六月预付新麦的二十文。车费、马料、路损和八日调运已包在四文差价中,不再另立一本运费债。十万八千斤合二百五十九万二千文。

韩崇说:“归雁就算每日收一千文净费,四成也要十七年多。”

“所以有六年上限。”

六年内,所有已偿数每月公布,永济行可派一名不经手收钱的查账人,与归雁两名轮换记账者核对。不计复利,不因某月无商队便加违约银;偿足二百五十九万二千文即止。六年到期若未足,双方不能自动延长固定分成,只能重新议尚余本金如何实物、钱银或其他服务清偿。重议不得追溯没收城民宅田,也不得以停公灶或封城门追债。

“担保呢?”

“没有你想要的担保。”沈棠宁道,“你要么判断归雁未来的商路有可能收回粮价,要么不卖。”

韩崇笑了一下。

“你用我要建的商路,向我买我的粮。”

“不是你的商路。”

新案不给永济行每日固定车次。它与其他商队一样预报车数、选服务、等公开顺序;同路同载同风险的收费相同。永济行因冬粮债获得的是净收入四成,不是拦别人车的权。价格争议由五名临时见证者处理,永济行、其他商户、归雁劳工、军户与非经商居民各一人,当事方不单独指定仲裁多数。

沈砚白将证据条写在新案最前面:本契只买指定粮料和运送,不以任何原件、抄本、证人沉默、撤回告诉或调查停止作对价。永济行不能因归雁继续复制、送往上京或询问商号人员而停粮、加价或提前收债。

弃城更册也分开。

韩崇可以继续在七日内取都督大印;取到后,证明他对未来商路的预期有一项外部支持,但不冲抵粮价。取不到,冬粮购买契仍有效,归雁只会换去“三年不弃城”的虚承诺,不能借此白得已到粮。

这对韩崇比他原先的整体框架差得多。

他得不到一张账证,得不到一个固定车次,无法因城中收入低于预期就加息,也不能拿宅田和城门作追债抵押。他只能从尚未建成的服务里拿净收入四成,而这条商路一旦建成,先会让其他商队有不经永济行也能进出北地的可能。

韩崇问了三个问题。

净收入是否先扣城墙和公灶支出?

不是。只扣与该项服务直接相关的劳工、材料、畜力、维修和伤情,不能把全城所有支出都塞进去把净额做成零。

归雁能否为别的商队免费,单独向永济收费?

不能。同项服务只能按车重、占仓时日、修理用料和护送路长设公开价,赠与与紧急救护另记,不伪装成商业免费。

六年内若归雁拒绝公布账目呢?

永济可暂停接受当月净额,向五方见证组提交查账申请;账恢复后继续支付。不得反过来扣尚未交付的已售冬粮,因为粮一旦按批验收,该批买卖已成。

韩崇听完,道:“可以。”

没有还价。

没有要求把四成改成五成。

没有要求在六年后自动延期。

沈棠宁看着他:“你答得太快。”

“你们的路若永远赚不到钱,我损失的只是一批成本已经不能按原路走的粮。”韩崇说,“若这条路真能走起来,六年四成净收入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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