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池之嫌无聊,低头刷手机。
拍的差不多了,看到孟池之一直没什么兴致的模样,程思妤低声问她:“你不喜欢看演唱会吗?”
周围太吵,孟池之没听清,抬起视线看她。
“什么?”
程思妤又问了一遍:“我说,你不喜欢看演唱会吗?”
孟池之说:“看腻了。”
程思妤问:“那你为什么还带我来?”
孟池之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她。
“你不是想看电视明星吗?”
程思妤反应过来。
孟池之以为她是想看电视明星,而不是真的见过。
她大声说:“我真的见过。”
孟池之被吵到了。
“见就见过,不用说这么多遍。”
程思妤解释:“我怕你以为我骗你。”
“是吗?”
孟池之提起兴致,关了手机。
“为什么?”
程思妤说:“你是我老板啊。”
孟池之觉得好笑。
“我没说你骗我。”
程思妤说见过电视明星,还强调很美,孟池之以为她是想看。
毕竟程思妤这种穷鬼,就算见过,顶多也就是偶遇,远远看一眼。
越没有越要说自己有。
孟池之干脆带她来看看,省的她继续以为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以后别到处跟人说你见过明星,很傻。”
“哦。”
程思妤抿住唇。
她没有到处炫耀。
她只跟孟池之说了。
但孟池之说傻,那就不说了。
演唱会快两个小时,看到后半场,孟池之连打几个哈欠,困了。
转头看到程思妤那张全神贯注的脸,提前离场的心思收住,没说出口。
她想,算了,来都来了。
坚持到演唱会结束,孟池之是最快离场的那批。
程思妤则意犹未尽,到车上还在回味。
孟池之问:“就这么好看?”
程思妤点头。
眼睛有未曾消散的兴奋。
“嗯,好看。”
孟池之累的都懒得问哪儿好看,后背贴着靠背,换了好几个姿势都不舒服。
程思妤看出来了,挨近,打开膝盖,给她挂。
笨是笨了点,但这方面很有眼力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