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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买卖人口律法不容(第2页)

林小草额头紧紧贴着冰凉的地面,声音裹着哽咽,却藏不住翻涌的欣喜与释然:

“民女多谢公主,为民女,也为那没能活下来的孩子,讨回这公道!……”

每一个字都浸着得偿所愿的轻颤,像终于卸下了劫后余生的重负。

“来人!……林小草与王家一案,本宫宣判结案——带犯人下去伏法行刑!”

“慢着!”易安的声音忽然响起。

“公主殿下,莫不是忘了,此案尚有一项罪名未判?”

众人闻言一怔,皆面露疑惑,目光齐刷刷投向易安。

长公主眉梢微挑:“哦?易大人所指乃何罪?……”

“拐卖人口之罪……”

易安朗声道,“方才秋大人已禀,林小草本是被其父母以五十两银子卖给王家。

故而林家父母与王家夫妇,同犯买卖人口之罪,岂能轻饶?……”

在场众人听着易安字字铿锵的指控,神色瞬间劈成两半。

有人搓着手满脸不可置信,喃喃自语几乎要嚷出声:“不过是父母典卖子女换几两银子,怎就按拐卖论罪了?

父母处置自家孩儿,这何错之有?

灾荒年里这种事多了去了,哪回真判过刑?……”

也有人攥着拳反驳,声音透着凛然:“就该这么判!早有律法明禁私自买卖平民,

林父林母把亲女儿当货物卖,不严惩怎对得起‘律法’二字?”

议论声像炸开的锅,此起彼伏搅得公堂嗡嗡作响。

“安国律明定,平民买卖需经官府核验备案,有契券为凭方可称‘和卖’。”

一道冷厉的声音骤然炸响:“林家父母私收五十两银钱,将林小草卖与王家,

无一字官凭,实乃略卖行径,虽是亲生父亲,却与劫掠平民无异!”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司徒昭瑶面色冰寒,目光扫过众人:

“按我朝律法,凡参与略卖平民者,主犯斩立决,从犯断左手、额刺字!……”

这话一出,公堂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方才还觉得“小事一桩”的人,脸上的不以为然瞬间褪去,添了几分惊惧——

原来典卖子女真的会判重刑,原来朝廷真的把“保护平民”这事管得这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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