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
大卫·陈心里咯噔一下。通常都是投资方为了约束创业者,才会设立对赌协议。比如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某个业绩目标,否则就要出让股份或者被清扫出局。
怎么现在,反过来了?
他继续往下看。
协议的内容不多,但每一条都堪称霸王条款。
第一条:红杉资本以八亿美金的投前估值,向罗氏集团注资一亿美金,占股。资金需在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到账。
第二条:红杉资本作为罗氏集团的a轮投资方,承诺在未来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投资罗氏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的任何竞争对手,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食品加工、互联网社交及游戏等领域。
第三条:罗熙缘女士拥有对罗氏集团的绝对控制权和一票否决权。红杉资本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不得干涉公司的任何日常经营和战略决策。
第四条:也是核心的对赌条款——罗氏集团承诺,在未来三年内,完成在纳斯达克或港交所的上市。但对赌的另一方是大卫·陈本人。
协议要求,大卫·陈必须辞去在红杉资本的职务,以个人身份,加入罗氏集团,担任新成立的“资本战略部”的负责人,直接向ceo罗熙缘汇报。
如果三年内,公司成功上市,大卫·陈将获得公司总股本的期权奖励。
如果三年内,公司未能上市,或者大卫·陈的工作无法让罗熙缘满意,那么他将被无条件解雇,并且,他在红杉资本期间积累的所有行业资源和人脉,都将自愿交接给罗氏集团。
这……这哪里是对赌协议?
这分明是一份赤裸裸的卖身契!
它不仅锁死了红杉资本的投资路径,剥夺了投资人的所有权利,甚至要把大卫·陈这个投资合伙人,连人带资源,一起打包买断!
林薇倒吸一口凉气,她从未见过如此苛刻的协议。
大卫·陈也沉默了。
他看着这份协议,久久没有说话。
罗熙缘也不催他,只是安静地喝着茶,仿佛笃定他一定会签。
良久,大卫·陈抬起头,眼神一亮。
他非但没有愤怒,反而有一种棋逢对手的兴奋。
他知道,这份协议是罗熙缘对他的考验。
如果他不敢签,说明他只是一个追逐利益的普通投资人,不配成为她的伙伴。
如果他敢签,就意味着他将自己的身家性命,和罗氏集团绑定在了一起。这是一场豪赌,赌注就是他的下半生。
赢了,他将从一个高级打工仔,一跃成为千亿美金市值公司的核心股东,名利双收。
输了,他将一无所有,身败名裂。
“我签!”
大卫·陈拿起笔,没有丝毫犹豫,在协议的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在落笔的那一刻,他反而感到一阵轻松,随之而来的是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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