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赫连渊这个男人的皮相确实是长生天的得意毕设。
那身艳俗的红衣穿在他身上,非但不显得女气,反而被那一身蓬勃的腱子肉撑得极具张力。宽肩窄腰,红衣乌发,领口微敞露出麦色的肌肤,整个人看上去就如同一团行走的烈火,张扬,霸道,充满了雄性的侵略气息。
“怎么样?”赫连渊臭屁地转了个圈,还特意甩了甩高高束起的马尾,“是不是被哥迷得神魂颠倒?”
长孙仲书像是被那团烈火灼了眼,匆忙转头:“……就那样。走吧,别让牛等急了。”
“好嘞!”
赫连渊大步流星走过来,自然地与他十指相扣,哼着小曲掀开帐帘。
纤细白皙的手指在大掌中动了动,终究没有抽出来。
就当是……一点临终关怀吧。
*
斗兽场。
越过草丘,就是这片更为开阔和原始的空地。放眼望去,一头头身披浓黑长毛的野牦牛正在草地上烦躁地喷着鼻息,牛角在阳光下闪烁着森冷的寒光,中间那头牛王的体型更是如小山般厚实庞大。
“老婆,你看!它们毛茸茸的好可爱,要不要我捉一只回来给你当宠物养着玩?”
赫连渊兴奋地眺望,好像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对这些一千多斤的生物说什么恐怖的话。
长孙仲书陷入了几秒短暂的沉默。
还有这种主动送上门的二傻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双向奔赴吗?
“咳。”长孙仲书悄悄移动到安全的高坡上,这里视野极佳,逃跑也方便。他指了指牛群中最壮硕的那头,睁眼说瞎话,“这头壮壮的最……可爱,就这个吧。”
“没问题!仲书你瞧好了!”
赫连渊摩拳擦掌,自信满满,纵身一跃至牛群最前方,红衣在风中猎猎。
“喝!哈!”
赫连渊气沉丹田,大张双臂,砰砰捶了两下自己梆硬的胸大肌,自觉很雄壮地吼了两声,尽情对着面前的牛王释放自己真男人的威武霸气。
“喂,我老婆看上你了,识相的就自己跟我走一趟!”
长孙仲书屏住呼吸,手指死死攥着衣袖,仿佛下一秒就要看到牛王把这坨超大型红布顶飞的景象。
然而——
那头牛王抬起头,硕大的牛眼淡淡地瞥了赫连渊一眼。
然后,它极其人性化地翻了个白眼,喷出一口带着青草味的鼻息,转过屁股,继续低头吃草去了。
赫连渊:“……”
长孙仲书:“……”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老婆……它不鸟我?!”赫连渊不可置信地回头看向长孙仲书,委屈巴巴,“这是对我人格魅力的侮辱!”
长孙仲书也是一脸木然。
书上不是说牛最恨红色吗?难道草原的牛……有色盲?
就在这时,一阵轻风吹过。
长孙仲书今日穿了一身雪白的长衫,外面罩着一层同色的轻薄白纱,被风一吹,衣袂飘飘,仙气缭绕。
那头原本正在吃草的牛王忽然停住了咀嚼的动作。
它缓缓抬起头,原本浑浊的那双牛眼,在看到高坡上那个飘飘兮若仙的白色身影时骤然发亮,“噗”地弹出了两颗小爱心。
好……好漂亮的两脚兽!
“哞——!!!”
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
牛王前蹄猛地刨地,鼻孔里喷出两道白气,粗壮的尾巴都激动得卷出了一个心形。
下一秒,它无视了面前那个搔首弄姿的红衣大汉,四蹄狂奔,带着一股毁天灭地的气势,勇敢向着自己超越物种的爱情奔去!
赫连渊:“???”
长孙仲书:“!!!”
卧槽。
长孙仲书脑子里只剩下这两个字。
这对吗?
“仲书——”
赫连渊目眦欲裂,那点想要在心上人面前耍帅的心思瞬间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飞速掠过脸侧的空气几乎要将皮肤割裂。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能跑这么快。
在那头疯牛即将冲上高坡、尖锐的牛角距离长孙仲书只有不到三尺的那一瞬间,一道红色的烈影如同流星坠地,轰然砸在了牛头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