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贝去北京上大学。
临行前一天,马母来送她。
马母拎着一大包东西——自己做的腊肉、腌的咸菜、炸的麻花,还有一条织了三个月的毛线围巾,大红色的。
“北京冷,多穿点。”刘芳把东西塞给她,眼眶红红的。
罗小贝接过来,轻声说:“阿姨,谢谢您。”
刘芳摇摇头,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最后只说了句:“照顾好自己。”
马小龙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心里又酸又暖。
罗小贝走后,他每天给她写信。
不是情书,就是流水账——今天吃了什么,上了什么课,实验室的师兄又出了什么糗。偶尔夹一张照片,图书馆的、食堂的、操场的,都是他随手拍的。
罗小贝每次都回,回得简短,但每封都回。
“北京风大,围巾很暖和。”
“食堂的饭不好吃,想你妈做的红烧肉。”
“今天看见一个男生穿白t恤,背影跟你有点像。”
马小龙看着最后一句话,对着信纸笑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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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四年,罗小贝没闲着。
学业没落下,年年拿奖学金。生意也没放下,“小贝女装”在她上大学后交给刘芳和职业经理人打理,她远程遥控。大二的时候,她用攒的钱在北京开了一家分店,专做大学生生意。
大三那年,她把“小贝女装”升级成了“小贝服饰”,开始自己做设计、找工厂代工。品牌定位是“平价时尚”,目标客户是大学生和刚工作的年轻人。
那时候,国内还没有这个概念。她算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生意越做越大,钱越挣越多。到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女老板了。
但这些事,何春生不知道。
他只知道,罗小贝去了北京,上了好大学,以后会越来越远。
而他呢?
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罗一成帮他介绍了个工作——在工厂当搬运工。干了三个月,嫌累,辞了。后来又干过保安、送过快递、在餐馆端过盘子,都干不长。
汤丽华骂他,他就跟汤丽华吵。吵完出去找强哥,喝酒、打牌、混日子。
强哥说:“春生,你这样不行。得找个来钱快的路子。”
何春生问:“什么路子?”
强哥笑:“跟我干。”
何春生犹豫了一下,点了头。
年到oo年,是何春生彻底堕落的三年。
跟着强哥,他什么都干过——偷自行车、撬锁入室、街头碰瓷。胆子越来越大,手也越来越黑。
ooo年冬天,出事了。
强哥带他去抢劫。目标是一个刚从银行取钱出来的中年女人。何春生负责望风,强哥负责动手。结果女人拼命反抗,大喊大叫,惊动了路人。
强哥跑了,何春生没跑掉。
被抓进派出所,关了十五天。
汤丽华接到通知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
她跑去找罗一成,哭得死去活来:“罗大哥,您救救春生吧!他才十九岁啊!”
罗一成皱着眉头,帮她找了律师,垫了保释金。
何春生出来后,汤丽华逼着他给罗一成磕头。
何春生跪在地上,头磕得咚咚响,眼睛里却没有一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