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生在城里待了两年,个子长高了,心思也长歪了。
瘦还是那般瘦,但眼神里的阴沉狠辣比两年前更浓。
他跟着汤丽华住在工地旁边的窝棚里,白天在附近的普通中学借读,晚上回窝棚帮汤丽华洗菜切菜。工地的活儿他干不了,但脏活累活没少干。
这两年,他没少打听罗小贝的消息。
他知道以前罗叔叔家的罗小贝在城里最好的中学读书,成绩年级前三。他知道她爸罗一成升了职,现在是大校,离将军就差一步。他知道她跟那个扫厕所的儿子走得近,天天一起上学放学。
他还知道,那个扫厕所的儿子——马小龙——去年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成绩全年级前十。
凭什么?
凭什么那个窝囊废能考上好高中?凭什么那个扫厕所的儿子能跟罗小贝在一起?
何春生想不通。
他觉得自己比马小龙强多了。他会来事,会看眼色,会讨好人。工地上的叔叔伯伯都说他“机灵”“懂事”。马小龙呢?见人就低头,话都说不利索,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
可偏偏罗小贝就喜欢那种人。
何春生心里堵得慌。
这天放学,他又绕到刘记小吃那条巷子口。
两年了,那家店还在,而且比两年前大了——隔壁那个门面也被盘下来了,现在是一家像模像样的小餐馆。门口挂着红灯笼,里面飘出饭菜香,生意好得不得了。
何春生躲在巷子口,看着那个门,心里像有蚂蚁在爬。
他想进去。
他想让罗小贝看看他——他何春生现在也是城里人了,也穿着干净的校服,也会说普通话。他不是那个跪在地上被她骂的窝囊废了。
但他不敢。
他怕罗小贝看他的眼神还是那样——居高临下,像看一条狗。
“春生!你在这儿干啥呢?”
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何春生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工地上的李叔。
李叔拎着两瓶酒,笑呵呵地走过来:“咋了?想吃饭?走,李叔请你,这家店的红烧肉不错。”
何春生想拒绝,但李叔已经拽着他往里走了。
门帘掀开,热气扑面而来。
何春生一眼就看见了罗小贝。
她坐在靠窗的位子上,面前摊着作业本,手里转着笔,正跟旁边的人说话。旁边坐着马小龙——那个书呆子,穿着高中的校服,也在写作业。
两个人挨得很近,肩膀都快碰上了。
何春生的血往头上涌。
李叔找了个空桌坐下,招呼他:“春生,过来坐。”
何春生机械地走过去,眼睛却一直盯着那边。
罗小贝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抬头看了一眼。
四目相对。
罗小贝的眼神顿了一下,然后恢复平静。她收回视线,继续写作业,像什么都没看见。
何春生攥紧拳头,指甲掐进肉里。
她不认识他了?还是装作不认识?
“春生?点菜啊。”李叔把菜单推过来。
何春生低头看菜单,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他余光瞟着那边,看见马小龙凑过去看罗小贝的作业,两个人头挨着头,小声说着什么。
马小龙笑了一下。
那笑容,温和的,干净的,像阳光。
何春生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恨意。
凭什么?
凭什么那个窝囊废能笑得那么开心?凭什么他能跟罗小贝那么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