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问:“雄主,你为什么不进去?难道你不喜欢珠宝首饰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雄虫阁下们都喜欢。
这是铭刻在雄虫阁下面基因里的东西,谁也无法改变。
“我当然喜欢。”
菲尼克斯毫不犹豫的说。
它们漂亮,闪烁,代表着财富和尊贵,是最美好不过的东西。
只是他要上战场,哪里有时间戴它们?
他雌父曾经也买过,然而他只带了短短一段时间,后来因为不太方便的缘故放起来了。
原来在他雄父的房子里。
现在在他自己的房子里。
“雄主喜欢就好,”哈迪推了推菲尼克斯的背,催促道:“快进去挑吧!”
菲尼克斯能怎么办呢?只能开开心心的挑了起来。
虽然它们的款式有些老旧,几十年过去了,依旧是那些东西,没有丝毫改变。
等等,不对,好像有变化,市面上多了一种首饰,名叫圆光。
只是这个东西的出生好像与他有关。
但是,再怎么款式老旧的珠宝首饰也是珠宝首饰,绚丽多彩,美轮美奂。
其实菲尼克斯也知道,为什么市面上珠宝首饰的款式都那么老旧?
因为在过去的无数年里,设计师们早就把珠宝首饰设计了个遍。比如珍珠衫,金缕衣……
现如今想要研发出新品,比在恒星里生活还要难。
菲尼克斯挑了一大包珠宝首饰就不再挑了。
因为他惊讶的发现,他其实并没有多么喜欢珠宝首饰。
事实上,他一直喜欢的是珠宝首饰所代表的信用点。
这也就解释了,当年他为什么只带了一段时间的珠宝就不再带了?原来是这个原因。
“雄主,你就只要这些吗?”
哈迪皱了皱眉头,似乎很是苦恼的样子。
菲尼克斯回答:“嗯,只要这些。”
哈迪虽然百思不得其解,但没有多问,而是说:“附近有几颗星球专卖飞船,我们去那里看。”
菲尼克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不要,我又用不上,买了也只是放着,不仅占地方,还要每年花钱保养。”
哈迪:“……”
半晌后,他说:“我们去买衣裳,贴身穿的,足够结实的衣裳。”
菲尼克斯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肯定的点了点头。
然而雄虫的衣裳少有太结实的,都是一般结实。
首先雄虫的实力太弱,他们怎么拉扯都拉扯不坏。
其次就算坏了又怎么样?再买不就是了。
因此菲尼克斯和哈迪走了好几家店都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只能多花一点钱来个定制服务。
几天后,夫夫二虫收到了货。
菲尼克斯二话不说,眉开眼笑的试穿了起来。
怎么说呢?非常合身。
不仅合身,还很舒服,就像是什么也没穿一样。
然而他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的确确是穿了的,而且穿的十分严实。
虽然只是贴身穿的衣裳,但没有露一丝一毫多余的肉。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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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手撕空间即时通信,虫神的恩赐
菲尼克斯最近很苦恼,非常非常苦恼。
他搞不懂,为什么哈迪会比橡皮糖还要黏虫?一有空就想你侬我侬,共赴巫山云雨。
有这时间,为何不和他进行精神力融合?至少精神力融合还能提升实力,鱼水之欢又能有什么用?
不仅没用,还损害身体。
而且它们给虫的感觉也差不多,何必对精神力融合避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