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长风被推上魔巅。
许多人在这一日,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唯有一人,与众人不同。
她在这一日——成仙了。
不单单是境界的晋升。
她成为了整个金陵城、甚至整个南棠的光。
医圣。
她凭借高的医术,救活了无数人。
她晋升一品的医仙的同时,也看见了自己的成圣之道。
医圣,开始受万民敬仰。
当医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的时候。
无数人对着医圣跪倒。
感谢她济世救人、分文不取、菩萨心肠
只有一个小姑娘,对医圣吐了一口痰。
应小蕊。
应小蕊背着她的又长又宽的大刀,不愿再看医圣一眼。
这位应小蕊曾经的偶像,曾经应小蕊最想成为的人——如今变成了应小蕊最反感的人。
与此同时,应小蕊的新偶像诞生了。
那人拿刀。
横刀沥血向仇人,一刀杀尽此间恨!
既然学医,救不了亲人。
那就练刀,去杀了仇人
那人与医仙一样,都是一身白衣。
长风之白衣,沾满了血;
医仙之白衣,一尘不染。
但应小蕊觉得,沾满了血的白衣远远要比一尘不染的白衣干净。
想着当年的那一幕幕。
应小蕊已经泣不成声。
她扔掉了医圣给她盖上的破烂。
“真他妈脏啊。”
应小蕊之前一直都不知道,是医圣见死不救、是医圣觉得爹爹的命不如多数人的命重要。
应小蕊,也是刚刚知道真相。
亲耳从医圣的口中听到真相。
她举起了手中又长又宽的大刀。
“爹爹,其实你的爱,在圣人眼里,一文不值。”
“圣人当初救你,也仅仅是因为你是多数的一员而已。”
“这些年,小蕊一直都听你的话,没有回金陵城,老老实实的待在西南。”
“但是有一件事,困扰了小蕊很多年。”
“彩云归,为何没有守住荆王府前街?”
“如果当初彩云归守住了荆王府前街,那千落姑姑就不会受伤,那我们就可以不用医圣,那师尊应该便可以救你。”
“那场涂月之变,究竟是长风楼主的布置有误,还是她彩云归的个人问题?”
“如今彩云归就在我面前的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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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小蕊,好想再做点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