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道里漆黑一片,他从怀中摸出一盏用人骨磨制的油灯,指尖弹过,幽绿的磷火便窜了上来,照亮前方蜿蜒的石阶。
走了约莫百十来步,眼前豁然开朗——竟是间十丈见方的密室。
架子上堆满了上了锁的铁箱,撬开最上面的一个,金灿灿的金珠滚了出来,撞在箱壁上叮当作响。
旁边的箱子里则码着整排的蓝宝石,在磷火下泛着冰冷的光。
刘醒非随手抓了一把塞进怀里,嘴角咧得更大了。
但他没急着搬这些,目光很快被角落里的书架吸引。
那些羊皮卷上记载着教会的秘辛,有的画着诡异的祭祀仪式,有的标注着魔法卷轴的制作方法。
他抽出一卷泛黄的笔记,里面用鲜血写着“活祭提纯圣力”的记载,字迹扭曲,透着股疯狂。
刘醒非却看得津津有味——这些记载里提到的“献祭者的恐惧之气”“濒死时的精血”,不正是他练降术最缺的阴材?
塞莱斯教会的残暴这下可帮了他大忙。
他继续往深处走,地道四通八达,像迷宫一样蔓延。
在一间挂着铁镣的密室里,墙角堆着几十颗风干的人头,天灵盖被整齐地掀开,里面的脑组织早已被掏空,只余下颅骨内壁泛着诡异的油光。
“呵,这帮老东西,倒是会废物利用。”
刘醒非拿起一颗,指尖拂过颅骨上的符文。
“用活人脑髓喂养的‘噬魂虫’,养在这里正好。”
他从腰间钧天壶中取出一个黑布包裹的陶罐,打开盖子,里面立刻传来细碎的虫鸣,那些人头里果然爬出几缕灰黑色的虫子,争先恐后地钻进陶罐。
再往前,一间冰窖似的密室里冻着十几具尸体,男女老少都有,皮肤呈现出青紫色,却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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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醒非摸了摸尸体的皮肤,入手冰凉坚硬。
“不是极好的尸材,但也不好浪费了。”
他咂咂嘴,从怀里掏出几张黄色的定神符,往尸体额头上一贴,那些尸体竟微微动了动,随即就被他一一收走了。
他像只嗅到血腥味的狼,在城堡的密道里穿梭,搜刮着一切能用的东西。
魔法卷轴被他分门别类地捆好,研究资料里提到的稀有矿石产地被他记在心里,那些记载着酷刑的笔记成了他收集阴材的指南——哪里的地牢里埋着未腐的骸骨,哪里的祭坛下藏着被诅咒的法器,他都摸得一清二楚。
一箱箱财宝被他收入钧天壶之中,陶罐,金钟之中的阴虫越来越多,收取的尸材散的怨气也越来越重。
刘醒非抹了把脸上的灰,看着满手的油污与血渍,笑得越得意。
塞莱斯教会的人大概到死都想不到,他们一辈子积攒的财富、研究的邪术、残害的人命,最后竟都成了他这个降术师的囊中之物。
等他从最后一条密道里走出来时,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他拍了拍腰间的小圆扁壶,又看了眼城堡深处那间紧闭的大殿——在那里的地下二层,孙春绮还在里面。
他眼底闪过一丝算计,随即又去淘宝了。
这里的横财,足够他再修炼几年降术了。这塞莱斯教会,果然没白打。
却说孙春绮这里。
殿门被轻轻带上,隔绝了外界的动静。
孙春绮闭上眼,眉心泛起一抹淡金色的微光,意念如丝线般探入虚空:“锦绣,出来吧。”
锦绣捏着鼻子,揭开了隐身符进来。
她一进来就叫。
“搞什么呀,让我在个面听你说话不就行了,这下面有多热你不知道吗?快说,说完我要上去。”
孙春绮看着锦氏女,她忍不住摇了摇头。
锦氏是一个足够聪明,也足够狠的女人。
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懒,或者说吃不了苦。
她叹了口气,道:“这一点点苦头都吃不了,接下来我要怎么帮你?你喜欢那个人,但他正走在长生路上,也许他会中途夭折,但只要不死,就能一直活下去,反而是你,看起来年轻,但其实你自己也明白,你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你的脾气才大了起来,才会和那个母老虎精争宠。从前的你,只会计算长远,争宠,你真让我见识到了,要不是你和我是打小的朋友,要不是你给我当过一段时间的柏奚,帮了我大忙,你以为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我会来管吗?”
锦氏道:“好了,你这样说一定能帮到我,有什么主意就快说,其实这也不怪我,我认识的你,还有那个家伙,你们一个个都在长生,偏我要去老死,人怎么甘心。是朋友,你就一定要帮我。”
孙春绮轻笑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嘲弄。
“帮你,怎么帮,你既不愿像其他人那般苦修,怕疼怕累,连最基础的吐纳都嫌麻烦,又不敢冒险尝试生命转化仪式,怕一个不慎魂飞魄散。那个家伙都已经帮你准备了第二命转换计划,准备好好的,是你自己个儿放弃了。和你同时期的那些人已经苏醒,现在只是在养尸地积聚力量,原本你也可以,但是,你却放弃了。你空有一副想长久活下去的心思,却连半点代价都不肯付,凭什么以为能与他永远在一起?”
锦绣的头垂得更低了,声音细若蚊蚋:“我知道这个,但我想过,第二命就算是唤醒了,那就一定是我吗?也许只是一个拥有我感情记忆的另一个人而已,可能和我一样,可能拥有我的感情,记忆,但那真的是我自己本人吗?所以我害怕了,后悔了。我只是……只是不想老,不想死……我不想被抛弃,不想被遗忘。”
如果她未见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