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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半,夜市摊。
萧辰手脚麻利地翻炒着锅里的炒饭,额头上的汗水在路灯下闪闪亮。
脚边有一只流浪狗围着他团团转。
蔡坤则瘫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
“再坚持一下,马上收摊了。”
萧辰将炒饭和两根火腿装盒,递给等待的顾客。
“一共块,诚惠!”
顾客点了点头,扫码支付了钱。
随即抽出一根火腿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却见刚才围着萧辰转的流浪狗看了过来。
那名顾客犹豫了几秒,又咬了一口才将剩下火腿递给流浪狗。
萧辰看到这一幕,立即上前一步阻止道。
“不要喂,这个不干净,你自己吃就可以了!”
“嗯?”顾客一下子愣住了,看着手中的火腿。
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萧辰见顾客模样,也知道对方道心有些破碎了。
也就懒得理他了,转头对蔡坤说。
“今天赚了六百八,够给天筝买那条看中的项链了。”
蔡坤有气无力地问:“你每天都这样?”
“嗯。”萧辰擦了擦汗。
蔡坤看着萧辰的模样,内心嗤笑一声。
“唉!没想到你当舔狗的一整天。
实话和你说吧,我其实就是天筝的男朋友阿坤。
我今天只是闲着无聊出来找个乐子的。看到你忙碌的一天,心中还有点小内疚。”
萧辰一边收摊一边说道。“呵!其实我早就看出你是阿坤了,所以我开始就打了你一顿。”
“你,难怪了!那你是怎么现的!”
萧辰当然不会告诉他自己有原主的记忆。而是说道。
“你停楼下的那辆宝马,是我买给天筝的。”
“天筝她送给我开了。”蔡坤自得的说道。
事情这是准备进入我的主场了,也该是我好好打脸这个萧辰了。
只希望他不要恼羞成怒打我。
不过,也直了!
“那是我用祖宅换的。”萧辰突破双眸直直的看着蔡坤,幽幽的说道。
“不过无所谓,我会加倍要回来的。”
蔡坤闻言,满脸不屑,他才不会信萧辰的这句话。
以前又不是没有过,最后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回来跪舔天筝。
最多也就动手打他,到时候我再报警一下,让他赔个底朝天。
我要他未来一直为我工作。
我要成为他的吸血虫!